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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而卓耿……

  那个长翅膀的幽灵,那个悲伤的父亲是这样称呼他的。他是她三头龙个中最大,最凶猛,最狂野的,有着如同夜色般漆黑的鳞片和熊熊燃烧火坑一般的双眼。

  卓耿飞到远处捕猎,但当他吃饱后他喜欢蜷在大金字塔的顶端晒太阳,那里曾经是弥林的鹰身女妖站立的地方。他们曾三次试图在那里捉到它,但三次都失败了。四十个她最勇敢的手下冒着生命危险试图捕捉他。他们几乎全都烧伤,而其中四人死了。上次她看到卓耿还是在第三次尝试的那个黄昏时分。那头黑龙一直向北飞去,飞过斯卡札丹河一直向多斯拉克草海的高原飞去。他再没回来。

  龙之母,丹妮莉丝想。怪物之母。我对这个世界都干了些什么?我是女王,但我的王座是由焦骨堆成,而它又放置在流沙之上。没有龙,她又该指望如何能控制住弥林,更别提要赢回维斯特洛啦?我是龙之血脉,她想。但若他们是怪物,那我也是。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那老鼠当他咬上它时发出尖叫,在他的手中拼命地挣扎。肚子是最柔嫩的部位。他撕咬着这甜美的肉,温暖的鲜血顺着嘴角流下。它是如此美味,令他流出了热泪。咕咕作响的肚子驱使他狼吞虎咽。咬到第三口时老鼠已不再挣扎了,他几乎要感到心满意足了。

  这时他听到了地牢门外传来人的交谈声。

  他立刻僵住,吓得不敢再嚼了。他嘴里塞满了血肉和毛发,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咽下去。他呆若木鸡般惊恐地听着,听着靴子在地上摩擦声和钥匙串的叮当声。不要,他想,诸神慈悲,现在不要来人。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老鼠。如果被他们看到,那它就将被夺走,然后他们就要上报,拉姆斯大人就会来惩罚我。

  他知道他应该先把老鼠藏起来,但他实在太饿了。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或许是三天。地牢里实在太黑了很难说得清楚。他的四肢瘦的像芦苇杆,他肚子肿胀,空空如也,而且疼得令他无法入睡。每当他合上双眼,就不由自主想到霍伍德夫人。拉姆斯大人与她完婚之后,就把她锁进了塔楼,活活地把她饿死。到最后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蜷缩在牢房的一个角落里,把自己的猎物紧紧地护在怀里。他飞快地吞咽着剩下的老鼠,鲜血顺着嘴角流下。他尽力在牢门打开之前多吞下一些温暖的血肉。肉有些难嚼,但对他来说也太肥腻了,他担心自己不能消化。他不停地咀嚼吞咽着,用被拔掉的牙留下的豁口剔着细骨。它太难嚼了,但他饿得停不下来。

  声音变得越来越响,诸神保佑,他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祈祷着,一边撕扯着一条鼠腿。已经很久没人探视过他了。这里还有别的牢房,别的囚犯。有时就算隔着厚厚的石墙,他也能听见他们发出的惨叫声。女人的叫声总是最大的。他用力吸吮着鼠肉,想要吐掉腿骨,但它只是从下唇滑落,缠进了他的胡子里。走开,他祈祷,走开,别在我这停下,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脚步声刚好在变得最大时停了下来,然后开锁的叮当声就在门外响起了。老鼠从他的指间滑落。他在裤子上蹭着沾满鲜血的双手。“不,”他咕哝着,“不……”他的脚跟胡乱地蹬着地上的稻草,试图把自己塞进墙角,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锁被打开的声音是最令人恐怖的。当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是,他发出了一声惊叫。他不得不用双手遮住眼睛。如果他有勇气的话应该把他们抠出来,他的脑袋又轰轰作响了。“把它拿开,把它熄灭,求你,求你啦。”

  “不是他。”一个男孩的声音说。“看看他,我们进错牢房了。”

  “左面最后一间牢房,”另一个男孩回答。“这就是左面最后一间,不是吗?”

  “对。”停了一下。“他在说什么?”

  “我觉得他不喜欢光亮。”

  “如果你变成这副模样,你会喜欢?”那小子清清嗓子,吐一口吐沫。“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来气了。”

  “他刚才在吃老鼠,”第二个男孩说。“看。”

  头一个男孩笑了,“没错,真有意思。”

  我没办法。那些老鼠趁他睡觉时来咬他,啃他的手指、脚趾,甚至他的脸,所以当他抓住一只时丝毫没有犹豫。吃或被吃,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咕哝着,“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们也吃我。求求你们……”

  两个小子靠近了些,他们脚下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话,”其中一个说。他两个当中的小个子,一个瘦小的男孩,但更聪明。“还记得你是谁吗?”

