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陈毓华 > 红袖东家 | 上页 下页
一二


  “反正我也没事了,我来帮你刷船板吧。”

  他个性憨实里带着韧性,韧性里参杂着刚烈,家原来住在漕河沿岸的小村庄里,庄里二十几户人家都靠田地过活,却因为黄河长期夺淮,整个村庄被淹没数次,为了养活大水中幸存的家人,他毅然弃了被淹过一遍又一遍的田地房子,上船讨生活。他对西太瀞虽然说不上一见如故,但是一个人的好坏通常可以从他做事是不是诚恳尽责看得出来,这小子做事不马虎、不偷慷、不摸鱼,态度审慎有礼,在漕船上,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我自己的活,哪能每次都麻烦炎大哥?”船上的活没一样是轻松的,每个人都很辛苦,自己得管好自己的事。

  “大家都在一艘船上,兄弟互相帮忙,客气什么?”取水对他这么粗壮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对这小不点,却着实困难了点。

  “谢谢炎大哥。”

  “就说了别跟我客气,反正我手头上没事,我们一起把事了了,你也好早点去歇着。”

  “那我从这头,大哥从对面刷过来,这样看起来比较好玩。”她抓起刷子,也不跟炎成客气,笑得一脸灿烂。

  湛天动上甲板来的时候见到的就这副情况,一个少年和一个青年各拿一把刷子从对面刷过来,交会时,嘻嘻一笑,到底了,转身,换一条路线再刷回去。那少年偶尔调皮,弹那青年几滴水珠,青年倒是老实,就这样让他弹,开心得像个宠弟弟的哥哥。那景象,仿佛洗船板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他走路向来无声,这会却重重踩了一脚,果然,炎成和西太瀞都同时抬起头来,看见了湛天动。

  “大当家。”炎成毕恭毕敬。

  “见过大当家。”这是西太瀞,一点惊慌也没有。

  夜里的湛天动穿着很随意,黑青色潞绸直裰,脚蹬黄鹿油靴,长发不像白天束起戴冠,而是散在肩后用玄色发带束起,看起来少了白天的严酷冷肃,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魅力。

  这位当家很少上甲板来,听说连房的门也绝少出来,也就是说,自从上船那日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这会儿,他上来做什么?

  西太瀞浮想联翩,可也醒得很快。

  人家上来做什么,你管得着吗?这整艘五百石的大船都是他的,不,据说,这条大运河有九成以上的船只都是这位大当家的,他就算想在甲板上站一个晚上也没你的事。

  “你在这里做什么?”他淡淡一瞥,跋扈嚣张的眉毛眼睛动也没动。

  炎成却好像知道他的不耐烦,抱歉的朝着西太瀞笑笑,又有点不是很放心的多看一眼,才垂首退下。

  “哼,你也给我滚!”这个没眼色的小子,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回大当家的话,我的活还没做完,要丢下不管,明儿个,头子会找我算账的。”他看起来心情很差的样子,上甲板吹夜风,是能让人抒解心情,可他要是在这里耗一晚……她的活还没做完,不就得一直等着这尊大神直到心情转好,一夜甭睡了?

  那可不成,这些天她睡不好、吃不好,精神已经够难维持的了,今晚要是不让她睡,明日她爬得起来才有鬼!“我没有让你在这时候就滚远一点。另外,谁让你我啊我啊自称的?不懂尊卑,需要再训练!”

  “大当家的,你这样说就错了,小的是在船上谋一份糊口差事,又不是卖身为奴,什么训练……”她嘀嘀咕咕,声音含在嘴里,但也深知在人家屋檐下,要万事退一步的道理,很快便见风转舵,放大声音。“大当家体恤下人,小的这就下去休息了,小的告退。”敢情好,她早就想回去洗洗睡了。

  湛天动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西太瀞一圈。

  真是个滑头,随便的时候没有尊卑的自称我我我,一要求了,立刻改成小的,为这种小事治他罪,难以服众,可不给他一点苦头吃,他压根没把自己放在眼底。

  到底是谁给他这胆子的?

  他不是没发现,见到他,这小子的态度很平常,那沉着好像是这小子骨子里的气质,天生的,不管是不是当了打杂的船工,都不会改变,不到情非得已,才敷衍一下。

  应该说这小子一开始就这副德性。

  他叫老二一声大哥,也只是为了好能名正言顺的待在船上,上船后,便不曾再见他来献过丝毫殷勤,随便安插个位置,也不见他来要求好待遇,可说他知进退,感觉也不完全是那回事,见到他几次,自己一直有这种感觉,这小子真的不怕他。

  他会记住这小子,除了对方的姓氏,或许也因为他这点和旁人不一样的与众不同吧。

  “我没有叫你走,你就在这里待着,伺候茶水。”想走?他就不让他如愿!

  “大当家的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西太瀞快乐的收拾着刷子、抹布和水桶,闻言,瞪了他一眼。

  这小子这是瞪他吗?

  “谁说我说话一定要算话的?”自己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罚这小子呢,他又以下犯上了。

  “小的的意思是说,您身边不都有专门伺候的人,哪轮得到我,若伺候个不周,我不是又要倒霉了?”她委屈又生气,这是找碴,他看她哪里不顺眼了?这是祸从天降!“要怕我不满意,就给我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瞧瞧,这家伙不是又忘记要自称小的了。算了,他大人大量不计较这个,可是不想伺候他?可知道这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事,这小子居然嫌弃?

  只是,他怎么了?竟然和一个小家伙一句来一句去的?

  其实这些日子,他的心情没好过,一直在后悔。

  当初如果不是为了想一展雄心壮志,不是为了“他”的鼓励,想让那个人看见他衣锦还乡的样子而离开通州码头,他也不会在“他”死了一年半后才得知消息。

  他离开通州码头那年十一岁,花了四年随着师父学武,花了五年在血泊里站稳脚步,杀出一片地盘,又因为自己的心魔,想亲近那个人,却恨自己居然喜欢上一个男子,他堂堂男子汉好男风?这有多讽刺和不堪!

  那是他多年跨不去的关卡,他别扭挣扎多时,自欺欺人的以为,凭那人的家世财力,必能安安稳稳的过完一生,所以,他从来没有让自己的情报网将“他”罗列其中,只求眼不见,心不烦,所以,他该死的错过了“他”所有的一切。

  倘若他不要那么幼稚,他心里的痛苦和内疚今日或许可以少一点,又或许,当初就一辈子在那里做一个为了一口饭和别人打得你死我活的小混混好了,那么,起码他还是可以看着“他”,就算“他”的年纪比他大,就算他们一样都是男人,不会结婚,不能生子,可是,起码可以多看“他”几年,也许那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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