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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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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四姐,要说亲,咱俩才真亲,要说近,我们算得上姐妹——”但是,黑咕隆咚,信上写些什么,一个字都看不清。 前面马上到县城城关了,她到底是个软弱的女人,细细品味着芦花的话,句句在理,想起了那三个月硬给折腾掉了的孩子,心凉了半截。何况那是一个豁出命救过自己的人,那郑重的语言是相当有分量的。温柔的女性总是听人劝的。她从善如流地说:“那我就不进城找白眼狼啦!” “这就对啦!四姐,你要记住这句话:‘狼走遍天下吃肉,狗走遍天下吃屎,’就连他,你也得把眼睛瞪大点呀!” 她们把船拴在一个僻静的码头,然后,上了岸,她随着芦花来到一家中药铺,敲了敲门,进到屋里。那药铺的先生见到芦花:“我等你不来,派人把盘尼西林,送到陈庄联络点去了。” “到底弄到了,那种药!”在门廊的黑暗里,芦花如释重负地说了一句,这就意味着她的二龙得救了。 “还亏了你认识的那个飞机头,她挺开面,说今后有什么事,她能帮忙的话——” “好,你点盏灯,我看个东西!” 那位“老板”赶忙提来了过年点的灯笼,就着朦胧明灭的光线,几行醒目的字映入眼中,芦花怔住了:“……亟待一晤,有要事相告,对你来说,是天赐的好机会,否则追悔莫及,约定见面时间与地点,速告来人,万勿延误。” 就算芦花不能全部领会,那个历史系大学生给他哥哥写的亲笔信,半文不白词句后面的真意。那时,她的文化程度很低,只能认识冬学课本上的一些有限的常用字,但是信里那种待价而沽的味道,她还是嗅出来了。 四姐记得清清楚楚,那个女指导员的脸,在昏黄的灯笼光亮里,刹那间,脸上血色全无,变成死灰般的白,白得吓人。突然间,她问着四姐:“你能凭这封信进城?见白眼狼?” 她嗫嚅地回答:“他这么说来着!” “好吧!”她显然打定了什么主意,让四姐进到上屋里去暖和着,她要出去办点事,等回来一块走。 说着,她和那位“老板”把子弹顶上了膛,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四姐足足等了好大一会儿,有些店铺都开始放开大年初一的迎神鞭炮,芦花才回到药铺,招呼她一块走。 “等急了吧?” “我怕你出什么事!” “还是你划船吧!”说着,她把一包衣物扔在船后,跳上了船,天还是那么黑,雾倒越来越重了。和来时相反,女指导员一路上没说一句话,聪明的四姐看得出,凭着女人的细致心理体会到,芦花的沉默,预兆着不祥,而且是和那封信联系着的。夜黑风高,也不晓得芦花扔下来,砸得船板咚的一声,是什么东西?不硬不软,声音有点发闷,在船上装人载货多年的四姐,也估计不出那是什么货色。幸亏她没猜出,要早知道了,宁肯上岸一步步像朝山进香磕着头回去,也不愿在船上多待一会儿的。 啊!那是一个斗争极其残酷的革命年代…… 王纬宇做梦也想不到,门上的锁被人打开了,进屋的四姐身后,竟然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因为天色尚未全明,四姐的身子,正好影住了芦花。 他迫不及待地问:“见着了吗?他怎么说?时间地点怎么定的?” 芦花威武地闪将出来,横在他和四姐的中间,用一种冷酷带点讥嘲的口吻说:“我全代表了,就在这儿跟我谈!” “啊?是你——” “对啦!我。”那屋里的剑拔弩张的形势,很像点燃了炸药包上的引线。 王纬宇倒抽了一口冷气,觉得自己落在这样一个女人的掌心里,而且无法自拔,简直是奇耻大辱。妈的,无论怎么也料不到,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子,会斗不过一个娘儿们,竟至于把刀把子丢在了她芦花的手里。必须转败为胜,必须把她的得意之色,她的不可一世的威风打下去。啪!他翻脸不认人地,从腰间掏出那支精致的美式转轮手枪,乘其不备地直指着芦花的脸。 “好吧!谈就谈——” 芦花朝那枪口冷笑:“早料你会有这一天。” “现在明白也不晚。” 