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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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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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