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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千九百四十四年夏初,在写完《北极风情画》的三个月后,我的精神感到一种出奇的闷郁,常常接连好些日子,我不能看一行书,写一个字,连朋友的来信,都懒得拆看一下,就擦根火柴把它烧毁了。我不相信友谊。我不希望友谊,同时我也不认为人间真有什么友谊。过去,我因为把生活里的友谊价值估计得过高,结果,不是捱骂,就是受骗。世界像一只快沉的船,每一个搭客都只顾救自己,连向别人投同情的一瞥都不屑,更何况伸出手?我想:“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这是宇宙间的天经地义。所不同的是:有的人明白自己自私,有的人连这一点‘明白’都没有而已。”我承认我自私。我明白我自私。为了叫别人少受我的自私所损害起见,我只有找求孤寂,设法远避人群。

  在这些日子里,经常和我谈谈的,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挪威牧师,出名的神学博士。他懂得十几国文字。他会用英文写过一本《墨子哲学及宗教观》,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很得学术界好评。他在中国住了十多年,中国话流利极了,用语措辞,都像一个教养最深的中国士大夫,使你忘记他是高鼻子蓝眼睛。我们常常辩论上帝与神的存在,灵魂的不朽性。他有些意见很大胆,很新颖。他认为上帝只有象征的存在价值,灵的意义,而没有科学意义,并且也不需要科学意义。

  这一点,我觉得是他的大创见。他又对我说:“在西安,相信基督教的虽然不下数万人,但真正懂得基督教的不会多过五个人。”最有趣的是:他自认他最精彩的宗教意见,只能和非教徒的我谈谈,如果和教友谈,他会挨棍子石头的。听他这样自白,我不免为他痛苦。我想,找宗教的人,原不过希求安慰,想不到真正找到以后,那烦恼却更大了.我又想起一个还俗的和尚的话:“没有做过和尚的人,谁都羡慕和尚。做过和尚的人,死也再不愿做和尚。”

  另一个是大学教授,曾经在暨南大学做过哲学主任,教了十几年的书。三四年前,他突然厌倦一切,回到西安,在乡间开了个磨坊,自己推磨,垦地,种菜,养猪,过一种陶渊明式的生活。他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不看人脸看驴脸。”解释是:“人脸变化太大了,只有驴脸永久不会变,比较可爱点。”他每天黑夜推磨,就为了看驴脸。不过,他这个理论最近似乎也有了点破绽。前几天我去看他时,他告诉我:夜里拿着灯去喂牲口,不小心,腹部被驴咬了一口,伤很大,到现在还不能出门走动。可见驴也没有什么情义。

  不过,这只是最近几天的小变化,前两个多月里,他始终过得很愉快哪!每回我去看他,他总要留我喝点白酒,畅谈上下古今,谈一阵,就在他的果园和磨坊里溜个一转,接着我们便出去散步。他住宅附近是唐朝兴善宫故址,留有很多古迹。他在宫殿中徘徊,随便一拣,就是一块残断的唐瓦唐砖或唐陶。他这时正在准备写中国文化史,这些断砖零瓦都可以供他学术上的参考。他——收起来,存放在书房里。在兴善宫逛了几次的结果,我也有点小收获:一个残破的骷髅头,我把它带回来,挂在壁上,常常用鲜花插在上面,也算是一种装饰。

  除了这两位老先生,还有一个年青人也常和我来往:她是个犹太籍女孩子,说得一口好中国话。她知道我能写文章,看时很愿找我谈谈。从她的谈话里,我知道她过去有一番极不平凡的经历,我倒想以它为材料,写一点东西。只可惜她太年青,孩子气太重,书念的少,而社会经验又太丰富。她的处世逻辑是:“凡男人都是害女人骗女人的!假使一个男人对女人好,他一定想害她。”我的处世逻辑是:“我必须对任何人好,特别是对于女子,因为我自己也有母亲。”在这两种逻辑下,我们的友谊就很难维持了。