那个可怜的四姐,扑过去,拦住杀气腾腾的王纬宇:“你不能,你不能开枪啊!……”但是,她求不了情,反倒被他重重地拨拉到旁边,赏了她一脚,并且恶狠狠地骂着:“滚开!臭货!” 他沉静地微笑着,想起那一个漆黑的夜,现在,占到了真正的优势地位了:“认输吧,芦花,我并不一定要打死你。” “放下枪,王纬宇!”芦花喝令着。 “你再动,我就毙了你——” “不要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了,现在还赶趟,本来,冲你给敌人秘密联系这一条,就蛮够条件啦!” “哈哈,你要毙我,好极了,等着我先毙了你再说吧!”旧恨新仇促使他扣住扳机,正要射击,芦花动都不动地笑了,笑得比他还响。“仔细看看吧!你的枪里没有子弹。”王纬宇大惊失色,手一软,枪口冲下了。 芦花说:“昨晚上我让通讯员给你卸下的,因为我怕你喝醉了酒闯祸!” 一眨眼间,王纬宇的优势完蛋了,他失神地注视着那转轮的弹孔里,果然一个个都空的。这个女人啊,他真恨不能一口吞掉她。——王纬宇,王纬宇,即使酒量再大,碰上心情不舒畅的时候,也不宜多喝,尤其濒临绝望的关头,酒和毒药是差不多的,这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的错误啊! “你的子弹在这儿,给你——”芦花从口袋里把昨晚卸下的几粒子弹,摸出来,毫不在乎地递给他,顺手也抽出她的那把原来属于江海的二十响镜面匣子。 王纬宇失去了最后的反抗力。 那支杀人如麻的枪,在支队传得神乎其神,因为击毙的敌人太多了,据说隔些日子不开荤的话,夜里都能听到它的动静。也许肖奎说得要夸张些,但这支枪在那个神枪手的掌心里,命中率是百分之百,何况现在只有几米距离,他自然不怕那支枪,而是非常了解举着那支枪的手,她会眼皮都不眨地杀死自己。是的,她说得完全正确,有那封该死的信,罪名就足够了,他无法把子弹按进枪眼,予以回击,只好将那几粒不太好寻觅的宝贝,学她的样,也塞回口袋里,等候她的发落。 要不是那烧蓝闪亮的二十响,一个男人对付一个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女人,好像是他在石湖支队的一颗克星,最后,终于还是败在了她的名下,他一屁股坐在桌边,把头低了下来。 四姐转身向芦花求情了:“芦花,你说过的,天底下论亲还是你我,看在我的面上,放了他吧!”她为情人差点要双膝下跪了。 “你放心,四姐,我早年间答应过一个同志的话,我不会改口的,只要他不碰到我枪口上。”她问那垂头丧气的王纬宇:“你知道谁吗?赵亮同志,我答应的话,是算数的。我倒要问你,大龙牺牲那年,你要把队伍拉走,投靠你哥,你死不认账。这回,又跟那年差不多,日子不好过了,又想打老算盘了吗?这回怎么赖掉?”信是他自己写的,闪烁其词,本来留有伸缩的余地:“你怎么想都行,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劝你还是趁早开枪吧!我是不会再回队的了,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 “你打退堂鼓?” “对,不干了。” “想投靠谁去?” 他有恃无恐地说:“那你就不用费心了!” 这时,芦花一脚把那包衣物,踢到了王纬宇的跟前:“打开看看吧!你的退路断啦!” 王纬宇也有些惶惑和不解地看看那包衣物,又看看芦花。这个和他共了十年事的女人,始终是他不可逾越的障碍。她那明亮的眸子似乎能洞穿他的肺腑,而他即使拿出孙悟空七十二变的本领,也休想使她产生半秒钟的动摇。 处于在对双方都不得不讨好的情况下,四姐赶紧走去蹲在那包衣物旁边,打圆场地拆开为王纬宇缓颊解围。但是她哪里料到,抖开那件夹丝贡长袍,滴溜溜滚出一颗鲜血淋漓的人头,猛地,她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因为油灯的光亮远不那么充足,还用手去扒拉一下,当她碰到冰凉僵硬的嘴脸,立刻往后一仰,昏厥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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