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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他说:“过阵子,我回台湾办手续,把帅帅接过来……”

  “帅帅在这儿能干么?赶羊吗?”

  “也不错啊,多威风。”

  “帅帅赶羊能看吗?我从没见过巴戈会赶羊的……”

  说着,他们想象帅帅吐着舌,嘿嘿嘿赶羊的画面,哈哈大笑。

  楚天驰忽然对窗户呵了好几口气,把窗户全弄蒙了。

  她抗议:“你这样我们还怎么看风景?”

  不看风景了。

  他要吻她,不想让别人瞧见。

  他热热的嘴,刺刺的胡渣,亲昵地搔着她皮肤。

  带有厚茧的大手掌,托住她的脸,他给她好热烈好狂野的吻。

  她就软在他怀里,把自己交给他。

  在他怀抱里,她醉了,在清晨,化作一朵含露的花,在他亲吻中,愉悦颤栗,在他又一次进入她深处时,她芬芳,她开放。

  他们缠绵,每一个细胞都呼出爱的能量,暖和彼此。

  这是世上最甜蜜的按摩。在寒冬,在人烟罕至的小山城。

  偷偷窝在床褥间,两个身体互相按摩,所有纠结的筋络全获得舒展,因为爱是世上最厉害的按摩,唯有爱,可以从皮肤穿透肉体,直按摩到彼此心里。完整地跟心爱的在一起,他们不再分得出彼此,缠在一块儿,弥补曾错失的时光,幸福洋溢。

  【后记:明明很老梗】

  我爱老梗,比如了无新意的生活,这么寻常的日常生活,我却甘之如饴。一杯黑咖啡,衬一盘淋满焦糖跟鲜奶油的松饼,如果一早醒来,就吃这个,我就会心花朵朵开。我可以一连数天都这么吃,我的嘴,很老梗,对。

  还爱穿宽松纯棉的软衣裤,爱它们软贴皮肤的触感,胜过昂贵拘束的名牌套装。现在连高跟鞋都埋藏,夹脚拖鞋最对味。好爱的衣裤,可以一穿再穿,同件不同色,买足一星期分。于是亲友看到我,我就几乎一模一样。我身体,也爱老梗呢!

  我想我是渐渐明了了,什么最对自己的味。我也许越来越清楚,要走的路,爱做的事,投入在合适自己的情境里,窝在喜欢的亲友堆里。那么就算人事物一再重复又重复,老梗到爆炸,我也每一次尝得津津有味。因为那就是属于我的气味,我跟自己完整同在,我们再不分裂了。我答应了我自己,不再勉强自己任何事。

  就像鸟儿天生有翅膀,鱼儿打出世就会游泳,我想我如果是一只羊,现在总算长出尖角,而且知道怎么咩咩叫,发出真正属于羊儿该有的语言。

  我写的故事,也很老梗,每一次,我也当新鲜梗,那样轰轰烈烈地玩着。以前我不安,怕给读者你们的太老套。现在我想了又想,啊,算啦,你们会谅解的,单阿姊也不年轻了嘛,老梗越陈越香,可不可以这么想呢?

  我终于快走到大自在的境界,不在乎别人爱不爱了。我盲目地做我自己,我是很有诚意的,至于怎么评断,那就是别人的自由,我不该强求。

  我想写我心仪的故事,忘了情节安排周不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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