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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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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1000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故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过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太客气了……我到处看看。”她说。 “欢迎欢迎。”我说:“我们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问:“你贵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这是敝店的卡片,”我说:“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着卡片念:“营业部周敏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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