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古灵 > 夫君爱穿“破鞋”! | 上页 下页 |
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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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萝衣回头看看,刚刚刷的那匹马已经刷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刷放回原位,再走向马厩出口,“好吧,吃饭去!”经过孟羽时顺手拿来小册子,随便瞄一下便塞在腰带上。“有没有关于强奸妇女的刑罚啊?” “自然有,由女方决定,要杀、要剐、要阉、要赔,或者——”孟羽笑眯眯的回道。“要嫁,全都由女方决定。” 女方吃定男方? 这可威风了! “是吗?”紫萝衣听得眉飞色舞,也跟着笑吟吟起来了。“要把他剁成肉酱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也就是说——”紫萝衣笑得更心旷神恰了。“我可以命令他自动滚到我面前来,好让我亲自下手剁成肉酱做成肉包子啰?” 庄绍飞一惊,要说话,却被孟羽阻止了。 “大嫂已经嫁给老大了。”孟羽镇定如恒地继续笑嘻嘻的。 “我改变主意了行不行?” “当然行,不过——”孟羽暧昧地挤挤眼。“大嫂不会,对吧?” 不会? 笑容倏失,紫萝衣不善地眯了一下眼,旋又不知何意地撇一撇嘴,耸耸肩,没说话,径自离开马厩了。 “咦咦咦?大嫂怎地没再坚持下去?”庄绍飞讶异地喃喃道。 “因为——”孟羽凑到庄绍飞耳旁,低语。“大嫂喜欢咱们老大呀!” “耶?!” 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着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平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着想着,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 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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