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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他会成为她的人。

  “雪歌,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呢?”娇柔的女声带着笑,也带着诧异。

  “清舞,不好意思,我知道你正在忙。”电话这头,程雪歌的表情非常凝重,但这份凝重并没有透过电话线传过去。他不想让她担心,不想让她知道他现在的处境除了雪上加霜外,还多了个因他外貌而惹来的大麻烦。

  “怎么了?是不是——是不是伯父他——”然而女孩还是嗅闻出了一丝丝不寻常,直觉往最糟的情况猜测去。

  程雪歌没有马上回答,欲言又止了几秒,决定——就让女友这么以为好了,毕竟这确实是目前最让他感到难过的事情了。父亲的病没有所谓的好不好,只剩一个拖字,能多活一天,都算是向老天爷透支来的,谁也无能为力。

  “我爸爸他——最近睡得很多,清醒得很少——只要他清醒时,绝口不肯跟我谈公司的事,我想,他对我的执着是不谅解的——他不要我走上这条辛苦的路。”

  “雪歌,我——其实也不希望你从商。你太温和了,学不来尔虞我诈那一套,我好怕你会受伤。”

  “不要这样说,清舞。我需要你的支持,我一定会办到的。我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我会让‘远帆’重新站起来,而且不只是站起来,更要让它成为业界的翘楚!”

  那头的温柔女声没有应和,只是沉默以对,无法说出支持的话。

  “清舞?”

  “从没见你这样固执过。”她叹气。

  “你反对吗?我希望你不要反对我,好吗?你知道‘远帆’对我爸的意义的。”他也跟着叹气了,将这些日子以来的坎坷不顺都尽付一叹。伸手轻轻耙过他那头跟婴儿胎毛一样柔软的中长发;他的发质很直很软,就算喷了整罐发胶也无法任意塑型,永远都是服贴于他的头皮上,于是他只好留长,将之捆束于脑后,以不妨碍自己的清爽舒适为主。

  “雪歌,我就是知道公司对伯父的意义,才没反对。可你也知道,我不喜欢你从商,我知道你也是不喜欢的。”

  是的,他不喜欢;二十五年来,一直是不喜欢。而今的现在,他不知道自己讨厌商业的看法有没有动摇,他没有时间去细想,一连串的恶耗与打击迎面而来,无论自己喜不喜欢,他是脱不开身了;而且他也不甘心,不甘心就此被满坑满谷的困难打垮。

  他这样复杂的心情,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给唐清舞了解,也不认为一向排斥商人的清舞会愿意了解。于是不再在这话题上谈,他说了正事:

  “清舞,别管那些事了。你什么时候来台湾?我已经跟我爸提过你,他很高兴,迫不及待想见你一面。”

  “再两天就可以了,我的论文口试安排在后天,口试完我马上飞台湾,我已经订了后天晚上的机票——雪歌,伯父、伯父他——会喜欢我吗?我应该穿什么衣服比较好?还有,我要准备什么礼物过去?”说到这个话题,唐清舞害羞不已,开始结结巴巴起来。

  程雪歌笑了。

  “小姐,你怎么穿都美好不好。别忘了,你是校园里票选第一名的东方美人呢!你也别带什么礼物过来,你人来最重要。”

  “呀,讨厌,叫你别再提那件丢脸事了,你还提!什么美人不美人的,在大家不知道你是男的之前,你才是第一名好不好!”要糗大家一起来糗。其实她本来是第二名的。

  两人说说笑笑地,将那些沉重话题都丢开,只纯粹的慰藉相思,不再去谈那些毫无交集的事情。

  在相思暂餍的最后,在挂上电话之前,程雪歌低低对她呢喃:

  “清舞,你快点来台湾吧,我很想你——”

  程志昂发现自己罹患肝癌时,已是进入末期,所以他放弃化疗,只以药物延缓病情与控制疼痛,一天一天的走向衰弱,迈向死亡,谁也无计可施。程雪歌每天晚上都睡在医院陪父亲,除了不肯听从父亲的话放弃“远帆”外,父子俩在其它方面没有任何意见相左的地方,他们父子努力把握着还能相处的时间,虽然程志昂能够清醒的时间愈来愈少。

  父亲病倒之后,会来医院探访的人虽寥寥无几,但每隔三两天,总还是有一些人会来到医院与父亲谈天解闷。这天傍晚,甩开一堆令他焦头烂额的事情,程雪歌买了饭盒来到医院,准备与父亲共进晚餐。一踏进病房,不是没想到可能会有访客的,只是今天这个访客却是他想也想不到的人。

  这个人,她,上回在高叔叔工厂见过一面的人——姚子望,身份是“姚氏”的千金小姐,去年被商业杂志评选为台湾未来十大女强人之一,声称她是最有希望成为“姚氏”下一任接班人的人。

  多么风光的女性,是一颗闪耀在金字塔尖端的璀璨明星,可望而不可即,断不可能纡尊降贵来他们这类小家小户的人种。

  可是她出现了,为什么?也是为了添更多灾难来的吗?当程雪歌想到这里时,不免多心的戒备起来。不能怪他以小人之心揣度她的来意,因为这些日子以来,他快被皇昕那位女皇惹得怒火冲天。如果以前他的筹资之路可以用“无比困难”形容之,那么这些日子以来,在那个女人的干预之下,他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绝望的滋味,他才真正深刻理解到“仗势欺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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