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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格论古代共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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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二十九日) 拉法格(Panl Lafargue)著书名The Evolution of Propevry,前半叙古代共产制很详,兹节译以供我国谈社会学的人参考。 墨希儿(Sebastem Meroler)下资本家(Gapltaliste)的定义,说:这(几)个字,巴黎以外的人几于不知道。这是说一个有钱的怪物,他有铁一样的心,除了钱以外他没有感情。你与他说地税,他对你冷笑,因为他没有一英寸的地。他如沙漠中的阿剌伯人抢劫了人家,却把钱埋藏好以防别的强盗一样,他是收藏了我们的钱的人。 资本(Capital)这字,虽起源于拉丁,然在希腊拉丁文中,没据与Capital相当的意义。这便是资本家古代不能存在的证据。其在经济或社会现象中,占重要位置的,乃十二世纪后商业出产制建设以后的事。 摩根(Morgan)说:“我们不难承认野人(Savagery)时代的进步,要大于以后蛮人(Barbarism)的三个时代,蛮人的全时代的进步,亦大于文明的全时代。”文明的生产者,只注意个人的财产,只注意满足他最急的需要,所以文化的进步,反迂缓迟滞。 佣工奴役,固为主人做工,然主人至少对他仍有许多责任。亦无论他作工与否,主人必须饱他的肚子。但资本家则无此一切责任。他靠工人的余值,自致于富。然而那些工人,他仍可任其饿死。故奴隶解放的真意义,并非如资本家所说生产的得了他的自由,乃资本家对于工人解除了一切的责任罢了。 许多人以为私产是有天地以来便有的。聪明如赫胥黎,他还骂卢梭是误解。他说,“说土地原系公有,一定是误解。土地原系私有而分据的财产,并非国民之所公有。”然而试看下文,便知道古代有无私产,便亦可知古代有无资本家了。 现今存在的蛮族,不知有所需土地的财产。无论公有的、私有的土地财产,都是不知道的。他们没有私产的观念。有些澳洲人他仅以他附身所有的为他的私产。这等物件,死时必与俱埋。名字在蛮人亦为私产,不肯告人,死后便讳称他,又赠名于人,为最有礼的事。爱斯基摩人(Eagoimanx)的私产,不得有两个以上的木舟。凡物主不需要的东西,便为无主的公有物,取用的人绝不知还有赔还的事。 蛮人所以不能知身外之物为私产的原故,因为他不能自分在团体中个别的存在。他以周围有永久的物质的危险,且常被许多幻觉的恐怖所包围,故他不能隔离存在,且亦决不生独立生活的梦想。那时凡逐一野人出其部落的,惩罚的重,等于死刑。在历史以前的希腊人及诸蛮族,凡有意或偶然杀其部落中一人的,受流刑之罚。有史时希腊罗马仍以遣流为上刑。希腊诗人底阿格尼(Thoognis)说:“遣流的最苦了;因为他失了朋友,亦得不着忠实的同伴。” 野蛮氏族中有的无家族,并母系家族亦没有的。儿童属于全群的,便呼全群的女子为母。其始男女乱交后乃发生夫妇。 蛮族所谓部落(Clan),即一个全体,如一家,即结婚的单位,财产的所有者。一切的物,都归同部落的公有。非洲的布西曼人(Bashman)凡得礼物,必分之一群中所有的分子,而自己得与人家一样的小部分。佛欧建人(Faegian)虽在荒年,发现某兽,必告其全群去捕他,捕获了由老者均分于全群。 渔猎乃古代生产法,亦为共同的性质。马西耳(Marting)说,在巴西的婆多古陀人(Botordcs)常有猎会。达可泰人(Dacotas)及澳洲人亦如此。