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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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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太太在一边说:“她旁骛甚多,不打紧的,又是个时常走动的人,她要见太初,自然见得到。只是太初——你舍得香港这一切繁华?”她摊摊手。 “我不舍得,”太初老老实实地说,“我喜欢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欢这些舞会,我也爱穿美丽的衣裳,戴精致的首饰,但比起这些,棠哥哥更为重要。我跟他怄气的这些日子里,并不开怀,我不争气。舅母,我无法成为香港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像回去念满学分毕业,像跟棠哥哥结婚,住在一间大屋子里,养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养一只猫。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大家呆呆地听着。 我的房门慢慢推开,出来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问:“房里到底还有谁?”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变的心。 太初说:“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天下没有白白得来的东西。在太太这里,我的代价是失去自己与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况是两件。不,我不能同时没有棠哥哥又没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们回美国,这里留给太太,她适合这里。” 舅母抬头看见溥家敏,轻轻跟他说:“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说过,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脸色苍白,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角。 舅母说:“家敏,你现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头,看到那么英俊的男人,脸上有那么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难过。我再比我自己刻簿十倍,也说不出讽刺的话。 太初开口:“我也想这么说,其实溥太太是最适合你的人——” 黄太太朝太初丢一个眼色,太初不出声了。 溥家敏的脸转过去,并不出声,隔了很久很久,我们都难过地看着他,他把头转过来,轻轻说:“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黄太太说:“我与你同走。” 他俩打开门就走了。 我与太初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也顾不得那么多,就当老妈的面,表示亲密。 我低声说:“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说,“我们承认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试练自己?我们情愿活在氧气箱中一辈子。”我问太初,“是不是?” 没过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婚是在香港结的,太初穿着糖衣娃娃似的礼服,雪白的纱一层一层,头上戴钻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挂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项链,真怕珠宝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然而她是那么美丽,娶妻若此,夫复何求。 给她一根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话中的仙子。 一到注册处,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转移,目瞪口呆。 父母笑得心花怒放,两老挤眉弄眼,无限得意。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摄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土身边,眼睛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着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地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这似乎不是我们的难题。 黄振华兴高采烈地发着牢骚,“好了,太初的画展下个月开了,是没问题,可是画家本人却不在香港,有没有更别出心裁的事?” 隔一会儿:“如今的年轻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竞争与接受挑战。” 又说:“记者们都闻风而来……” 观礼的人都有数十个,都挤在一间宣誓室中,热闹非凡。 好不容易签了名,满头大汗地挤出注册处,黄振华说:“预备了一个小小的茶会,劳驾你们移一移玉步。” 我与太初面面相觑,只得登了车,跟着去。 那个“小小的茶会”,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鬓影,太初换了准备好的衣裳,偷偷告诉我“我很累。” 我连忙警告她:“你可不准问‘完了没有’,据说宣统皇帝坐龙廷的时候,一直说累,太监安慰他说:‘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当心你嘴巴。” 太初弯下腰笑。 我吻她的脸。这太初,是大学时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满意地离去,我们真是筋疲力尽。 太初拉着“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脚搁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来,“球鞋!原来你一直穿着球鞋?” “不行啊!”我叫,“我的脚如穿高跟鞋站那么久,简直会破掉。”她呼呼地笑。 我过去呵她的痒,两人倒成一堆。 黄太太见到,叹气说:“一万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么泡了汤。” 我扶太初起来,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声,不见一半,我们又笑。 黄太太笑说:“啐,啐,回去圣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实在是替我们庆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没见到溥家敏。 “他没有来。”黄太太轻描淡写地带过。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伤心人。 因为心情太好的缘故,我怜爱我的仇敌。 “他怎么了?”我问道。 黄太太微笑,“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宗旨,否则如何过了一个沉闷的日子又一个沉闷的日子,有些人只为卑微地养妻活儿,有些人为升官发财。而溥家敏呢,他为追来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你们为他难过吗?不必,他不知道在这里面得到多少痛苦的快感,这简直是他唯一的享受,放心吧。” 黄太太简直是一具分析感情的电脑,什么事经她一解释,马上水落石出,我开始了解到黄振华的痛苦。 太初是最适中的,她性格在她母亲与舅母之间。做女人,能够糊涂的时候,不妨糊涂一点,靠自己双手打仗的时候,又不妨精明点,只有太初具这个本事。谁能想像黄玫瑰有朝一日坐写字间呢?又有谁相信黄振华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能文能武。 得到太初,真是我毕生的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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