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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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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文章专卖 我们常常看到刊物上的征稿条例,每千字五至十元,或十元至十五元。至二十元,那已是征勇夫之赏,不能再高了。我们把以上的价格,平均一下,大概千字十二元(其实还是很少如此)。但数目字好像不少,可是你以这一千字的字价,折算实物一下,那就为之一叹了。试折合如下: 老斗米八合、市秤肉一斤、阴丹士林八寸、小大英纸烟九根、夹江纸四十张、小楷毛笔两支半,洗脸手巾一条、线袜一只、布鞋一只、白报纸书十页至十二页…… 够了,不用再比拟了。卖文?怎么办?养活得了这条穷命吗?虽然有许多仁人君子,主增高稿费,效力甚少。根据我们的经验,凡物专卖一下,自然品价提高,百试百灵,毫发不爽。因之,我主张文章也专卖起来。不怕不卖到五十元一千字。这话怎样?一个国家由记账开发票到歌功颂德,无论哪一界,非文字不可。统制起来之后,凡需要白纸写黑字的,都向我这里来,我这里预备各种文人,和各界起稿缮写一切。那么,用的总得用,他能为五十元一千字不记账,不开发票、不歌功颂德吗?小大英卖上二元一盒,照样有人吸,可省者尚不省。谁能不要文章呢?所以文章专卖,是绝不会失败的。 文章果然专卖了,除了我们文人可得多钱之外,还可以培养许多专卖文章的大小机关。一举两得,何乐不为?社会人士其有意乎? ※1942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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