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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定义


  文学的定义,向来是极复杂而且歧异百出的。许多批评文学家与诗人与小说家都下了他们自己所臆想的定义。他们当中,有许多自然是很可以参考一下。但在此小小的篇幅中,列举了许多定义,似乎是办不到的事。并且这种事,也是极容易的,不必参考许多文学书,我要把《英国百科全书》里论文学的一条看一下,就有许多定义可以得到了。这种工作,已经有人——如罗家伦——做过,我更可以不必重做。所以现在只简简单单的把文学的性质说一说。知道了文学的性质,文学的定义自然就可以很容易的归纳而出了。

  文学与科学是极不相同的。文学本是艺术的一种。但他与别种的艺术,又是不同。

  文学与科学所以不同之故,在于:

  (一)文学是诉诸情绪,科学是诉诸智慧。智慧虽亦有永久不变的,但却没有永久不进步,不增损的。且其大部分都是变动得很厉害的。自达尔文的进化论出,一切科学的基础都变更。自原子能的发现,化学上的一切根本观念,也都变更了。近则因镭之发现,电子的发现,一切物质组织的原理,又要全部改造了。所以诉诸智慧的科学是时时变更的。它们里边所包含的真理,在表现上看来,虽是永久,却实在是非常的不稳固;是随时的跟着人类智力的进化而变动、而前进的。因此,不惟荷马时代的科学,至今不足一顾,即阿利史多芬、但丁、米而顿、莎士比亚各时代的科学,至今也陈之又陈了。至于诉诸情绪的文学则不然,不惟但丁、米尔顿不是陈旧,就是荷马、阿利史多芬也不是陈旧。他们所包含的东西,虽然也许是有很重大的事实与很精微的思想,然而大部分却都是叙些美人呀、香草呀、恋爱呀、离合之情呀,等等的无关紧要的事。它们所以万古常新,不因时变迁的缘故,就是因为它们是诉诸情绪的。原来人们的情绪,与智慧不同。人们的智慧随时演进,而情绪则不然。我们虽不能说其绝无演进之迹,然而其演进之程度较之智慧相差不可以道理计。希腊人之智慧,较今人相差自远,然其情绪则仍新、仍足以感人。《伊利亚赛》史诗之感希腊人,与感现代的人是一样的有效力的。非洲的土人,看他们非常野蛮卑下,然而其愤怒、其爱恋、其妒忌,其喜而跳舞,哀而哭泣,则与欧美的人及我们是毫无差异的。文齐斯德(Winchester)说:“个人的情绪,虽然是暂时的,而人们全体的情绪的性质,则是相通的各个情绪的连续波动,虽生灭于瞬间,而情绪之大海,则历千古还是不盈不亏的。”这几句话很可以说出情绪的性质。文学可以有永久的价值与兴趣,就是因为人们情绪的固定不变之故呀!

  (二)文学的价值与兴趣,含在本身,科学的价值则存于书中所含的真理,而不在书本的本身。文学是一种艺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因此,文学的价值与兴趣,不惟在其思想之高超与情感之深微,而且也在于其表现思想与情绪的文字的美丽与精切。科学的书不然。他的价值,本来就在真理,文字不过仅仅用来发表出它里面所含的真理。所以人家一知道了它里头所含的真理,就可以把书本不要了。或是不要这个书本,就看别的含有同样的真理的书本,也可以同样的得到很完备的结果。试举例来说一下。牛顿发明了万有引力的学说。这个学说在现在已成真理。学物理学的人,不一定要看牛顿所著的原书,方可以知道这个学说,这个学说已融入无论那一本的物理学书中,只要看一本的物理学就可以明白了。因为它所重的,固在万有引力的学说,而不在牛顿所著的原书。至于要研究麦高莱,托尔斯太,易卜生,安得列夫诸人的作品,则决不能仅研究其思想与情绪。他们的思想与情绪与文字是连结在一起的,是不能移思想与情绪于它处,而弃其文字于不顾的。如果只顾到麦高莱,与托尔斯太的思想与情绪,而不顾他们的文字——原书的文字——那么,所研究的就不是麦高莱与托尔斯太的作品了。虽然它们也可以由一国的文字里,移殖到别一种的文字里,然而所移殖的却不仅是思想与情绪,并且也是原书的字句。因此,读文学书,却不能不读作者的原书。