猎人得兽,常让全部落全村甚至全族(Tribe)人分享他,这便是国民大宴集了。 摩根在Houseand House Life of the American Aborigin's书上说,北美红人,在平原居住的,几全恃兽肉为生。田猎亦为公共的事。如黑足人(Blackfeet)猎水牛时,男女幼童都骑马列队以从。 蛮人既不复游牧,乃筑居室。但居室亦非私有而为公有。即在母系家制成立后,仍是如此。拉佩露(La perouse)在波里尼夏(Poynesla)发现的屋,为高十英尺,长一百一十英尺,宽十英尺,居一百人。摩根在伊落克(Irognois)发现的屋,高二十英尺,长一百英尺,宽三十英尺。屋中有许多七尺宽的小房,如蜂房样子,以居已婚妇人。屋中一切事物用具,都系公有。但到了本世纪,这等屋便不复可见了。 摩根的考察,只限于美洲红人,更特别注意伊落克人。但他说,别族需要相同,故习惯大约亦必相同。他又说“伊落克各家乃至各人,必然多少有些私产,如谷去皮后,他们分置各部分,未始非私产的意思。但那些谷一家用完了,便可自由取之别家,至尽为止。这可见仍与我们所谓私产不同。”赫克威得(Hecke weldor)讲特拉威(DelaWares)与门西(Mansces)印第安人没有一件东西无其特别主人,无论犬马猫雏,都有主人,故公有制仍可与私有制并行。 马牙(Maya)印人的食物,都系在一草蓬中烹制,而每家任取他。斯蒂文(Stephen)曾见妇孺成群,各持具盛食物回家。 希腊人有聚餐的风俗。赫拉提特(Heradides)只说了男子的聚餐;豪克(Hoeok)以为多利安各城妇孺,都有聚餐的事。 克特林(Catlin)说,“在印人群中,每个男女幼童,都可任入何人的居室,虽酋长的居室,一样可以自由出入。饿时可自由取食。一族中最穷而无用的人,亦可如此。彼虽懒于猎物,仍可入他人居室,与他人分食。但如能猎而求食,便被人羞辱了。” 在加罗林岛(CarolineIsle),出门的人,不带食粮,饿了便入人家居室,不须问询,可自由的取食;饱了不谢自去。他们都信这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布鲁达奇(Plutaroh)说,来克格(Lyueingus)禁斯巴达人关门,虽主人不在家,亦是如此。因为这样便于人人可入取食物或武器。斯巴达人可自由骑他人的马,用他人的犬,甚至于处置他人的奴隶。可见斯巴达人私产观念,亦很为微弱不明。 赫克威得说,印人以为大的造地,与地上所载的万物,乃为全人类的幸福。他使一切地方丰盛快乐,非为少数人,乃为全体。所有之物,都是全人类后代共有的。动植渔猎,人人有他的一份。待客在彼非为道德,乃一个严正的责任。他宁可自己空腹而卧,不肯不与生客病人或其他需要者的食物。因他人人都有受一样帮助的权利。他们的意思,他们所供的飱肉,原取之于林中;在他们未猎得以前,原系公有的。谷与蔬菜,生于地上,非人的力,乃大神的力。所以他们都不敢自私。 凯撒讲日耳曼的风俗,也以为人类平等,因人人与最有权威的享有同一的富源。 蛮人以这样的见解,所以看得人己只是一样,而且友敌亦是一样看待。克特林由一八三二年至一八三九年,与北美最野的印人住了八年。他说,“我敢说文明人可不须用道德伦理去教导他门。”卡勒佛(Jesnit Charlevolx)说,“红人同胞之念,多由不分你我而生。他待寡妇、独子、残疾,与宾客,在他以为只是遵守一切的物为一切的人所公有的原理而已。”拉顷坦(Lahontan)说,“只基督教的野人,住在我国的才用钱。野人呼钱为白人的蛇。他们不解何以甲可以比乙有多些钱;而最有钱的,必何以最受人家尊敬。” 野人田猎据说每人须占三哩地。若宅土既定,人口多,则地必须划分。然阿马哈(Omahas)说,“土地与水火一样,是不可卖的东西。”毛尼(Maorls)以为虽全群同意卖此土地,然仍必要使买者,对于新生儿童,须加付价钱。因他只能卖自己的权利,不能卖未生者的权利。