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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离渝前的政治形势(4)


  无论“军事摩擦”,“人事摩擦”,“文化摩擦”,都随着政治“曲线”的下降成正比例而尖锐化,而各种“摩擦”之间,亦彼此略有相当的连带关系,虽则“军事”比较有独立性,“人事”与“文化”较接近,虽则“人事”与“文化”亦各成其独立部门。讲到抗日党派关系,政治“曲线”下降,整个抗日各党派关系亦随之恶化,虽则其间恶化情形亦各有不同,大概依其力量成正比例(指抗日各党派本身的力量)。上面已经说过,“军事摩擦”只限于国共两党,因为在抗日各党派间,只有国共两党有军队。但是因“军事摩擦”使政治“曲线”愈益下降的恶影响却不仅及于国共两党。例如一九四〇年的下半年华北国共两党“军事摩擦”尖锐化的时候,后方“人事摩擦”随着日趋厉害,中共的“异党分子”固然首当其冲,青年党的“异党分子”也不见得能够优游自在!上面所述李左所谈具体事实便是典型例子。其他干着爱国工作的积极分子如救国会会员乃至无党无派被疑为有党有派的无辜分子,都在殃及池鱼之列。这种情形,到一九四〇年十二月底皖南事变发生时就更变本加厉,由“军事摩擦”而蔓延为大后方“人事摩擦”,几于随处可以遇到,使关怀团结抗战者发生异常深切的忧虑。

  我们上面对于政治“曲线”下降中的“三擦”作了一番鸟瞰。为什么有这样的现象?“军事摩擦”和“人事摩擦”原是两件,可各自独立进行,但是由“军事摩擦”却很容易连带增剧“人事摩擦”,这需要简单的说明。中国虽闹了三四十年的民主政治,中山先生虽一生为此事而努力奋斗,但在事实上中国到今日还是一党(甚至一党中的一派)专政。在抗战初期国民参政会虽略含民意机关的一点点的微微的曙光,但至多只是政府的一个顾问机关,他的决议案并无代表民意监督政府之权或督促政府必须执行之权。在抗战初期,政府延揽全国抗日各党派若干重要分子加入该会,虽为上述职权所限,但沟通各方意见,主持正义,尚为国人所重视,随后逐渐演变,至第三届以后,成为CC派所操纵的御用机关,等于袁世凯的参政院。至于执行方面的政府,那更是单纯的一党专政,即在形式上也没有其他抗日党派参加其间,——民选固然说不到,号称民意机关还没有民选可言,政府更不说;由国民党领导的政府延揽吧,曾经有过一个凤毛麟角的时期,即周恩来先生任政治部副部长不得不实际到部办公的时期,这时期已成过去的了。

  中央政府既在一党专政之下,军事委员会当然也在一党专政之下,所以何应钦氏屡在国民参政会开会报告军事的时候,完全采用国民党在华北的摩擦专家的报告,置其他方面将领的报告于不顾,完全抹煞,一字不提,(这是据中共参政员转述第十八集团军所屡次报告的事实,当场提出抗议,认为何氏有所偏私,不然我们也不会知道的,)是不足怪的,因为他在形式上是代表军事委员会乃至中央政府向国民参政会报告军事,而在实际上却处处只顾到国民党的立场。

  在这种情形之下,以“消灭异党”为党策的国民党及其所领导(或支配)的一切机构对于“军事摩擦”的看法当然很简单,那就是万方有罪,罪在对方。其他方面,——其他抗日各党派及无党无派立在团结御侮的立场,看到“军事摩擦”,总要审慎判断,详细探明事实,说几句公道话,有时还要奔走呼号,设法调解。这样爱护团结抗战爱护国家实力的审慎的态度,便大大触怒了在表面上似乎是在代表政府而在实际是在代表国民党“消灭异党”政策的某些人!(中山先生遗教中有不少进步的宝物,我们不能因这些人的不长进而一概抹煞!)这样一来,你的头上便很容易被人轻轻加上“异党分子”的头衔,于是前方的“人事摩擦”,有许多无辜青年便牺牲在特务老爷的辣手,纷纷“失踪”!