  不久,她嫁给了一个比我年轻二十岁的小孩子,和他一同到新疆去了。我送给她的婚礼,是一本英文小说《飘》,这是美国女作家密息尔写的,曾经在美国轰动一时。我在扉页上题了这么几句话:“这是一本你所喜欢的书,我现在送给你。新婚的夫妇也正像这本小说一样:轻气球似地极幸福的往天上飘,飘,飘,飘……”

  生活太无聊了,想找点刺激,西安是一片荒城,没有半点刺激可得。我不禁想起华山。我暗自思量:去年在华山住了半年,我曾经治好我的脑病,并且无意中找到《北极风情画》这样好的材料。现在脑病似乎又发了,我何不再到华山住些时候?这样,不仅可以休养我的精神,说不定还会找到类似《北极风情画》的材料,那么,我不又可以给西安读者谈一点好故事吗?生命太短,好故事难得。假使我真能从旅行中得到一些人生珍珠宝石,即使拿我整个生命做代价,也是值得的。

  计议既定,这一年的阳历四月中,我当真又到华山去了。在所有朋友中,华山是唯一值得我崇拜留恋的朋友。她对我永远忠诚,坦白,不变。任何时候只要我愿意找她,总可以得到若干安慰与好处的。

  这一次到华山,我在峰顶只盘桓了四天,就下来住在玉泉院。我所以不愿意住在峰顶,一来因为天气冷,二来因为太空寂。我现在虽然很讨厌人群,却还不想完全离群索居。玉泉院位于山脚下,站在华山观点,虽然算是山下,站在城市视点,却又算是山上了。我最爱玉泉的,是它的泉水。这水终古常新,净极了,也蓝极了。这时太阳光已很温暖,一早起来,在朝阳光里,我跑到山洞溪流里作裸体冷水浴,泉水像大理石似的,给我又冰冷又光滑的刺激。这种冷水灌背的痛快,比火热夏天吃冰淇淋还妙。我这时觉得自己新鲜极了,圣洁极了,我的裸体比圣贞女还神圣,还纯洁。

  沐浴以后,我跑到附近村中磨坊里,喝一大碗新鲜豆浆,加了许多白糖,顺便向农人买两个新鲜鸡蛋,搅在豆浆里。村中有许多牛,我常常毛遂自荐,替他们放牧,骑在牛背上,远远跑到华山脚下的草场里。我带了一些美味奶油糖,挟一本小说,到得目的地后,跳下牛背,让牛静静吃草,我躺在草地上看书,吃糖。

  这时我最爱读纪德,这位法兰西当代大散文家给我的印象,像清晨泉水里的一场沐浴,新鲜极了,也凉快极了。我像啜饮清凉泉水似的,读着他的《大地的粮食》和《新的粮食》。我轻轻朗诵着:“……在枝头雀跃的斑鸠,——在风中摇动的枝条,——吹侧小白船的海风,——在掩映于枝叶间的海上,——顶上泛白的波浪,——以及这一切的欢笑,蔚蓝,和光明,——我的妹妹,是我的心在对自己讲述,——在对你讲它的幸福。”

  “……我偃卧在地上,我的近旁是树枝,挂满了鲜明的好果实,直垂到草地上,它点触青草,它擦过,它抚摸最柔嫩的草穗。一阵鸠声的重量在把它摇曳。”

  我朗诵着,朗诵着,就昏睡在阳光里,浑身说不出的舒服。

  午后,我把全部时间消磨在玉泉院的花园里。或是躺在陈抟老祖的鼾睡处,或是坐在“无忧亭”里,或是栖止在玉泉畔。花园里到处是泉水声,无论看书,写作,思想,走路,都听见泉水声。我似乎并不是生活在人间,而是生活在泉水里。我满心满眼望着泉水,我好像是获得《蓝色多瑙河》一曲灵感时的司特拉斯,思想里充满了水,水,水,水……

  晚饭后,我不是和道士谈天,就是散步在溪水边。我喜欢躺在一块洁白大石上,听泉水在我脚下悠悠流。泉水声空灵而瑰丽,它似乎不是在我脚下流,而是在我心上流。并不是它在我心上唱,而是一个女孩子轻轻在我耳边唱,唱一些美国黑人所爱唱的原始情歌,最最单纯的,也最最浓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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