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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静悄悄中,床头的八音闹钟,有节奏地叮叮当当地响了,忠诚地报告时间又过去了一刻钟。这钟声唤醒了她的记忆,想起冯永祥一会就要来了,她不满地向镜子中的林宛芝噘噘嘴,说,“傻瓜,坐在那里做啥,还不快点打扮。”她匆匆忙忙梳了梳头,给红润润的脸蛋上扑了一点香粉,然后用伊丽沙白·阿登牌的唇膏涂了涂嘴唇,又用一把镜子放到后脑勺对梳妆台的镜子照着,仔细地望了又望,才满意地抽掉围着脖子的四一四丝光毛巾,轻轻拭去落在胸前的少许的粉末。

  她打开衣橱,那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花绿绿的旗袍。她面对着这些颜色的旗袍愣住了。她歪着头,右手的食指顶着嘴角,自言自语地喃喃着:“今天穿哪一件呢?”她皱起淡淡的眉头回忆过去几天所穿的衣服;礼拜天穿的粉红色的那件,礼拜一穿的是天蓝色的那件,礼拜二穿的是苹果绿的那件,礼拜三穿的是鹅黄色的那件,今天穿在身上的是深灰色镶着墨绿素边的旗袍,在家里随便穿穿还可以,上南京路去就不像样子了,何况要和冯永祥一道去买钻石戒指哩,更不像样子了。她一件件旗袍看过去,看到第十四件,是紫色哔叽的衬绒旗袍。她点点头,把它拿了出来。在另一个衣橱里,那儿除挂了几件短大衣外,下边还放了二三十双高跟、半高跟的皮鞋。她挑了一双紫红色的半高跟的皮鞋。

  换好衣服,她又从衣橱里选了一件黑色的开司米的大衣,胸前有三个铜板大小的金黄色的扣子闪闪发光。她把衣服全部穿好,在衣橱门上的大玻璃镜子面前照过来,又照过去;正面看看,又看看侧面。她穿衣服不但讲究花样颜色,而且要求全身和谐,既要美丽,又要大方,一走出去还得引起人们的注意才行。她最喜欢听人家说:做衣服得照林宛芝的样子做。她满意今天这身衣服;开司米大衣虽然普通,但加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钮子就与众不同了,里面这一身紫色的装束,富丽而不俗,紫黑相配,互相衬托,又很和谐。她安详地走下楼去,坐在客厅里,耳朵却凝神地注意大门那个方向。大门那个方向没有动静。她时不时看看戴在左手上那只十七钻的小四方式的白金手表。

  最近她常常想起冯永祥。每天看不见冯永祥的影子,总觉得生活里缺少点啥。每逢冯永祥要来,她老是自然而然地修饰一番,施点脂粉,换件衣服。冯永祥来了,她很希望他早点离开,又想多留他一些辰光,见了冯永祥心里引起一种说不出的但是感觉到的甜蜜蜜的喜悦。等到冯永祥一走,她待在徐公馆里便深深地感到难以忍受的寂寞和孤独。

  她坐在客厅里才不过五分钟,但觉得已经等了好几个钟头似的。她不耐烦地躺在沙发上,焦急地皱着眉头,耳朵却仍然注意大门那个方向。

  门外传来汽车喇叭音响,铁门哗啷一声开了,接着是熟悉的轻浮的皮鞋声,冯永祥走进了客厅。林宛芝站起来去迎他,矜持地伸出手去和他握着,钟情地望了他一眼,轻轻地说:“为啥这晚才来?叫人等得心焦。”

  啊哟,你不晓得,接了你的电话,我马上就准备来。忽然又来了一个电话,是史步云的,他噜哩噜苏说了一大堆,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不晓得他说啥。我只好答应是是是,告诉他等明天当面再详细谈。放下听筒,就赶到你这里来,谁知又迟了。真糟糕!”冯永祥恭恭敬敬向林宛芝一揖到底,一边说,“请恕我迟到,小生这厢有礼了。”

  林宛芝看到门外闪过来一个人影,她连忙碰碰冯永祥。她自己迅速地坐到冯永祥斜对面的沙发上,严肃地望着门外。走进来的是老王,他托着两杯很浓的绿茶,放在冯永祥和林宛芝面前。他望着冯永祥的笑眯眯的眼睛,讨好地说:“冯先生,你好……”