  文学与科学不同之处,就在于这二点。我们由此可知文学是必须带有情绪的元素在内。无论是那一种的文学,无不带有情绪的元素在内。没有这个元素,他就不是文学了。阿诺尔德的批评文集是文学,其余的就不能算文学,就是因为它含有情绪的元素在内,而别的人不含有的原故。麦高莱之历史算为文学,其余的人所著的历史就不算是文学,也就是因为这个原故。由此也可知文学书的自身,也必须有久的价值。如果文字的艺术不好的,这种书也不能算是文学。因为文学的自身就是艺术,没有艺术的东西,自然不配称做文学了。

  文学与别的艺术不同的地方,却又有几点:

  (一)文学是想象的。因此,它与图画、雕刻等艺术不同。许多人都以为文学不是“讨论”乃是“表现”这句话是极对的。但须注意!所谓“表现”并不是“描写”的“表现”,乃是想象的“表现”。“描写”的“表现”是图画、雕刻的事,却不是文学的事。图画雕刻,因为他们的特性的关系,能够把所要表现的东西,很精细的,切合的描写出来,或把它描写在平面上——如图画——或把它描摹在立体上——如雕刻。人家一看,就好比看见真的东西一样。文学却不然。它所用的表现的媒介物,不是石膏,不是刀凿,也不是颜料,乃是文字。文字无论用得如何精巧,终须经过作者的脑中,由他用他的想象把它们组合起来,以表现出他所要表现的东西;并不是直接描写原物。因此,文学作品里所表现的东西,不是描写的,乃是想象的,乃是经过作者的精神的洗礼的。因此,文学作品里所表现的东西——人的行动与景物——比雕刻、图画等似乎更足以动人,更表现得有精神并且生动。它们所表现的美,是精神的美,不是物质的美,所表现的行动,也是理想化的行动,不是实际的摹拟的行动。

  (二)文学是表现人们的思想与情绪的,不仅是只表现情绪的。因此,它与音乐又不同。音乐是完全的人们情绪的表现。它与一切理智,都不相联接。它用的声调的抑扬、高低,把人们的心绪曲曲描出。人们的哭呀,笑呀,喜呀,怒呀,恨呀,恐怖呀,痛苦呀,凡一切的强烈的情绪的控诉,无一不可由那时而飘忽轻妙,时而乌乌若泣,时而抗声壮烈的乐器中表现出来。文学则不然,它无论如何,总不能为纯粹的情绪的表现;无论如何,它总须带多少的理性的元素在内。就是那称为“纯文学”的诗歌也不能完全脱离了理性的束缚。人间的道德的要求,总时时的在它里头渲染着。如写实派与象征派的作家,且多专以美丽的文字来表现自己的最高的思想的。

  总以上的话看来,文学的性质如何,大概是可以知道了。虽然我讲得非常的简单——在这样短的篇幅里是决不能讲得详细的——且有许多话必须更加以更详细的引证或讨论的,然而大要已完全包含在此处了。

  由此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文学的定义来就是:文学是人们的情绪与最高思想联合的“想象”的“表现”,而它的本身又是具有永久的艺术的价值与兴趣的。

  这个定义,我自己觉得颇简明而包括。大概决不会有什么不明了或引起人误会的地方。

  近来作这个同样的题目的人,颇有几个,讲得大致也还不差。我本想可以躲懒不做这篇东西,但是看着现在许多人对于文学的不明了或误会的情形,竟使我欲藏拙而不可得。有一位自命为研究文学的施先生以为文学就是科学,又以为文学是“研究”什么东西的。真是完全不明白文学是一个什么东西。还有一个著《什么是文学?》的罗先生,也昏乱了头脑在《近代中国文学思想的变迁》里,把“严中外之防”的皇皇奏疏,加上“华夷文学”的名目,把梁启超的呜呼式的论文,加上“策士文学”的头衔,把章士钊的政论、严又陵的翻译,加上“逻辑文学”的称谓。“文学”二字怎可以随便滥用呀!明明是“中国近代思想的变迁”何必硬要插上“文学”二字在上面呢?

  这种的不明了和误会,我希望以后能够少了一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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