犹太人与塞米特人的宗教传说,亦说土地永不卖,因土地系我的,你只是逆旅之客。 侵占猎土为两族发生争斗的首因,因防止侵占,所以两族猎士间,有应脱隙地,这隙地以渐为贸易场。 人类学者很惊异猎族男女居处隔离。这或许以防止古代乱交,或兄妹性交的原故。马格斯说,“分工起于两性的分别,而财产最初只归一族共有”。 农事既兴,男子仍继续他的战争田猎生活,使他的妻子耕田。其后男子又任畜牧,自以为所操系比女子较高的生活,实系较易的生活而已。喀佛人(Kaffir)呼牛为黑珠,所以表他们重看牧事。亚利安人禁僧侣与战士两阶级治田事,因他们的法典说:“耕器伤土及土中的生物。”所以非贵人所应从事。 地产原所以使他的主人可以得解放,及得占社会优势的工具;然在女子如埃及、印度的Naira,非洲沙漠的Touregs,比利尼Pyrenocs的Basgues。这个母系社会,地产反为女子屈服的原因。因他须作田工,至奴隶工作兴,乃得免脱。 亚历山大的将官尼尔邱氏(Nearohus)在纪元前四世纪,亲见“印度某地的田地,为一族或亲属之一团体公共垦殖,岁终成熟,公分他。”斯蒂文说,马牙有数百印人亦然。 米勒(Millor)在一八七七年十二月,从新墨西哥印人的Toa村写信摩根说,他们庄田公粮,当放牧时,不足的取于公储的仓中,有主管的人管理他。 凯撒说日尔曼人每年出外劫略,归而分其赃物,未出外的家居者,一样得分。希腊古歌说,“我有大矛有刀盾,及一切卫身器具,我用此耕而获而饮葡萄的浆汁,我感谢那呼我为公共奴隶的主人者的人,使那不能持矛与盾的,跪在我面前,而呼我为大王。”这是描写一个海盗。 那时海盗是众人爱悦的职业。OdysieyⅣ上面说,Nastoy问Telemaclins是海盗,是,这是很有礼貌的一句问话。梭伦还存留一个海盗学校于雅典。都西笛底Thueydidles说古时以为海盗为荣。由海盗而有掳人的事,而奴制兴了。然开始如希腊,奴隶亦系公有。中古还有公有的佃户。 由此可知无论何处,土地、出产、家畜、佃奴,最初都系一族公有的财产。共产乃人类最初的生活,文明虽然毁了这样的共产,然他的遗痕,还可以反抗贵族及资本阶级的贪残,即中世犹有共有的土地。文明的工作,有两方面:一方破坏,一方建设。一方使初民的共产模型破裂,一方亦建设更高尚更复杂的共产社会。即未来而必须实现的社会是了。 人类在父系家庭以前,有母系家庭。其时女子占高位置,与其兄弟姊妹子女居于一处,以接受那从异族来的丈夫。这时才有家庭财产。在爪哇这种社会发达到最高点,男子的财产,不传于子,而归于母家。埃及男子在社会上占很低的地位。Basgnes的男子,受其姊的保护,既婚则从妻,他的谚语说,“男子是女子的大仆。” 男子体力智力的占优势,为经济环境的结果。布洛卡(Brcon)论脑重与智力的关系,承认女子的弱,由于低的教育的结果。 男子附属于女子的时候,两性的仇怨,每与他为平行的一件事实。密西士比河诸民族,都以谓男子为女子为羞辱。希腊人亦然。这可想见一定系男子摇动女子的优越地位,以满足其私利,故生这些说法。这即系在财产越增加时,男子同女子争家庭统治权的一个证据。希腊神话乃至正史中,并有女子都起而抵抗男子的事的记载,所以英雄战争,Herain Combat指此。 古代划田为平均的若干区,因防止嫌怨争端,耕者以卜决定其人。故希腊拉丁的卜字,Sors,Oleros亦解为货财及遗产。这时农家状况,马谢尔Msnhall说,“各家补田必用同量的种子”,这可见他们并不能自由耕种。坎培尔(Campbell)说,印人每村必有历书,以告耕获的时候。赫格笃孙(Haxthansen)说,俄国农民,“以似军队的完全有秩序的组织,同日同时治田,同伴而归。这并非他们受什么人的指命,只以他们好蓦爱组合与秩序的原故。”然而这种善良的天性,在集产时,世界各处都是这样。 买因(Maine)考察昂格鲁印第安人说,“他们不要政权或神权,只服从于古来便流传的风习。他们无所谓权利义务。个人受屈,他们只因扰乱了全社会的安宁才去干涉他。”