  皖南事变发生以后,战时首都的“人事摩擦”真是紧张到了极点了。“人事摩擦”和“特务活动”是孪生子。各机关都散布着的受津贴的特务大活动。说也奇怪,有一天有两个青年偷偷摸摸到我办公处来看我,抽抽咽咽哭得像孩儿似的,原来他们是在中央某机关中被迫做特务,说以前系在上海某高中毕业,在报上看到某机关用某军事机关战时服务队的名义招生,以为是参加抗战的良好机会,踊跃应考,不料从此投入火坑,被迫做特务,现在如不做而脱离,即有被枪毙或被暗杀的危险,我说你们中途只须侦察真正妨碍抗战的汉奸,不做破坏团体的工作,于抗战也是有益的。他们垂涕而道,能这样安有不愿之理?最苦痛处就在被迫残害所谓“异党分子”,摧残无辜青年,苦苦求救于我,要脱离苦海。我说照你们目前情形,除乘机远逃之外,想不出别法,远逃也须有相当充分准备,且须万分机密,否则反有生命之危。他们泪如泉涌而别,来时为证明起见还带了一本千余页的特务讲义。哀哉无辜青年,不知何时能离此黑暗牢狱!

  除机关外,听说街头巷外,也有特务密布,除特殊者外,还有接替办法,即一个特务监视一人走完一条街后,第二条街还有第二个特务接下去监视。各条街上都有特务轮流接替监视,使你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据可靠报告,我也承蒙他们不弃,也派有特殊的特务监视。但是后来似乎并没有收到多大如他们所希望的效果。依牺牲青年的成例,他们所希望的效果,最好应该是发现我有越轨或违法的重大的罪状,作为他们的藉口,那末一刀两断,一命归阴,还落得个法治精神的美名。但在事实上我并没有越轨或违法的任何罪状,所以特殊的特务尽管对我一天跟到晚,从这条街跟到那条街,也跟不出什么来!我不是没有活动。我对于国家民族的血没有冷,是滚烫着的,无论在国民参政会中(遇到举行大会的时期),在国民参政会外,抗日各党派(其中亦有主持正义的无党无派的人士,代表总数约十六七人,都是国民参政员),为着调解国共摩擦(因国共摩擦最尖锐,尤其是军事摩擦,如处理不当,或不幸扩大,势必妨碍团结抗战建国),我无次不参加,无次不追随诸前辈之后,竭尽心力,不辞劳瘁,以期有所救济。(因所调解者为国共摩擦问题,故国共两方面都不直接参加,直接参加者仅为国共以外的其他抗日各党派,惟有所建议,必以书函详述,由全体负责者签字,推代表持与国民党的蒋先生及中共在渝代表人周恩来先生征求同意。)

  热心调解国共摩擦的国民参政员,不乏其人,抗日各党派的领导人及无党无派的公正人士都有,这原无足为怪,站在国家民族利益的立场,谁不虔诚希望全国团结御侮?但是我一参加调解国共摩擦,国民党的反动派便振振有词,说国民党请我做参政员,我却帮助共产党,他们好像把参政员看做养走狗似的,一旦豢养,便感恩图报,助桀为恶,便当闭着眼睛帮助他们“消灭异党”,置国家民族的前途于不顾!他们自己也许这样做惯了!为什么不略为张开眼睛把人看看清楚?说得出这样肮脏的话,听了令人作三日呕!记下来都污了我的笔!

  我的行为是光明磊落的,与人以共见的;我的参加调解国共摩擦是和其他十六七位国民参政员共同进行的。在战时首都,要以调解国共摩擦为罪名而加以逮捕是不可能的,要寻觅其他罪名也无隙可乘,于是发生一件奇闻,一件奇事。

  奇闻是:有一天有一位在军委会政治部第×厅任事的某女士很忧虑地跑来见我,说她偷听到第×厅会议商讨如何处理我,决定最妥善的办法是乘我到附近乡间偏僻地方闲游的时候,装做匪徒出来抢劫把我刺死。某女士原在文化界服务,为人很忠实,为很多朋友所知道,她再三叮嘱而别。我平日少闲,因此也很少到“乡间偏僻地方闲游”,况且得到某女士的好意“叮嘱”,所以直到今天未被“抢劫”,更未“刺死”。

  奇事是:当一九四〇年秋天,战时首都各军事及公安机关忽接到军委会参谋总长何应钦氏通令,谓据报我和沈钧儒,沙千里诸先生将于七七在首都暴动,如不成则再于双十暴动,慎为防范云云,(谁被诬为罪魁,已记不清,寻常好事应该推年高德劭的沈老先生,罪魁未便亦不忍瞎推,就算是鄙人被诬可也!)我们三个人亲往质问何氏,他亲自接见,说得非常好听,他说:“我们深信诸位先生决不会这样,这一定是汉奸离间之策!”他话虽如此说,但后来还是一而再发出同样的通令!(因有些机关里的熟朋友通知我们。关于这件事在拙著《抗战以来》有较详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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