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现代文学 > 塔里的女人 | 上页 下页


  当她在大庭广众间时,她最爱骄傲,当她和情人单独相处,特别是关在寝室时,这骄傲立刻就变成出奇的温柔。越是骄傲的女子越懂得温柔。我对于女子的骄傲作如此的哲学看法,对于黎薇当然也不例外。在我的理论中,黎薇骄傲的很正当,很应该。当一个人站在一群狗当中时,人怎能不对狗骄傲呢?当一群男子摇着尾巴随着黎薇团团转时,她怎不向他们骄傲呢?对于我,她的看法当然有点不同。在南京,在她的朋友中,唯一从来未向她低过头的,只有我。三年来,我从没有对她稍露喜色,稍示温驯。仗着这一点,我才能博得她较高的评价。根据这一个评价,她今天才上门来找我。假如我能利用她这点好感,日久月长,难保不会有新的发展。想到这里,我自然说不出的兴奋。

  可是,还没有兴奋完了,我又不禁忧虑起来。我知道,像黎薇那样历世很深的女子,轻易不会动情感的。她现在来找我,显明是一种藉口:要认识我。一个骄傲女子征服了许多男子后,她的野心会一天比一天大。凡她所认识的男子,仿佛都必须跪在她面前,吻她的脚,她才心满意足。在这种征服中,她似乎有意布置了一道鱼网,让所有男子先后投入网中,一网打尽。一旦她发现其中竟有一条鱼漏了网,她想尽办法,也要把这条鱼捉回来,送进网;不这样,她觉得尊严受了伤,她的自信失了基础。

  对于黎薇,我很可能是这样一条漏网的鱼。她自动来接近我,与其说是出于感情,不如说是出于好奇。这种好奇心理是:“瞧,这个男子真奇怪,别的男子都以吻我的脚为荣,他却连我的脸也不屑看一眼。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傲慢呢?难道他的心真是铁石做的?我现在非要探一次险,探探他竟究是铁人,还是肉人?探探他究竟是能征服,还是不可征服的?”假如黎薇真抱着这种态度来接近我,那我就特别谨慎,小心别落入她的圈套。

  我沉思了很久。从男女的关系上,我似乎明白了另外的许多事。我苦笑了。

  从第二个星期起,黎薇当真来学琴了。

  每一次她来,总比预定时间早十几分钟,风雨无阻,从不缺席一次。她学得很认真,很仔细,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最模范的学生。她私人练琴的时间并不太多,但预定的功课,她都能做完。对我教授的,我的每个字,每小动作,她都耐心捕捉,详细咀嚼。看她那种诚挚神气,谁也不会相信:在另一个时候,她会叫成串的男子跪在他面前。

  每次她来时,她的装扮总特别新鲜动人,好像并不是来上课,而是来赴跳舞会。我看得出来:她的装扮,大部分为了我。她要吸引我,媚悦我,叫我屈膝在她的美丽面前,叫我为她的艳容发痴发魔。我和她在一起,又愉快,又烦恼。愉快的是:她是那样美,像一个活动的迷人幻景,给予我狂热的刺激,狂热的鼓舞,我从头到脚沉浸在她的“美”里面,像麋鹿赤裸裸的沉浸在泉水里面。

  烦恼的是:她太美了,这种美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我即使把她看成一幅画,一个浮雕,一片风景,也抑制不住想匍匐下来,赞美它们。然而这一“想头”我只能埋藏在心的最深处,在神色间,我丝毫不敢表现什么,也不能表现什么。只要我表现心头思想的万分之一,我就会遭遇到一种可怕的惩罚,我将听到一个高傲的声音道:“哼,看你外表这样坚强,内里到底不过如此,还不是我那荣誉连的小兵,我玩够你了!我看见你的可怜相了!滚开!”

