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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二

  临散场时,眼镜忽然惊呼了一声,他把中分头一把揪过来:"你脖子上的勒痕是怎么了?"中分头遮遮掩掩,说没事。我和小黑都凑了过去。我看见他的脖子上确有一到勒痕,像是一个血色的项圈,仔细一看,触目惊心。小黑问怎么回事?中分头就不是说话,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真有难言的苦衷。眼镜继续问他:"你是不是要上吊自杀?"我听了一惊,踢了眼镜这孙子一脚:"你大爷的胡扯什么。"

  中分头把满是醉意的眼睛对着我,大着舌头说:"立子,他没有胡扯,我是想自杀。"小黑啊了一声,说:"到底怎么了,你他娘的把话说清楚。"中分头忽然有些不常见的激动:"怎么说清楚?我是个滥人,我变态,我堕落,我是个痴货,我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你们。我活着有什么意思?"他的话像连珠炮似的,一句连着一句,没有声泪俱下,没有恼怒愤恨,反而像是在说一个不相干的外人。

  我一把抓过他,对着他说:"孙子,你听好了,你可以看透生死,但我们没有。你他妈的,有良心的话,就好好活着。"中分头怔怔的看着我,突然又笑了。那是一种醉汉都会有的笑容。他那样的笑着说:"不是自杀未遂嘛,我吧脖子挂上去的时候,害怕极了,当我挣脱不开的时候,我甚至还尿了裤子,你说我是不是特别怂,特别没用?"

  中分头说着就哭了。他的眼泪很常见,我以为我都习惯了。可是这次,他的眼泪,却让我十分别扭,别扭到想陪着他哭。我拥住了他,小黑拥住了他,眼镜拥住了他。中分头就像个孩子,边哭边说:"我很没用,我不想这个样子,却还是这个样子。我极力在摆脱他,可他就像个冤魂,没日没夜的缠着我。或许只有我死了,才会消停。你们说是不是?是不是"?

  小黑说:"放屁,那个他是不是前些年,陪你来的那个变态?我弄死他。"中分头没有回答他,兀自说着:"我的爸妈不要我了,我甚至还想,这样下去,你们也肯定不拿我当哥们了。我是个同性恋,是一个该死的同性恋。"

  第三十三章

  (一)

  小黑是执拗的,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丝毫的改变。这种性格说不清道不明,难以分辨好坏。我一直觉得,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肯定会不遗余力的坚持。哪怕是撞了南墙,头破血流,他也不会放弃。我甚至迷信,即使他头破血流、遍体鳞伤,那面阻挡他的南墙,也非出个大大的窟窿不可,轰然倒塌也说不定。

  过分了总归不好,他的执拗会变异成一种,让人生厌的苦缠,此时我已经开始讨厌他的执拗。在我们安慰了中分头之后,小黑就一遍遍询问着他,无休无止。他想知道中分头说的那个他;他想知道中分头为什么要寻短见;他恨极那个所谓的冤魂,狠狠的声称要先出头报复,再将冤魂超度。

  隐私每个人都有,但依旧特别。它和人的那些,被内衣裤所遮挡住的玩意,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正常人所要极力掩盖的。一旦被强制或者逼迫着揭开敞露,随之而来的便是羞恼和屈辱。

  我渴望我的隐私受到尊重,也就只好先尊重旁人的隐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说穿了十分浅显,可却不是谁都懂得。比如说李方,他现在的工作之一,便是都出挖目标的隐私,再换取金钱,以便满足他的私欲;比如小黑,他虽然没有将隐私明码标价,却还是在中分头最痛苦的时候,苦苦纠缠,问三问四,令人发指的揭着伤疤。

  我一个劲的暗示他,让他立刻闭嘴。小黑还是一副自顾自的模样,最后我也只好接受,毕竟他在满足自己好奇心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分量的、足够的关心,这一点不容置疑。

  中分头的顺从已经让我同情到麻木。他是一个不懂拒绝的人,可怜又可恨的顺着小黑,将他的伤处露了出来,鲜血淋淋。那个缠着他的冤魂,就是两年前他带过来的银样蜡枪头,大熊。中分头说他不喜欢大熊,也不喜欢做一个同性恋,眼镜连忙接着说:"不喜欢,就不要做。"

  中分头又开始了醉汉式的微笑,让我觉得苦涩。我理解他的苦涩。他说:"很多事情,不是喜欢就做,更不是不喜欢就不做的。"

  在我的眼里,同性恋只不过是一场混乱了男女关系的游戏,而人之于大自然,就如热带雨林之于大自然,也是种理所当然的受造物,同性恋的混乱,则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这种混乱能带来很多负面的东西,会让身处其中的人,感到绝望,甚至萌生死意,中分头就是一个。

  小黑问中分头:"那个大熊是怎么纠缠你的?"中分头说没怎么纠缠。我不相信,小黑也不相信,他说:"那你还寻他娘的短见做什么?"中分头直勾勾的看着小黑,然后醉醺醺的说:"我不觉得那是短见。我死掉了便可以可以解脱,他对我来说,就像是辣椒,不吃的时候总是奇香无比,但真的到了嘴里,便会辣得我痛不欲生、追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可辣劲刚过,便又开始朝思暮想。我一直在念想和后悔之间游离,太痛苦了。"

  我不同意中分头的比喻,这个比喻看来太亲昵、太暧昧,也太善良。虽然中分头一直善良,可他的遭遇以及脖子上的勒痕,都告诉了我,那个大熊并不善良,甚至让我憎恶。他才最该死,可最该死的人,只会忙着伤害他人,根本不会考虑生和死。也因为如此,他们才活的更轻松,更长久。

  我说:"矛盾谁都会,可总也要学会承受。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他根本就不能算辣椒,你说的那种感觉叫做爱情,可你们之间,真的有爱情吗?那大熊该被看作是冰毒的残渣,才最合适。"眼镜这个瘾君子哼了一下:"合适个蛋,就是冰毒的残渣也会让人欲仙欲死,可那孙子只能让你痛苦。"

  中分头说:"是的,欲罢不能的痛苦。"小黑怒吼一声:"那孙子在哪里?我杀了他。"我体谅小黑的愤怒,却不体谅中分头的痛苦:他明明恨极了大熊,还是对大熊欲罢不能,泥足深陷;明明排斥同性恋,,却还是把同性恋比喻成吃辣椒,要知道这在逻辑上可属于爱情。

  事情也许被我想的简单,他脖子上的勒痕、他颓丧的面容以及哀伤难过的眼泪,或许遮掩了很多东西。究竟会是什么,中分头不说,我无法知道。我一直都以为,人虽然是一个需要感情交流和群居的物种,但人的数量庞大,任何两个人都可能发生交流,语言上的、肢体上的、心灵上的。

  这就意味着,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不可放弃。我们可以做的是取舍,虽然取舍会让人痛苦,这种痛苦和中分头的痛苦看似一样,实有天壤这别:中分头根本没有考虑任何其他的选择,只把自己牢牢的栓在一个点上,然后不知所措,终于不能承受。取舍的痛苦来自于抉择,可中分头的痛苦,很明显与抉择无关,那究竟是为何?或许源于他的不成熟?可他和我年龄相若,经历也远比我想的复杂,不该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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