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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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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我说,“泡在自己的眼泪里,未必是什么坏事。眼泪是咸的,应该不会淹死。” 乐瑶摇摇头,“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 这时候她的手机上进来一个短信,她立刻扑过去接,却是一个群发的垃圾信。乐瑶眼睛里有种明显的失望,我知道,她正在等方建打电话来道歉。 “他对你到底好不好?” 她用手捏着枕头的边,过了一会,说,“搞艺术的人可能脾气都不大好,不过,”她抬起眼睛,“有才华的男人身上有种很特别的魅力,他笑一笑,你会觉得世界都翻了过来,然后就翻不回去了,什么都不干,光看着他皱着眉头拍照,指挥那些模特摆姿势,就觉得世界很美好,而且,他对我好的时候,的确当宝贝一样,连在大街上都会当众抱着我走路,”她的眼神明朗起来,“岳洋给你这种感觉吗?” 我说,“我不觉得他很有才华。”然后拿着那个水晶瓶子晃了晃,里面鱼儿蓝幽幽的亮光在我眼前闪了一闪。我不由微笑起来,或许乐瑶是对的,岳洋也给我一种类似的感觉;他笑一笑,世界就翻过来,然后,翻不回去了。 我们说起舒颖,乐瑶说,“她太痴心了。” 我叹了口气,“可惜已经这么多年,能感动的人全都感动过,就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了,我们都放弃了。”用二姐的说法,是“久病无孝子”。 “我觉得你们更加应该坚持,”乐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如果你们都放弃,不再努力,她哪天即使有心谈恋爱了,也会觉得难以下台,”她很认真地说,“舒颖那样的女人,一定自尊心很强,会为了维护在别人心中印象立一辈子贞洁牌坊。” “那怎么办?”我问。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你给他们搭桥吧,”乐瑶飞快地做了决定,把孙康的手机号写给我,“有些男人适合恋爱,有些男人适合结婚,舒颖算是和你大哥谈了十几年恋爱,现在该找人结婚了。” 我们打开收音机听岳洋的节目,那天,一个女孩说她为男朋友打掉过两个孩子,对方却一直不愿跟她结婚,说希望等事业有了一定成就再说。 岳洋问,“他是干什么的?” 女孩说是一家生活用品公司的销售经理。 “那不叫事业,那叫挣饭吃,男人讲‘事业’这两个字需要资本,挣饭吃的,首要任务是养家糊口,”岳洋说,“离开他。” 女孩说,“我想过几次,可是已经很多年了,总是不舍得放弃。” 岳洋说,“但他早就放弃你了。你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一部分;他已经放弃你两次了。离开他。如果下次你再打电话来说又打掉一个孩子,我不会再接。” “好沉重,”乐瑶说,“不过岳洋的声音听上去好帅。” 我笑笑,“他经常说觉得自己像个感情垃圾桶。” 那天晚上,三点多钟,我醒来,迷迷糊糊地站在窗前望出去,岳洋的灯还亮着。再醒来,五点多,灯熄了,我才又放心地爬回床上去睡。 乐瑶坐立不安地在我的房间里度过了大半个星期天,终于决定回去,她说,“我去看看。” 于是,我送乐瑶回去,岳洋开车,我们坐在后座,在一个红灯处刹车时,椅子夹缝里一样东西滚了出来,我伸手摸过来,是一块金黄的圆形琥珀,里面有一只深褐色,花纹艳丽的蝴蝶。 乐瑶归心似箭地看着窗外,岳洋正在观后镜里专注地凝视后方,刚刮过胡子的脸颊微微发青,显得那么帅。我默默地看着那只蝴蝶,过了一会,把它紧紧地捏在手心里。 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那只闷进琥珀的蝴蝶,喘不过气来。 (104) 方建住在一栋颇为气派的大楼里,电梯“嗖”地一声上了二十七层,乐瑶对着电梯间的镜子咬了咬牙,“他最好别在,否则我饶不了他。” 乐瑶开门进去,叫我和岳洋在门外转角处的圆台上等她。隔着玻璃,远远的可以看见几条街外的公园绿地,树木花草,和星期天出来游玩的人群。 我问岳洋,“昨天晚上那个女孩子是不是让你很不高兴?” “哪一个?”他回问我。 “打掉两个孩子那个,”我说,“你听上去有点不高兴。” “没有,”他低下头,穿着运动鞋的脚在地上蹭了两下,“只是觉得她不值得。” “如果你是她男朋友,会怎么样?”我问。 “把所有的钱都给她,然后和她分手,”他的声音平静得像窗外的天空,“我估计他不爱她,或者曾经爱过,现在不爱了。和她分手,相当于放她一条生路。” “她说不定会去自杀。” 他淡淡地笑笑,“我想不会,那种类型的女孩子通常比看上去要坚强。” “如果她的男朋友打电话给你,你也会这么建议吗?” “会的。”他转过头去,望着圆台另一角外面的景色。透过修长的背影,我仿佛能看见他眉宇间不以为意的神情。 我对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也转过身去,从口袋里掏出那块琥珀,放在眼前,抬起头,对着亮光,凝望里面的那个蝴蝶翅膀斑斓的花纹和细细的触须。 我想起叶曼说过的,琥珀是双子座的守护宝石,而蝴蝶琥珀代表永远的幸福。永远的幸福用窒息的痛苦来成全,多么讽刺的象征。 她是怎么把这个永远的幸福掉到岳洋的车里的呢?我的心里猛然一阵刺痛。 我正要把琥珀放下来,突然一个声音在耳边说,“别动。” 我楞了一下,转过头,岳洋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手里拿着手机,“你别动,保持这个姿势,”他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我,“就这样。”然后飞快地把手机镜头向后一转,对焦后按下快门。 “刚才,你那个样子很好看。”他把手机递给我,“你看。”他脸上带着明朗的笑容,像碰到了什么很高兴的事,说完话,又像是有点不好意思。 我看着自己的影像在他的手机屏幕上显现出来,刚好穿着一件白衬衣,侧脸映着窗外的蓝天,那枚琥珀在我的指尖煜煜生辉。 我抬起头望着他,他也正温柔地望着我。 一个问题像肥皂泡般从我嘴里蹦出来,然后在空气里炸开,“你爱我吗?” 他依然温柔地凝望着我,望了一会,轻轻地说,“当然爱。”他的鼻息轻轻地拂动我额前的头发,口气像小孩子承认错误一样。 我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低下头,只顾努力地眨着眼睛,不让眼里的潮意聚成泪水。 几分钟后,我抬起头来,抓住他的胳膊,笑笑,“你把我的耳朵拍得太大了。” “是吗?”他把照片举到眼前,把头凑到我旁边,拍了一张大头照,“看谁的耳朵更大。” 我们一起看着合影,岳洋问,“还想上杂志吗?” 我转头看看他,然后摇摇头,“不想了。” 他问为什么,我说,“我怕别人看上你。” “那是什么?”他问,指着我手里的东西。 “一块琥珀。” “真的吗?” 我点点头,“你以前没见过吗?” “没有。”他回答得很肯定。 我迟疑了一下,说,“是…鞋子上的装饰品。” 这个时候,乐瑶苦着脸走了过来,一眼不眨地瞪着我,递给我一张纸条。那是方建留给她的,说暂时在郊区一个朋友家住,下星期直接和他一起去张家界,叫乐瑶“勿念”。 “王八蛋,他跟我说好要带我去的!”乐瑶咬牙切齿,“王八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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