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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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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脚步就放宽一些,由那个镇辐射到近旁的其余乡镇。 有一次,走累了,在B镇街头小摊上买冰花吃。正闷头喝时,旁边响过一个男人的声音:老板娘,生意好啊。声音很熟。我一震,抬头。要不是那男人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那小女孩在叫着“阿爸”,我真会把他认成是陈勉。 男人见我目不转睛看他,嘿嘿一笑,露出满口黄板牙。真的不是陈勉,比陈勉要老一些,也粗率些。可真的很像。眼睛、鼻梁、乃至下巴上的一道沟。 “阿姨,你吃什么口味的。”小女孩用方言问我。 我大略听清,说是绿豆冰。她就跟她爸说,我也要。 男人买了冰花,拉着女孩子坐到我对面。女孩子边喝边看着我手上的水晶链子。 “阿姨,你这个真漂亮。”她指着。我连忙摘下给她玩。男人想是要呵斥他女儿几句,来不及了,就转而对我憨厚的笑。我找话,“住在附近吗?” “恩,就东头食品厂宿舍。” “你跟我一个朋友长得很像。” 男人听我如此说话,很受用,挠挠头皮,有点羞涩道:“我还真有个孪生兄弟,不过生下来就给我妈送人了。哎,不会你那个朋友就是我那兄弟吧。”说完,他自以为幽默地嘿嘿笑了。我也没上心。在我潜意识里,陈勉跟这个男人简直不能同日而语。虽然,他们在同一个县,虽然陈勉如果不到外面混,恐怕也会跟这个男人一样,憨厚粗笨,有一群孩子。 告别的时候,我把链子送给了那个女孩。 男人慌忙说,哎,不要。他说“哎”的语气跟陈勉有点像,我觉得我大概想陈勉了,就无限怅惘地笑了。 那次回京路上,我收到陈勉电话。 他说:“安安,我要走了。” “啊?你去哪?” “去美国。大概不会回来。” “你现在哪?” “机场。” “陈勉,你等我下,可以吗?我很快——” 我恨死自己了,干吗无头苍蝇一样乱跑,恨不能跳火车。然而就算跳了火车即刻换上飞机也追不上他了。 “陈勉——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为什么呀?” 陈勉说:“安安,我以前想过的,跟你结婚,至少可以拥有你家一半资产,凭我的能力,也许可以争到更多。我可以不费力气达成我这么多年的目标,然后去羞辱锦年。可后来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不能对你那么卑鄙。我现在也知道锦年为什么离开我了,跟我想象的原因不一样。我以前以为只要努力,就能弥合跟她的距离,可原来我是被诅咒的。我再怎样做,都是徒劳。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以前活着有目标,现在只觉一片虚无。我只想逃走。离这里,离锦年,远远的。” 我流着泪,断续说,“你到了,打电话告诉我。你一定要告诉我你很好。” “安安,等我想清楚,如果能够给你承诺,会找你的。” 陈勉走了。 差不多隔了大半年,我才从锦年嘴里知道了他们分离的真相。 用现在的网络术语表述,很雷很狗血。 他们居然是舅舅和外甥女的关系。 当然了,仔细想想,也不突然,如果没有关系,锦年的妈妈不会发了神经把一个陌生男人领进家门。就算有心要做好事,一般人更倾向收养小孩。而且据锦年说,她爸与她妈很早就离婚,离婚原因很是蹊跷。搞不好跟陈勉有关。 我很想心安理得接受并消化这个消息,可是偏偏心神不定地想起在B镇见过的那个酷似陈勉的男人。他说他有个孪生兄弟。 陈勉似乎豁然的身世转瞬又变得模糊。 我觉得胸闷。 我知道,只要我再去一趟B镇,问问那个人的父母,也许就能真相大白。陈勉要么就是锦年的舅舅,跟那人长得像纯属巧合,他与锦年永隔天堑;要么就是那家人送走的双胞胎孩子,他与锦年毫无瓜葛。他们俩想怎么爱就怎么爱。 可我不敢问。 我宁愿忍受时不时的胸闷。 后来实在憋得难过,我告诉哥哥。告诉的时候,我是暗自期望能够获得哥哥支持的。因为那时候,他和锦年,已有和解的迹象。哥哥常跑北京,虽然累,但是笑容反比以前多了。有次吃饭,趁锦年去洗手间的时候,他对我说,安安,哥哥真是栽在这女人手里了。他这样说时,好像在回味什么,眉眼有自甘被俘的笑。我说,哥,如果要你出卖灵魂,停顿此刻的幸福,你愿意吗?哥说,其实,我跟她在一起时真不知灵魂那玩意在哪里。锦年对哥哥,似乎也越来越上心,对有关我哥哥的话题颇感兴趣,虽然加入的时候总是用了贬损的语气。有时候跟她逛街,她也会指着名品店的衣物问我,“你哥穿这合适吗?”“你买的他都喜欢。”“那也不一定,他说我品位差,昨天还抱怨我的衬衫纽扣多得让他发疯……”她的脸悄悄红了。 当我在电话里对哥哥说“哥,你有没有想过,锦年跟陈勉有血缘关系”时,哥哥像吞了苍蝇一样震惊而嫌恶——不是我预料中的自私的欢喜而是嫌恶——竟至半晌说不出话。后来问:“这就是锦年愿意与我结婚的原因,这就是锦年愿意与我妥协的原因?只因,她自己看不到出路?我有那么蠢吗?” “哥,陈勉与锦年有血缘,他们永远靠不近,对你来说,不是好事吗?” “好事?”哥哥冷笑,“我沈觉明要靠这个玩意来苟且一份感情?安安,你也不要这样想,爱是彼此拥有的感觉,而不是权宜下的东偷西藏。” 哥哥后来与锦年分手。不是哥哥不爱锦年,他爱得深沉,也正因此,他要捍卫自己高洁的理想。有些东西如果得不着完整,一鳞半爪他不要。 我呢?却没有勇气去扔掉记忆。那一点点小小的记忆。可以让我在恍惚中愉快大半天。 哥哥长在明处,高悬高挂,是少数人才能够拥有的一轮明月;我却愿意做一株背阴的植物,在角落独自舔噬过期饼干上的糖屑。 4、人在纽约 陈勉走后,我大病过一场。 病好后,哥哥觉得我的自闭状态很危险,有目的地带我出席一些社交场合,也介绍一些青年才俊给我。 其中有一个叫姚谦的,虽然相貌平平,因常年出差海外,倒引起我的兴趣。那次酒会上,我主动跟他攀谈,无非问他海外工作经历。他是个管技术的副总,常年负责北美这块市场,一年365天,倒有300天在美国。这让我倍感亲切。缘由无非是陈勉也在那个国度。 姚谦年过35,对婚姻之事非常急迫,因常年在外头跑,找不到理想的对象。一年寥寥几次的探亲假就全用在了相亲上。这一次认识,他大概对我也比较满意,之后,即向我展开了热情攻势。用我同事的话说,送过来的鲜花可以把办公室淹没。 我无可无不可地交往。算起来,一周也有两三次会答应随他出去。 他是个温厚塌实的人,一开始追我,就开宗明义表明是认真的。他没有年轻人的那种油滑,但也绝不沉闷,会时不时冒出几句西式幽默。 一开始我总是让他讲美国的地理风情或者华人在外拼搏的故事。他绘声绘色地讲。我俯首帖耳地听。随着日子一页页翻过去,故事慢慢也消磨了。他见我还是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就提议外出运动,打网球,或者游泳。 他总对我说,出身汗就什么都好了。好点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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