  初学提琴,最先得讲究姿势,其次是弓法,手指部位,为了校正她的错误,我的手指难免要接触她的手和臂。每一次接触时,她的眼睛里总闪出一点红光,这红光掩饰了她所有的骄傲。这时,她的脸上霞样地放光,香极了,热极了,媚极了。从这片光彩里,我看透她的纯洁的灵魂,她的雪白的处女的心。尽管她高傲,她老练,她世故,但少女总是少女。这种少女的纯感情,比哈密瓜还甜,还可口。我对她望着望着,似乎并不是望什么,而是在咀嚼一只最甜最甜的果子。

  在上课时,她很少说话。有时我故意和她说点笑话,她的答复简洁极了,也冷静极了。她一直用一种又高傲又温和的态度对付我,叫我感到她是一个女皇,一个公主,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像。一下课,她立刻回去,很少停留。

  一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很平静:纯粹止于师生关系。我从未想象我们将来会怎样怎样。在我的观点上,我虽然很欢喜她,但我所有的只是书本上的一种感情,而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感情。我欢喜她,只因为她近于我的美的理想。我理想中美的典型,美的规律,现在似乎借她而表现了。我对于她的爱,是一种最纯粹的同情,最清洁的幻想,同时还渗杂有若干宗教意味,等于自我牺牲方面的。为了尊敬她,为了防范自己,我不能不走这样一条又艰苦又神圣的路。

  我对女子本无私念,更缺少占有欲,我注重女子的魂,远过于她的肉;我爱女子的精神,远过于她的形式。在女子面前,假如我有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那是一种防御,而不是一种攻击。我的生活信条之一是:绝不以女子为敌人。在这一情形下,我对于黎薇,天然会采取母性的态度,我看她如慈母看子女,和她接触时,我的玩世方式与半流氓态度,只是一种掩饰,遮盖我内心对她的情感,正像她以骄傲为掩饰一样。

  在以后几个月中,一天天的,我对黎薇的态度是确定了,我有一个野心,要向她证明,男子并不都如她所想的那样卑鄙自私。在这个社会里,一般男子给予女子什么,(无论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总要取得什么。但我应该是最少数的例外。我会把我全生命给一个女子而丝毫不想取得什么,甚至她的一言一笑。我现在所献给黎薇的友谊,正是如此。我要尽可能爱护她,帮助她。在形式上却又丝毫不显露什么,表示什么。

  为了实现我的恋爱观,在和黎薇的交往中,我尽可能显得纯洁,自然,诚恳。这三个特点,当我们参加任何集群时,发挥的最为显著。许多人在一起玩时,大家都以黎薇为中心,或可能卖弄自己,表现自己,仿佛是在演一出极卖力气的戏。这种时候,我总躲在一旁,很少对黎薇说什么,做什么,最多不过微笑而已。但当我发现她被他们烦扰得有点厌倦时,我会轻轻走过去,很温柔的问她:“怎样?感觉疲倦吗?你该休息一下了。”

  如果是夏天,我会叫人送她一把扇子;如果是冬天,我会叫人递给她一杯红茶;如果是流汗,我传给她洁净的手帕;如果她不舒服,我会为她预备最适用的药品;如果她疲倦,我给她一杯葡萄酒;如果她头晕,我把汽车开的特别慢;如果她怕太阳,我把墨镜借给她;如果她心烦,我会讲笑话或奏琴为她消遣……这一切零星服务自然并不难,难在时机适当,态度适当。当我照顾她时,她能从我身上呼吸到一种母爱,一种纯人与纯人之间的同情。在一个大集会里,许多男子恶俗的纠缠她时,她不由而然的就想到我,愿意躲在我身边,受我的荫庇,受我的保护。她或多或少的已感到:在她的友谊圈里,只有我是无私的,给而不取的。

  半年过去了,我们的友谊始终很普通,很平凡;但在这普通与平凡中,却又存在了一点不普通,不平凡。我们从来未正式相互表示过什么,一直保持着严正的师生关系,不过,在这拘谨与沉静中,我们说不出的觉得接近,默契。

  在这半年中,除了授课外,我从未单独找黎薇,只有在集会上,群体活动中,我们才有见面机会。我这样拘泥形式,是在向她表示:“尽管我怎样尊敬你,膜拜你,但我绝对保持尊敬的立场。你可以觉得我的谈笑诙谐,玩世,但我行为却最规矩,最守本分。”我知道:行动上的一分严肃,还胜过嘴巴上的一百分道学。

  这一年的秋天,一个星期日,授完课了,临走时,黎薇突然例外的向我提起一件事:“罗先生,今晚我父亲想请你吃饭,饭后有一个小跳舞会,您可以赏光吗?”她平静的说,语声中却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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