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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鸟记

  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插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腰间打褶的长裤,现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性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裤,火辣辣的太阳与激情,他们青春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爱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爱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妻子都如此做,每个妻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色西装,银灰色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蜜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脱、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

  他会说:“我的内裤更配我的肤色。”

  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阳光呢?我也需要阳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爱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脱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诉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买一辆摩根。”

  他的笑使我晕头转向。我呆视着他——“你……”

  “我不是车行的人。”他笑说:“我也是来找他们修车的。”

  “呵,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后一步。

  “这不是你的错,“他耸耸鼻子,皱皱眉头,拨拨耳朵,“块头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确长得像个机器匠。”

  “不见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释。”他说:“我原谅你。”

  我是这样认识班的。他是云南人,会讲国语,知道“周瑜打黄盖”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缤纷,没有一点点灰色。

  他会对我说:“不不,我没有你想象中的年龄,我已经虚度了廿六个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么了?”我笑问。

  他调皮的挤挤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没有虚度。”

  我老觉得他并没有比我的儿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飨可以吃三碟子,永远在说在笑在动。

  他拾到我漏在车行里的皮夹子,给我送了回来。我请他吃茶谢他。

  他说:“皮夹子里有好多现款,真欣羡你这种人,可以把大量的现钞搁在皮夹里,然后漫不经心的把它丢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闪光的笑。

  我说:“连我儿子都说我魂不守舍。”

  “是吗?”他说:“我不觉得。”

  在我们能够挽救之前,我们已经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带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问。我没正式跳舞已经不晓得多久,多数是跟世杰到那种大型舞会,穿著新款晚礼服摆个姿势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后回家睡觉,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们到最流行的小型夜总会去跳最新的舞步,热闹三四小时,然后在码头旁散步,我不会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认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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