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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这时,身子被挽在她的手上,我忍不住向四周望去。街上行人寥若晨星,静极了,比古庙还静。每一家的门都深闭着。晕黄的灯光从“双重窗户”中透出来,偶然有一家杂着曼得铃的隐隐的声音……!

  “唉,为什么我们要存在呢?”一个思想闪过我的脑际。

  “唉,别出声,抱紧我吧!”一个思想似乎闪过她的脑海深处。

  一刹那间,附近灯光与曼得铃声似乎都陨灭了。

  ……

  气候的变化,丝毫不影响我们的散步。有时,在深夜里,狂风如万千虎豹般怒吼着,狂啸着,如瀑布般冲沉着我们,击打着我们,我们依然互挽着腰肢走着,稍稍低下头。这时夜是狞恶的、无光的。我们好像是落在一片暴怒的大海里,我们在奔腾澎湃的波浪上行走着。风不断咆哮着,这种风只有在靠北极的地带才有,俄文叫做“布乱”,日文叫做“大吹雪”。这种“布乱”从北冰洋愤怒地冲来了,声音是令人发抖的可怖。我们的足步声完全浸入大风中。我们不能说什么,只能用全力互挽着前进。整个世界好像已经崩溃了,只有我们两个还活着。

  风暴急打着我们的脸,急打着我们的身子,急打着我们的臂,我们的腿……

  我们是唯一的活在风里的生命!

  “呜、呜、呜、呜……”风怒号着、暴叫着……

  我们在风中突然站定,互相望着,突然笑了……

  离开了奥蕾利亚,我的大部时间常是消磨在啤酒店里,除了喝啤酒外,我就觉得再没有事情值得我做,诱惑我做。图书馆是很少去,我讨厌书本,看一本书给我的快感,还不如喝一杯啤酒。

  当红色的酒液滑过我的嘴唇时,一种大麦的香气激荡在空气里,连我的汗毛孔里似乎也流出一种芳香。酒液经过胃的消化,被吸收到血管里,全身变得异常温暖而柔适。高粱酒或威士忌所给人的温暖像一颗急性爆炸弹,猛烈在人身上爆炸开来,一刹那间,体温长到极度,啤酒所给人的温暖是烈性的,慢慢的,一度一度的,渐渐将人的体温升高起来……

  一面喝着酒,我一面望着窗外的远方。

  在冬季,过度的凛寒使冷气结成一层透明的固体与白雾,本地人称之为“杜曼”。这“杜曼”到处张挂着,不断散洒着奶白色的粉末子,像碎盐,又像小雪珠,它落在人的脸上,比针刺还痛。冬季里,阳光是稀有的,最慷慨时,每天只不过照射两小时左右。寒冷镇压了一切。远远的,在“杜曼”所网覆下的森林之海与山林之海里,渺渺茫茫地浮现着一片乳白色。狂风吹过,林海就抖动起来,那为“杜曼”所纠缠的树梢立刻变成无数千万只的银狮子……望着远远的“杜曼”,我感到一种奇怪的迷惘,一种奇怪的疲倦。“我就是这样支付我自己的生命吗?”我问自己。

  现在是初春了,雪已开始溶化,树木开始吐出绿色嫩芽,在向人们预告一个美丽而温柔的季节,远方“杜曼”的白色网已经没有了。群山与群树的尖梢闪着棕色阳光。街上行人是更多了。“这就是春天吗?”我问自己。

  四周一阵阵嚣杂声响起来,令人感到沉闷,我好像是隐藏在罐头里。

  我重新举起高高的酒杯。

  【十七】

  春天来了,蔷薇花开苞了。雪融化了。迷人的鸟雀开始歌唱了。我和奥蕾利亚的心里也有鸟雀歌唱。

  四月初,学校里放春假,奥蕾利亚有一个星期的假期,我们决定到托木斯克乡间去作短期旅行,算是迎接春天的到来,也算是迎接我们真正幸福的到来。

  我们住在一个小市镇的招待所里。招待所设备齐全,很是精致,靠窗可以凭眺美丽的托木河,这时托木河业已解冻,水开始明亮的响着。我们日夜可以听见水声,它像音乐似地环绕着我们。

