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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转过身子,她预备出去了,可是,出于下意识作用,她又掉转头来,打开了那最后一个抽屉,一眼看去,这里面竟然没有一张图解,而是一抽屉的书信和记事簿。她呆了呆,真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她却没有勇气去翻阅了。呆站在那儿,她犹豫了大约十秒钟,终于,她伸手去翻了翻信封,心想,我只要看看信封,这一看,才知道都是韦鹏飞的家书,看样子,是他的父母写来的,封面都写着“高雄韦寄”。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她随便拿了一封,抽出信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写着:

  “鹏飞吾儿:接儿十八日来函,知道诸事顺利,工作情况良好,吾心甚慰。楚孙顽劣,仍需严加管教,勿以其失母故,而疏于教导也──”

  灵珊匆匆看下去,没有任何不妥之处,那父亲是相当慈祥而通情达理的。她把信笺放回信封中,再把信封归还原处,心里一片坦然与宽慰。顺手,她再翻了翻那迭记事簿,忽然,有一本绑着丝带的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拿起册子,封面上,是鹏飞的笔迹,写着:

  “爱桐杂记”

  爱桐?这是他太太的名字了?是她的日记?杂记?为什么封面竟是韦鹏飞的笔迹?她身不由己,就在书桌前面坐了下来,打开第一页,她看到几行题字:

  “黄菊开时伤聚散,曾记花前,共说深深愿,重见金英人未见,相思一夜天涯远。罗带同心闲结编,带易成双,人恨成双晚,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

  她怔怔的看着这几行字,和封面一样,这是鹏飞的笔迹,想必,他写下这几行字的时候,他的心一定在滴血了?“欲写粉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那么,这是她死了之后,他题上去的了?她觉得心中掠过了一阵又酸又涩的情绪,怎么?自己竟和一个死人在吃醋了。她想起灵珍的话:

  “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去和死人争宠!”

  她抽口气,翻过了这一页。她发现下面是一些片段的杂记,既非日记,也非书信,显然是些零碎的记录和杂感,写着:

  初认识欣桐,总惑于她那两道眼波,从没看过眼睛比她更媚的女孩。她每次对我一笑,我就魂不守舍,古人有所谓眼波欲流,她的眼睛可当之而无愧,至于“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更非夸张之语了。我常忘记她的年龄,一天,我对她说:“欣桐,要等你长大,太累了。”她居然回答:“那么,不要等,我今天就嫁你!”

  那年,她才十五岁。欣桐喜欢音乐,喜欢怀抱吉他,扣弦而歌。她的嗓子柔美动人,声音微哑而略带磁性。有天,她说:“我要为你作一支歌!”我雀跃三丈,简直得意忘形。她作了,连弹边唱给我听,那歌词竟是这样的:“我认识一个傻瓜,他长得又高又大,他不会说甜言蜜语,见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说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只蛤蟆,我对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哑巴!”欣桐就是这样的,她风趣潇洒快活,天才横溢,即使是打趣之作,也妙不可言。如今她已离我而去,我再也求不到人来对我唱:“蛤蟆也成了哑巴!”人生之至悲,生离死别而已矣。

  灵珊猛然把册子阖了起来,觉得心跳气促,泪水盈眶,她想起他也曾对她自比为“癞蛤蟆”,原来这竟是他的拿手好戏!但是,真正使她心痛的,还不是这件事,而是他对“欣桐”的一片痴情,看样子,自己和欣桐来比,大概在他心目里,不到欣桐的百分之一!欣桐,她忽然困惑的皱皱眉,为什么封面是“爱桐”,而里面是“欣桐”?是了!她心中灵光一闪,恍然大悟。徐志摩有“爱眉小札”

  “爱眉日记”,韦鹏飞就有“爱桐杂记”!欣桐是她的名字,爱桐是他的情绪!情深至此,灵珊还有什么地位?她把册子丢入抽屉中,站起身来想走,但是,毕竟不甘心,她再拿起来,又翻了一页。

  欣桐喜欢穿软绸质料的衣服,尤其偏爱白色,夏天,她常穿着一袭白绸衣,宽宽松松的,她只在腰上系根带子,她纤细修长,就这样随便装束,也是风姿楚楚。我每次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就想起前人的诗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传言这句子是后蜀孟昶为花蕊夫人而作,料想欣桐与当年的花蕊夫人相比,一定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年冬天,欣桐丝毫都不怕冷,她不喜欢穿大衣,嫌大衣臃肿,一件白毛衣,一条薄呢裙子,就是她最寒冷天气的妆束。

  走在街上,她呵口气,就成一股白雾,她开心的笑着说:“鹏飞,你爱我,就把这雾汽抓住!”我真的伸手去抓,她笑着滚倒在我怀里,双手抱着我的腰,她揉着我叫:“你是傻瓜中的傻瓜!是我最最可爱的傻瓜!”今夕何夕?我真愿重作傻瓜,只要欣桐归来!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女人,让我像对欣桐那样动心了,永不可能!因为,上帝只造了一个欣桐!唯一仅有的一个欣桐!

  灵珊再也没有勇气看下去,把册子丢进抽屉里,她砰然一声阖上抽屉,就转身直冲到客厅里。她视线模糊,满眼眶都是泪水。楚楚仰着头,愉快的喊:

  “阿姨,你找到铅笔刀了吗?”

  “等阿香回来帮你削!”她含糊的叫了一声,就咬紧牙关,冲出韦家。闭了闭眼睛她竟止不住泪如泉涌,用手拭去了泪痕,在这一瞬间,她才了解什么叫“嫉妒”,什么叫“伤心”,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心碎”!

  直接回到了家里,她立即拨了一个电话给邵卓生,含着泪,她却清清楚楚的说:“来接我,我们一起去吃晚饭!”

  ▼第八章

  其实,邵卓生这人并不笨,反应也不算迟钝。只因为灵珊不喜欢他,难免处处去夸张他的缺点。事实上,邵卓生个子瘦高,眉目清秀而轮廓很深,以外型论,他几乎称得上漂亮。灵珊就知道,在幼稚园的同事中,好几个未婚的女教员都对邵卓生感兴趣,还羡慕灵珊有这么一位“护花使者”。邵卓生最大的优点,在于有极高度的耐性。而且,他对于自己不懂得的事情,也知道如何保持“沉默”,以达到藏拙的目的。所以,和他同进同出,无论怎样,他并不让灵珊丢脸。

  这晚,他们去银翼吃的饭,灵珊最爱吃银翼的豆沙小笼包,正像她爱吃“芝麻冰淇淋”一样,中国人对吃的艺术,已经到达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豆沙可以做小笼包,芝麻做冰淇淋,邵卓生说:“我知道,你最爱吃特别的东西!你喜欢──”他挖空心思找成语,终于找到一句:“与众不同!”

  “哼!”灵珊哼了一声,不予置评。

  “你还想吃什么,我帮你点!”看灵珊脸色抑郁,他耐心的,讨好的说:“这家馆子,就是花样比较多!”

  “叫他们给我做一个‘清蒸癞蛤蟆’!”她说。“什么!”邵卓生吓了一跳,吶吶的说:“有──有这样一道菜吗?清蒸什么?”

  “清蒸癞蛤蟆!”灵珊一本正经的。

  邵卓生看看她,抓抓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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