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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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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被我说中心事了?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有追上的时候就千依百顺,追上了就要这要那,没个满足!" "你说什么呢?我向你要什么了?真是莫名其妙!" "你看!你刚开始的时候对我多好啊。到现在才两个月呢,就对我这么凶,还说我莫名其妙,那以后怎么办?还让不让我活啊!" 我说:"你这样不是莫名其妙是什么?我又没有说错。" "好!是你说的。你这个混蛋,太过分了!" "我怎么过分了?"我回答。 "你做什么只为了你自己着想,不是过分是什么?"她义愤填膺地控诉说,"你们客家人就是这样,大男子主义!什么事情都得依你,凭什么啊?" "大男人怎么了?我就这样的人。" …… 后来吴菲越说越过火,丘八一气之下手掌就想往她脸上招呼,可是觉得打女人真不是长脸的事情,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手举这么高总得往什么地方砸,结果一拳落在消防栓的玻璃上,哗啦一声,丘八的手上血流如注。然后就用衣服包了去医院,缝了七针。回想起来,当时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争吵,都和这样的事情相似。现在看起来很没有必要-- 那时候离毕业还很遥远,不知道毕业的时候有这么多的沧海桑田;而离结婚更加遥远,不知道结婚有这么的复杂烦乱。那些争论在现在看起来真是可笑,每一个人在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时候就会这么痴迷。 不过现在的痴迷已经没了,我现在的想法是,只要能找到一个彼此适应的女生一起生活就很美满了,当时的五彩缤纷的梦想现在也趋于可笑--生活任何时候都不会轻易错过玩弄别人的机会,因此从来不让人如愿以偿。 那次丘八砸碎了消防栓的玻璃,第二天,吴菲就请假回家去了,美其名曰回家去静静,丝毫不顾丘八手上有伤,无法洗衣服的困境--不过这是丘八自找的,怨不得她,所以就随她去了。幸好那时候是夏天,丘八有很多套球衣可以轮换,这样的衣服洗起来很方便,并不需要多少时间。至于晒衣服的事情,还有陈二。虽然陈二说要帮丘八洗衣服,但是丘八觉得过意不去,就没有接受。 黄三因此嘲笑我:"你这个傻B!为了一个女人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犯得着吗?幸好没有破相,不然你这辈子就完了!" 我没有说话。黄三还说:"留得好相貌,不怕没妞泡。"当然这个是他的观点,所谓的相貌,从来就不是安身立命之本。后来我和陈二得出结论:都说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就是说,女性可以用自己的容貌吸引别人的注意,这个和猫叫春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没有好相貌,只好用才气来博得别人的好感;又或者二者皆无,那只好用钞票砸,也能砸出爱情来。女性换了男性也一样。陈二在后面很臭屁地加上了一句:"我们就是用才气吸引别人的那种。" 我就在旁边冷笑,说:"我们吸引过谁来着?你只吸引过我,不要以为吴菲跟我是因为我会写东西,她跟我是因为我会打球。" 陈二就显出很理亏的样子。说我会写东西,我不怎么愿意承认,因为我写的东西难登大雅之堂。黄三很喜欢在宿舍唱歌,而且歌词通通被篡改过,通常都是我改的,比如我曾经改过一首《我想和你搞》: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女人的时候我却没有套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了套的时候我却没女人 换了黄三,绝对无法改得这么朗朗上口。他有一段时间总是在宿舍唱BAD的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爱我的谁,I LOVE YOU !"我还以为真的有这么贱的歌,于是自己亲自去听,才知道原句是:"I WANNA SAY ,I LOVE YOU !"而黄三一直故意把它唱错,用来给自己做广告,以此勾起一些女人的幻想。 这说明他相当博爱。只要是女人,又或者只要爱他,他就会爱她。这种想法相当市侩:决不肯轻易先付出,而是不停地想得到。 我在受伤的日子里想:照这样下去,吴菲迟早要变成母夜叉,做事就会像《水浒传》里的那个孙二娘,那我就会变成菜园子张青。我对占山为王,劫富济贫的故事情有独钟,但是对活在女人的控制下没有什么兴趣,更没有兴趣变成妻管严。为了避免这个下场,我想过要趁着吴菲的统治还不牢固,提前造反。不管做什么,我都希望可以自己单独干,或者是指挥别人怎么干,而不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做事。如果自己没有独立感,就没有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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