  我原有两件大衣,一件是呢的,一件是皮的。天气渐暖了,我卖出皮大衣,得到一笔巨款,足可以供我们的挥霍,因此,我们这次旅行,在物质上很是宽裕,丝毫不受什么拘束。

  这一个星期实在过得太美、太甜。这种美,这种甜,一个人一生是经不起几次的,否则,如果太经常的习惯了这种美和甜,一个人一旦离开它们,就如鱼离水,非枯死不可。

  我们相约:在这个星期中,我们要尽情的享受,不许谈一句正经话,做一件正经事,我们要让我们的全生命都沉浸在欢乐里。

  每个清晨,我们一听见鸟叫,就醒了过来,但并不起床,却尽在枕边说些痴话,或是默默对笑,直到太阳光照上我们的脸,我们才慵慵的甜甜的起来。

  早饭以后,我们就跑到托木河畔听水,看水,看一些木筏子轻轻流下去。奥蕾利亚依在我怀里,轻轻哼哼一些小歌曲,只听得见她的声音,却听不见歌词,几乎全是鼻音。这种模糊的哼哼音实在甜蜜,实在醉人。哼得最轻最轻时,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得见,好像是一种隐隐约约的游蜂的声音。我爱这种声音,常常一两个小时就这样消磨过去,我绝不打断她。听到最后,这哼声与流水声响成一片,把我带到一种梦境里。

  午饭时间。我们消磨得很长,奥蕾利亚是那样淘气,常常用叉子把菜送到我嘴里,好像我是不会吃饭的孩子似的。我们一面吃,一面对望着,对笑着,这种甜蜜滋味是不能形容的。这个时候,我们感情已升到最高峰。我们不一定要表示什么,说什么,只要能在一起,意识到她是在我身边,我是在她身边,单是这一“意识”(作动词),就够人销魂的了。

  吃饭时,她简直变成一个很胡闹的孩子。她不断跟我交换食盘,有时交换十几次,越换越快,越换越快,再也不分清谁吃谁一份了,她就扑到我怀里大笑。如果是吃长长的橡皮糖呢,我们也很顽皮,一人咬着一头,愉悦的嚼着,嚼到最后,终点是一个长吻。

  午饭以后,休息一会,我们就到乡村田野里散步,随兴所之地乱跑,跑累了,就在农家的干草场上休息着,高兴呢,或是自己写一两首诗,不高兴呢,我们就和农家的老头子或小孩子闲谈天。回去时,我们满捧了一大束野花。

  晚饭以后,我们躺在壁炉边闲谈,喝着很浓的咖啡。我们谈得很多很多,好像永远谈不完似地,情人的话比流水还要长哪!谈倦了呢,就由她弹弹吉他。弹一会儿琴,我们又谈,从谈到弹,从弹到谈,直到很倦很倦,在炉边假寐了一会,才睡。

  奥蕾利亚对于黄种人的肤色特别崇拜,不知道因为我是黄种人呢,还是她本来喜欢黄种人。

  她常常像母亲抚摸孩子似地,抚摸我的脸孔道:“啊,林哪,我多羡慕你的有色面孔呀!……颜色就是生命的表现,生命的符号!白种人白色皮肤是僵尸的颜色,没有生命,没有色彩!我真恨自己的皮肤!要是我能有一付黄色的或棕色的面孔,该多好啊!……”

  她的爱好是独特而古怪的。她的爱我,更是独特而古怪的。

  有一次,我对她开玩笑,说我是已经结婚的人了,要她饶恕我早没有告诉她。

  她听了,笑了起来:“你结婚不结婚,与我们的相爱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爱你呢,即使你结了一千次婚也不能减少我对你的感情,如果我不爱你,即使你一辈子不结婚,也不能增加我对你的感情……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难道除了结婚,就不能表示她的感情吗?结了婚又怎么样?还不是有老、病、死?……除了尽量享受我们眼前所能立刻享受到的感情,像喷泉样的尽量喷射出自己的生命外,还有什么法子更能捕捉住感情呢?”

  后来,她也知道我是和她开玩笑。她妩媚的握住我的手道:“你和我开玩笑也好,说真话也好,对我都是一样……我们能因鸽子结过婚就不爱它们吗?我们能因为花朵结过婚便不爱它们吗?……只要你一天在我身边,你即使变成魔鬼、虎豹、毒蛇、鳄鱼,我对你的感情仍不会变。当一个人真正爱一个人时,她会变得很勇敢很勇敢,一切最恶劣的情形都不会威胁她的!……”

  我不开口,眼睛却潮湿起来。

  她反而安慰我:“最亲爱的,我们曾经相约,不说正经话!我们现在一破约,不愉快的情绪也跟着来了……让我弹一曲吉他给我们解闷,好不好?”

  她当真开始弹起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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