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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朗的笑容很迷人,但他笑的时候总是把本来就薄的唇抿得更薄,从来不露齿。你仅仅能从他嘴角扬起的那个弧度来判断这件事对他来说究竟有多好笑,而不是普通人的“笑声之大小”,或者“露牙的多少”这种标准。

  他似乎总是在克制自己开心的情绪,好像那是什么不应该的心态。

  “去万寿宫吧!澳洲最好的中国餐馆,二十多年来唐人街独此一家别无分号,在国内是不是可以算老字号了?”

  但凡提起老字号,妍婴的脑海中就立刻浮现出吵闹的人群,热气蒸腾的厨房,肮脏老旧的桌椅,缺边的有裂纹的碗筷等等相关事物。她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却不是那种趾高气扬不肯体恤普通人的大小姐,对美食的热爱不分贵贱,她也时常混迹街边小摊和国营老字号,并且坐下来就吃,不管桌子椅子有多脏,脚边堆了多少乌黑的卫生纸。

  只要这家店里飘出的香气足够令她驻足,她就一定会杀入其中。不是说了吗,吃中华料理千万别了解厨房里的内幕。

  这样想着的时候,湛朗的车在停车场里找到了位子。“TheFlowerDrum”的标头中规中矩,“万寿宫”三个字却气势逼人。

  香味袭来。

  “喜欢吃什么?”

  “你做主啦,我不喜欢拿主意的。”

  湛朗笑,“你还是老样子。”

  妍婴觉得有点丢脸,可是她已经被惯成了这个样子,虽然知道百依百顺很受人鄙视,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要是让她看菜单,她一定会蘑菇再蘑菇,这个也好那个更好,过一个小时这顿饭也不一定吃得到嘴里。

  “我吃过的菜记不住名字,运气又不好,总是点到难吃的菜。”

  她扯了个谎。

  湛朗不说什么,菜单也不看,顺口流利地报了几个菜名,几分钟就了事。

  侍者拿着账单的复印条离开,妍婴有些狐疑,忍不住说:“那个……我不太能吃辣椒。”

  “知道。”他淡淡一笑。

  “也不太喜欢腥气的羊肉。”

  “嗯。”

  湛朗的表情自如,没什么意外。

  妍婴突然想到父亲宴客时,总是喜欢把席间摆得满满,浪不浪费倒在其次、派头必须做足的习惯,急忙出声:“还有啊,不要点太多,虽然饿但是我吃不掉的。”

  湛朗正把碗筷用茶水一一烫过,闻言目光从桌上抬起,瞥她一眼,笑了笑,“我有数。”

  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妍婴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禁忌,怏怏地靠回椅背。

  不消一刻,穿着旗袍的姑娘推着餐车在他们座位旁站定,一样样稳稳地将大盘子托起,放在桌上。

  一共四样,三碟一汤。

  汤色乳白,香气扑鼻;其他三碟菜,碧绿,金黄,鲜红,搭配得格外好看。

  “喝汤吧。”湛朗动手为她添汤,“先暖胃。”

  妍婴呷了一口,喜笑颜开的样子,“好喝,比广州那家头啖汤还好喝!”

  “那是。”他将大瓷勺轻轻地放回钵内,“万寿宫是全澳洲最地道的中餐馆,当然集中国料理精华于一家。你知道这里的厨师有多襥吗?”

  “厨师,好职业啊!”妍婴羡慕地捧着热乎乎的汤碗说,“我喜欢吃东西,喜欢得要命,可是手笨,对烹饪没天分,所以巴不得嫁个厨师呢。”

  “喔。大师水平不敢说,但是我手艺还不错。”湛朗持筷平伸入盘碟里,慢条斯理地为妍婴夹菜。他的手势非常好看,十指修长而且充分显示出力度,白皙的手背在灯光下更胜象牙筷子的光泽。

  连一心品汤的妍婴也不由自主地失神了那么几秒。

  “嗯,在我家里,你做过火锅给我吃。”

  “火锅只是简单东西而已,主要不过底佐二料。”湛朗发现自己夹菜的频率已经盖过了妍婴吞吃的速度,于是放下筷子。

  “不吃吗?”这个细微的动作引起妍婴的疑问,她捧着碗的双手抬了抬。

  “还不太饿。”

  妍婴放下汤碗,抽出纸筒里的筷子。

  这里的筷子很别致,每支上面都刻有一句唐诗或宋词。

  她很快发现了象牙筷子上凹凸不平,有字。于是念念有词道:“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看另一支:“我思君处君思我。”

  湛朗怔了一下,旋即微微一笑,“有诗词?我只知道有刻字,却从来不研究刻了什么,还以为是谢谢光临之类的客套话呢。”

  妍婴对着筷子微笑起来,“哎,真有意思。”

  她指尖摩挲着那筷子凹下去的诗句说:“‘两情若是久长时’,是秦观的《鹊桥仙》里的句子啊。”

  她喃喃念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顿了顿,才接下去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湛朗静静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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