  他体内一下子涌起了恐惧,他呻吟着。“告诉我。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一声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咙。他们教过他名字,他们教过,但隔得太久他已经忘记了。如果我答错了,他就会再取走我一根手指,或者更糟,他会……他会……他不愿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他的下巴和眼睛像针扎一般刺痛,他的脑袋也轰轰作响。“求求你们,”他吱唔着,他的嗓音细若游丝,他听起来仿佛已经上百岁了。或许他真的是一百岁了。我在这里待了多久?“走开。”他隔着残缺的牙齿和手指咕哝着,他的双眼紧闭躲着耀眼的光亮。“求你啦,你把老鼠拿走吧,别伤害我……”

  “臭佬,”那大块头男孩说。“你的名字是臭佬。记得吗?”他拿着一支火炬,那小个子拿着铁钥匙圈。

  臭佬?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记得,我记住了。”他的嘴巴张开又合上。“我的名字叫臭佬,押韵葱苗。”呆在黑暗中他不需要名字,所以他很容易被忘记。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原来的名字,他曾以另一个名字生活过,但在此时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记得。

  他也记起了这两个小子。他们穿着相同的羔羊毛紧身上衣,银灰色上面装饰着深蓝花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是八岁,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是的。只是大个的是小瓦德,小个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经常搞混,两个小子却以此为乐。“我认识你们,”他透过干裂的嘴唇小声说。“我知道你们的名字。”

  “跟我们来。”小瓦德说。“大人想见你。”大瓦德说。

  恐惧像把刀子一样穿透了他。他们不过是小孩,他想。两个八岁的男孩。他能对付两个八岁男孩,肯定行。即使他如此虚弱,他可以夺走火炬和钥匙,还有小瓦德屁股上挂着的那把匕首,然后逃走。不,不,这太容易了。这肯定是个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会取走我一根手指,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之前逃跑过。大概是一年以前,那时他还有些气力,还有些胆量。当时是凯拉给他的钥匙。她告诉他偷到了钥匙,她还知道有个后门,那里从来没有守卫。“带我会临冬城,大人,”她乞求他,脸上苍白,浑身发抖。“我不认识路。我自己没法逃跑。请带我走。”他同意了。看守倒在一汪葡萄酒中烂醉如泥,裤子褪到了脚腕上。牢门被打开了,后门也无人守卫,一切都如同她所说的。他们等着月亮隐到乌云之后,然后溜出城堡,飞快地躺过泪水河,艰难地翻过岩石,在寒流中冻得半死。当跑远之后,他吻了她。“你拯救了我们。”他说。真是个傻瓜,白痴。

  那一切都是一场骗局,一个游戏,一个玩笑。拉姆斯大人爱好捕猎,尤其喜欢追捕两脚的猎物。整晚他们都在幽暗的树林中穿行,但当太阳升起时,远处的号角声穿过树林隐隐传来,他们听到一群猎犬的嗥叫声。“我们应该分开跑,”在那些猎犬逐步逼近时,他告诉凯拉。“它们不能同时跟踪我们两个。”那个女孩被吓得发疯了,就算他赌咒发誓如果她被抓住的话,他会带着一队铁民来解救她也不肯离开他的身边。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被捉住了。一只猎犬将他扑倒在地,另一只在凯拉攀爬一个山丘时叼住了她的腿。其他的猎犬包围了他们,不停地低吼咆哮,只要他们略微挪动一下就会激起一片吼叫声,它们看守着他们直到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手们乘马追赶上来。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没被接纳为波顿家族的成员。“你们在这儿,”他说,坐在马鞍上微笑地俯视他们。“你就这么一走了之,真令我伤心。你这么快就厌倦作为我的客人了吗?”这是凯拉抓起一块石头把它掷向他的脑袋。它偏出了足有一尺,拉姆斯露出微笑。“你们必须要接受惩罚。”

  臭佬依旧记得当时凯拉眼中透出的绝望和恐惧。她从来没有像那一刻显得那么幼小,不过是个半大女孩,但他无能为力。就是因为她我们才被抓住的,他想。如果当初能按他的想法分开逃跑,或许有一个能够逃脱。

  这段回忆令他透不过气来。臭佬把他被泪水模糊的双眼从火把上挪开。这次他想要怎样对待我?他绝望地想到。为什么他不放过我?我没做错什么,这次没有,为什么他们不能就让我呆在这黑暗中?他有一只老鼠,一只肥肥的老鼠,还是温暖的,还在颤抖着呢……

  “我们是不是该给他冲洗一下?”小瓦德问。“大人喜欢他发出恶臭,”大瓦德说。“这就是他称呼他为臭佬的原因。”

  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韵渺小。他不得不记牢这些。服侍和听命,还有记住你是谁,你就不会再受到伤害。他承诺过,大人承诺过。就算他想反抗,他也没了力气。他所遭受的鞭打,饥饿和剥皮酷刑已经榨干了他的力气。当小瓦德推搡着他,大瓦德挥舞着火把驱赶他走出牢房时,他像只温顺地小狗听从着指挥。假如他有条尾巴的话,他肯定会把它夹紧在双腿之间。

  如果我真有条尾巴,那个杂种肯定会把它切下来。这个想法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一个邪恶的念头,很危险。大人已经不再是个私生子了。他姓波顿,而不再是雪诺了。那个带着铁王冠的男孩国王已经宣布拉姆斯大人为合法的继承人,授权他使用他父亲的姓氏。称他雪诺那是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令他勃然大怒的。臭佬必须牢记这些。还有名字,他必须牢记自己的名字。刹那间他突然想不起来了,这吓得他绊倒在牢房的石阶上,裤子都挂破了,擦破皮溜出了鲜血。小瓦德不得不挥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开始挪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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