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古灵 > 夫君爱穿“破鞋”! | 上页 下页 |
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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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头一回摆出如此谦卑的低姿态,他一边绕着桌子躲避不长眼的宝剑,一边低声下气的请求,可怜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却沦为被追杀的耗子,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窝窝囊囊的屈服在一个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为他做错了一件事。 愈是刚正方直的人做错事,他的罪恶感就愈强烈,自责也愈深切,于是,一面对无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阎王索就变成卑微的小草绳了。 “鸟毛的补偿,我干你这狗娘养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萝衣继续挥剑追杀,怒骂得更凶狠,连厉千魂这种经历不少江湖风风雨雨的老油条也听得头皮阵阵发麻。 她真的是女人吗? *** 从成亲后第二天开始,紫萝衣就再也见不到厉千魂了,因为她随身携带宝剑,一见到厉千魂就拔剑追杀上去,厉千魂只好躲着她,远远一见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着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着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着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啦!” 又不是活腻了,谁会自动自发让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酱,那连救都没得救了! “这——这——”庄绍飞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紫萝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转回去替马刷毛。“又想来替那家伙说好话?每天来,你不烦吗?”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该?” 庄绍飞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经尽力在补偿了,他不是娶了你吗?” 紫萝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给读书人的,是他破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耶!” 读书人?! 哪个读书人敢娶她? 庄绍飞险些冲口而出,幸好及时咬住自己的舌头,不然他一定会被紫萝衣列为第二号追杀目标。 “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安全。 但紫萝衣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刷马毛,庄绍飞正想再问一次,匆地瞥见孟羽不知何时跑来倚在马厩出口处,嘴里咬着一根麦草杆,直对他勾手指头,他迟疑一下,慢吞吞地走过去。 “干嘛?” “别问了,那种事得老大自个儿解决,别人帮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办法解决吗?” “当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诡异,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萝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觉察出某种别人觉察不出的症结。“需要某种契机而已。” “什么契机?” “不知道,总要碰上了才知道。” 庄绍飞犹豫了会儿。 “好吧,听你的。” 虽然孟羽有诈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过令,不准孟羽诈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脑筋又比他灵活,所以孟羽的话应该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来啦!”紫萝衣也发现孟羽了。 “来请你用午膳啊,大嫂。还有——”孟羽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咱们马场里的规矩,请大嫂尽快背起来,三个月内还可以容许大嫂犯错,但三个月后,倘若大嫂再犯了咱们马场的规矩,照样要被处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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