  “你好,老王。”

  “托你的福,还好。”他知趣地拿着托盘走出去,轻轻把客厅的门关上。

  林宛芝来电话的辰光,冯永祥本来可以就到,跨出了大门,他又退回去,把《新闻日报》又看了一遍,才上车。他察觉林宛芝近来对他的态度已经从应付、讨厌转到喜欢接近他了。现在说是有要紧的事,而且要快去,可见得她已经按捺不住内心对他的喜爱。那不能早去,要稍为摆一点架子,见了面热情会更高。林宛芝问起为啥迟到,他伪称临时接到史步云的电话,既不露痕迹,又显得很忙,更暗示出工商界的上层大人物经常找他。

  冯永祥听见老王出去把门关上,他斜视她一眼,说:“这次可是你叫我来的啊,”他有意逗她,“以后可别又怪我冯永祥坐着不走了。”

  “你又来了……”

  “我不对吗?”

  “对,对对!”她瞪了他一眼,说,“别老说那些酸溜溜的话,好啵?”

  “一定遵命,一定遵命。”他笑嘻嘻地说,“那么,你说,有啥要紧的事体呢?”

  客厅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老王经过这里到厨房里去。他见冯永祥来,可能一会儿林宛芝要准备下午茶点,先去通知一声,别临时手忙脚乱。

  林宛芝听到外边的脚步声,可不知道是谁,她怕谈到兴头上闯进人来不好看,便对冯永祥说:“这里人杂,还是到里面书房去谈吧。”

  “好的。”

  他站了起来,跟着她屁股后面走去。

  【第一部 第四十九章】

  一个羽毛球在潮湿的寒冷的风里摇摆着,慢慢从天空落下来。徐守仁拿着拍子,跟着这个羽毛球跑过来,两只眼睛直盯着它。羽毛球快要落地,他伸出拍子,啪的一记,很吃力地把它打过去。那边吴兰珍手里拿着拍子却没有接,大声说:“线外。”

  “outside?”徐守仁不相信,他踮起脚尖,透过挂在他们两人之间的网子,注视着羽毛球降落的地方。羽毛球歪着身子躲在左边的草地上,橡皮头躲在草地里,只有雪白的羽毛露在草上面。他肯定地说,“inside。”

  “明明是线外,”吴兰珍也不服,说,“不信,你来看。”

  徐守仁拿着拍子,从网子下面钻了过去,跑到羽毛球前,对着挂网子的两根柱子一看,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当然是in side。”

  “离线这远了,还不是线外?”

  “你站在啥地方?”

  吴兰珍经徐守仁这么一问,她不吭气了。他们两人因为客厅里餐厅里卧室里的客人太多,不愿意和那些来拜寿的客人打交道,就跑到草地上来打羽毛球。球场上并没有划线,徐守仁脱下身上穿的黄皮茄克放在自己后面八步远近的地方,吴兰珍也在那边八步远近的地方放了自己那件雪白的兔毛的绒线衫,左右两边没有标志。刚才那球可以说是线外,也可以说是线内。吴兰珍打的很累,从她的鬓角那儿流下了汗水,她用手拭去,洒在草地上,气喘喘地说:“算你赢了,好吧?”

  “哪能讲算我赢?应该讲,是我赢了。”

  “好,”吴兰珍不想再打了,也不敢得罪他,有意让他一步,说,“你赢了。”

  “这就对了。”他摆出胜利者得意的姿态,说,“再比一盘?”

  “休息一会吧。别看不起这个小羽毛球,跑起来可有点累人。”

  “白相别的,好啵?”

  “好,”吴兰珍拾起地上的雪白的绒线衫,披在她的淡绿色的丝棉旗袍的肩上,说,“打康乐球去。”

  他点头同意,跑过去把地上的黄皮茄克往身上一披,扔下拍子,搀着吴兰珍的手,向花圃那边走去。

  站在羽毛球场上看他们打球的一些小孩子见他们去了,像是一窠小蜜蜂似的,都拥到场子里,你夺拍子,他抢羽毛球,乱哄哄地闹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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