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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见面又嫌,不见又念。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但,又应了“因祸得福”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苦心”,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语》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议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好奇,并不逊色于任何人。敖炽还是那个鬼样子,一会儿嘲笑我没见过大世面,看到纳斯卡高原上的地图就惊讶成那样;一会儿又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一边训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难看,一边把带来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给我们落脚的印第安村落里的孩子们。

  在罗马尼亚时,我们住进了吸血鬼开的旅馆,他又骂我不长心眼,好好的豪华饭店不肯去住,非要到乡间来住一家黑店,结果他不分青红皂白把吸血鬼们狠狠教训了一顿,差点现出原形烧了他们的店。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群吸血鬼并不害人人家不过是正正经经做生意,偶尔配和当地旅游部门搞个COS秀,装成吸血鬼吓唬游客,搞搞气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钱倒是很大方,赔偿给吸血鬼们的医药费足够他们再开十家规模更大的旅店。

  而当我们流窜到百慕大时,我伟大的夫君又开始抱怨海风太讨厌,紫外线太强烈,早晚会把我晒成个黑面鬼,要是我变丑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好几只用歌声诱拐人类灵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炽,尚需时间去习惯。

  但,尽管他抱怨,尽管他啰嗦,可是这两年来,不论我们去了哪里,不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不情愿,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会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个犄角旮旯,他都会弄来。

  结婚之后,他一直有个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抓着我的受。

  他说,等哪天抓着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时,说明我们之间之剩亲情了。

  他白眼一翻,说,这样说明,你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还能说的振振有词。

  “我只是不想一醒过来,却发现你不见了。”说完歪理后,他含糊地说了这句话,便把头深深埋在枕头里, 鼾声如雷去了。

  我看着他的睡脸,笑了笑。

  一直以来,我的手一到冬天就会冰冷,好像总是无法自行制造温度,但,自从结婚之后,哪怕是冬寒料峭,我的手再也没有冷过,因为,它们总是常常被包裹在 敖炽永远温热的大手掌里。

  哪怕是现在,在飞机上打个小盹儿敖炽还是习惯性抓着我的手。

  我们大概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夫妇,在世界各地游玩时,我们规规矩矩地买机票,住旅馆,正常使用各种交通工具,跟人讨价还价,甚至吃完饭还会不依不饶地找商家要有奖发票,一不小心刮中五块的话,我们会高兴得像个疯子。除了极个别特殊场合,需要我们露一点点“本事”之外,我们自己都快忘记我们是一对神藏法术的“异类”了。

  我转过头,看着窗外掠过的云朵,大约再过俩个小时,我就可以回到那座我离开了快俩年的城市了。

  到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是用“去”,唯有浮珑山与这座叫忘川的城,我会用“回”。

  家,才是用来“回”的。

  我的“不停”还在忘川城的那条小街上。我计划回去看看,然后往上一段时间,也许还可以把那帮聒噪的妖怪们叫来,大家开个茶话会?啊,还是不要了,如果它们知道我回来了,不知又会给我招来什么奇奇怪怪的麻烦。不过,我恐怕得抽空去见见我那个干侄子钟小魁,这小子曾发过邮件给我,字不多,却让我深刻意识到一个正处于青春迷茫期的少年,很需要我这个干姑姑当一下烦恼回收站。等等,还有九厥那个老东西,前些日子听说他也要结婚了,还让我准备好大红包,这真是天大的八卦!谁能这个高要求高眼光的老男人甘心走进爱情的坟墓?我好奇死了!

  好吧,我要做的事还是蛮多的。

  飞机上,大多数乘客都在睡觉,敖炽的鼾声抑扬顿挫,我在胡思乱想神游太虚,机舱里回荡着轰轰的声音。

  突然,一阵异常的颠簸袭来,所有人的心脏都随着座位的摇晃而暂时偏离了本来位置,胆小的惊叫出了声,胆大的也吓白了脸,低声嘀咕。

  广播里传出空姐甜美镇定的声音:“各位旅客,飞机遇到了一股强势气流,会有一些颠簸,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离开座位。谢谢!”

  身为一只妖怪,我对于一些意外的发生,总有超过人类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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