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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除了陶醉,无话可说。长这么大,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怎么做的?”他叹为观止。

  “做红烧肉呢,最重要的是会挑肉。一定要肋条五花,夹精夹肥,至少要夹上五六层,所以行家都叫‘夹心肉’。这种肉一定要找熟悉的肉店才能买得到,一头猪身上,最好的夹心肉绝不会超过两条,刚好烧一碗,不是到处都能买到哦。”晚潮笑眯眯地说,“做红烧肉,外面饭店的做法是先过油炸一遍,其实这样不过样子好看,味道就打了折扣,肉一炸就不会酥了,万一火候不到,油走不掉又硬了。自家做,一定要有耐心,先过水,大火煮滚,小火煨汤,放一点干山楂和料酒,浮沫一定要撇干净,不然影响成色。肉烧得酥了,才能放酱油,最好用那种加了焦糖的广东老抽;然后再放糖,必须用冰糖,味道才会好,颜色才会正。等汤水慢慢煨干,又不能太干,汤稠了,肉酥了,油亮好看,就可以OK了。”

  她这一席烧肉经滔滔不绝地说完,荆劭已经吃掉了半盘肉。

  简直停不下筷子,酥软鲜香又不腻,入口即化。

  “冬菇扒菜心就简单多了,冬菇拣厚的买,用水浸软,小火焖过才能下锅,味道刚刚好。不过这道汤呢……”晚潮打住话头,看见荆劭喝了一口汤,一脸惊艳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错吧?”

  “极品。”荆劭只说了两个字。

  “其实越是家常普通的东西,才越美味。”晚潮说,“这汤是用猪骨棒敲碎,加上鸡丝、冬菇、火腿一起,用瓦罐慢慢地熬出来的,要文火熬上四五个钟头,再放凉去油。豆腐跟萝卜大火下,小火煮,吸收了汤的鲜味和香味,还有本身的清香,才够味道。”

  荆劭只剩下点头的分。

  “还有我的镇山之宝——谢晚潮独家秘制的圆葱烧麦!”晚潮打开旁边的一只小号竹笼屉,蒸气和香气一下子腾了出来。

  荆劭大跌眼镜,我的天,“你还会做烧麦?!叫外卖了吧?”

  “真没眼光。”晚潮被侮辱了,“外面哪有这种烧麦皮?外卖?又厚又硬而且皱巴巴的外卖,跟这个哪能比?这是我自己手捏的,看,皮薄又白,荷叶边,里面的圆葱配羊肉,绝对解馋。而且我还配了料碟,自制酱汁加上胡椒蘸料,提味又解腻……”

  她还在激动地说着,荆劭已经半信半疑地捏起一只小巧玲珑的烧麦,送进嘴里。

  呵,美味自舌尖蔓延至头顶,太好吃了,无法形容。

  实在顾不得多?嗦些废话,先大饱口福再说!不消片刻,风卷残云,桌上的食物已经没了一大半。晚潮唇边的笑容慢慢退了下去。这个男人……唉,真不敢相信,他就是竹青所说的,那个中心医院脑外科,曾经众目所瞩的主刀荆劭。

  只不过是这么普通的家常小菜,他也吃得这么惊喜满足,可见他平常都是怎么样过日子的。

  荆劭吃饱了,几乎没抬手擦把汗,往椅子里一靠,呼!快要走不动了。

  抬眼看见晚潮,她若有所思,眼里一抹特别……温柔的神情。没错,是温柔。

  荆劭怔了一下,会不会是他眼花了?要论八卦功夫,没人敢跟她比高低,平常除了斗嘴耍赖就没一句正经话,温柔两个字,可跟她不搭边。

  “吃完啦。”晚潮回过神,动手收碗筷。

  “等等。”荆劭叫住她,“你不是坚持说不洗碗?”“今天是例外。”晚潮回头,“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见识我洗的碗有多么干净。”

  “为什么?”荆劭怀疑地看着她,根据他的经验判断——“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求我帮忙?”