这可见个体的位置很轻,仍是共产的遗痕。 此时的田,仍为公有。不过田家暂时守一定的风俗去耕种他。此时只住屋及其附近为家庭私产。新加利多连Nao-caldonian家主死,便烧他的房屋军器爱畜,乃至奴隶,因为这都是他的私产。这时住屋乃不可侵犯,未得允许不得擅入。屋外都有隙地,用以埋坟,两屋必不相接。 耶经说,莫移邻人田标。又说,诅咒那移人田标的。柏拉图说,“我们第一个法律,便是莫移人田标,亦不移自己发誓所立的石”。伊屈斯干(Etrnsoan)说,“移人田标的,不为上帝所咎,房将毁,种将灭,田将不毛,风暴水旱虫灾,将毁他的禾稼。”这时私产的色彩渐重了。 古代最恶杀族内的人,所以便犯了杀人之罪的,亦不以死刑惩罚他。只防人报仇,把他赶出族外。然私产兴,而死刑起来了。罗马十二牌律,凡夜侵害人田庄的,情节重则致死;焚人谷堆的,鞭而焚死。撒格逊的贼,受死刑。 这都是保护私产而然。洛克说,“没有财产,便没有不公道,这乃与几何定理一样的真。因财产乃指一个人家于某物的权利,凡侵害这权利的,便是不公道。”看这乃知不公道由私产而生。 古代财产非家主所有,乃家中一切去来今的人所有,家主只有视理监管的责任而已。其后家主的权渐大,乃至为家族内的法官的执行人,甚至可以卖其子女与妻。这样财产才渐成为家主所有。 墨加夫(Lori Metcalfe)说,村庄共产,简直是一个小共和国,用物都由自给,不靠外方买卖。因为这样,所以朝代虽屡有变更,这种村庄,永不改变。他们有难共防,遇敌便都收他的牲畜于寨内。为敌军所犯,而不能御,便奔往远方,事过仍回故土。即令故土年久墟毁,避嫁者子孙,仍然要回到他的原土,耕他的原地。所以这时仍看流遣为最大的事。 赫格为孙于一八四〇年,发现俄国的田制MIv。以为圣西门理想的实现。巴枯宁等据这遂以为斯拉夫人,为引道人类入理想世界的选民,以为将来各地田制,必与MIv一样。然他未注意这系过去的田制,各国多少都有这类的痕迹。如德国的Mavk及Manyey,田制证明德人亦曾经过集产的生活。英国官吏在赫氏以前,便怪讶印人的产业制度,惟以前只是其报告于公牍中。及赫氏发MIv制,取公牍中这等话一比较,乃若合符节。 赫氏说,“当MIv制存在时,俄国无第四等阶级。虽有其父浪费而贫穷的,其子不受其累;因他不承受父产,而承受社会产业。” 专制政府每乐保护集产家庭,因这样,征税,征兵,都有家主负责,较为便利些。因此原故,俄国皇帝给家主重权,得流遣他不喜悦的人到西比利亚。法国王室,亦想保护这等家庭;然一方地主劫略,一方资本家尽力攘夺田产,故此制终于破坏。 其后农夫渐感所有的不够,在田产尚为公有时,农夫已于公田之旁种树,而认为私有。其后工商兴而私产的制度越显然建设了。 赋税既为国家征收,乃有不顾收成而勒收一定数目赋税的,于是贫人不能不借债卖田,而家庭集产废了。 地主财产,乃由血族集产至资本家个人主义的渡桥。然地主时代,上至帝王,下至佃奴,彼此仍有相互的责任,还不至如吾人今日只知言利。那时因这样责任观念,把一个地方,一个国民联合起来。不过后来地主不但不保其佃奴,且诈谓田产原系他们所有。英国布勒敏Bliamnl说,“英国田地在诺尔曼得胜时,即一并充公,都为地主所有。地主分其田与自由的佣人,而留一部分自有的与佃户分种,此外未分的都地主所剩余。”然我们考察财产起源,便知此说的谬。地主的得田地,仅用欺诈强夺的方法得他罢了。 载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 署名:恽代英译 (1)此文是拉法格1891年著《由野蛮至文明时期财产的演变》摘译。编者在该文后附言说:“代英去川已数月,此稿系他行时遗于箱中者,今检出,特借《觉悟》发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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