  “帮你的大头鬼!”晚潮白了他一眼。天底下怎么会有他这么迟钝的男人,她这明明是、明明是——“我在跟你赔不是啦,白痴!”

  荆劭恍然大悟。赔不是?她指的是上午在诊所的事?一时间,想笑又笑不出。

  他哪会介意。自从伤了手,他什么样的脸色没见过,什么样的奚落没听过,晚潮那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还用得着这样大费周折地来道歉?

  她还真是不嫌麻烦,要去熟识的肉店才能买到的肉、要用瓦罐炖四五个钟头的汤、要亲手一个个捏出来的精致烧麦……他还能有什么话说?

  “这是什么?”

  宋竹青和李思甜两颗脑袋一齐凑到一只竹编小藤篮上,异口同声问。

  精巧的手编藤篮里铺着条细格子餐巾,上面一只白色骨瓷圆盘,盘里不知道什么点心,洁白细腻,洒着磨碎的松子仁,脉脉地散发着柔糯的香气。

  “这个啊,叫做状元糕。”晚潮在她们身后笑,“是用松子、桂花蜜和糯米粉做的,本来应该是凉糕,晾透了才好吃,可是我等不及,早早就拿来给你们尝新鲜。”

  “给我们的啊?”竹青忍不住惊喜,“简直雪中送炭,正好快中午,我跟思甜都在发愁叫什么外卖……唉,这周围就那么两家餐馆,除了鸡腿饭就是叉烧饭,天天吃这两样,真是倒胃口。”

  “这个可不能当正餐,只不过是消遣消遣,小点心而已。我现在脸变成这个样子,哪里都去不了,天天闷在屋子里,只好闲着没事做地鼓捣这些。”晚潮东张西望,“以后就叫荆劭带你们回家去吃饭好了,反正我有空,巴不得人多热闹点。咦,荆劭呢,大中午的又跑哪里去了。”

  “你……在荆劭家,一直住到现在啊?”竹青和思甜面面相觑。上个礼拜不是都已经拆了纱布吗,看晚潮脸上的烫伤,也愈合得差不多了,荆劭居然留她到现在!当初他带晚潮回去的时候,一张脸沉得跟铁板一样,老大不情愿,怎么这会儿工夫,倒不舍得人家走啦?

  “你们——相处得还好吧。”思甜问得小心翼翼。认识荆劭这么多年了,这一根筋的家伙就只懂得玩手术刀,他除了钟采,眼里哪还有第二个女人?晚潮用了什么办法,居然跟他和平共处这么久,都还没有被赶出去。

  “勉强将就啦。幸亏我懂得自娱自乐打发时间,不然真的会被他闷死。”晚潮拖过一把椅子,坐在桌边,“假设哪一天我不开口,那屋子里就完全没声音,他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

  “他这两年的确变了很多,沉默了很多,疏疏冷冷的。”竹青蹙起眉头,“跟你相处那么久,都还没下逐客令,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那是我勇于奉献,每天都美味佳肴招待他的缘故!”晚潮嗤一声,“不然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一家烫伤科医院门口排队呢。”

  思甜仔细端量她的脸,“虽然愈合得差不多了,可状况还是不大好,荆劭有没有跟你说,下面怎么办?”

  “哪是‘不大好’,根本就是惨不忍睹。”晚潮叹着气,“每天早上都不敢照镜子。荆劭说现在就应该准备做什么Z字整形术,那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大清楚,好像是专门修复深层伤疤的一种手术,改变伤口深层肌肉的受力方向,可以不用植皮,改善皮肤的愈合状况。”竹青说,“不过我也只是知道个皮毛而已……这种手术虽然不大,可是十分的精细,而且不容许有丝毫的瑕疵,想要做得完美,难度仅次于一台脑科手术。”

  “是啊,好像能做这种手术的医院也没几家。又那么费劲,又不像切肿瘤换心脏那么赚钱……”思甜也附和。

  “那不就是没希望了?”晚潮不禁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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