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恽代英 > 恽代英文集④ | 上页 下页
学生除名问题


  (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安徽的教育界,自从去年各方面的人,努力做了一番革新运动以后,他们所要求的校务公开,经济公开,在有些学校某种程度之下,居然能够实现出来。这不能说不是教育的大进步。我向来相信学校应该是守着Of the student by the student,For the,student的原则,总梦想建设个主权在学生的学校。自然他们这种运动,我只有全部赞成。(我赞成的详细理由,另文详说。)但同时他们亦发生了个学生应否除名的问题。报纸上所发表的意见,多主张除名是不应当的事。究竟这些意见有多少理由?这值得我们研究。

  就纯理说,我亦信学生不应除名,因为学生是来受教化的。正惟不好的人,应当受更多的教化。学生教化不好,宁应教职员自愧没有能力,引咎而去,以让贤者。岂可反就自己方便,把他摈之校外,索兴[性]绝了他受教化的路径,使他永为社会上有害的人;否亦使他失了自新的机会?由这看来,无论如何,学生除名,总是件不合理的办法。

  但是我想在全世界都不能照纯理做事的时候,单指着学生除名这一件事,要他照纯理办,这是不是合理的事情?或者还值大家一加思考。倘若教育真能普及全生,普及全民,每个被教育者果然如理想的Nommoral,每个教育者果然如理想的qersonality-molde我假想永远不会发生学生除名问题。果然学生会发生有除名的必要,必然是教育者荒疏谬妄,污坏了或蹂躏了这个学生的品质,岂但这个教育者应当引咎辞职,我宁想为社会利益起见,这种误人子弟的教育者,应当处以电气死刑,与众弃之。

  但是现今学生入校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在校的时候是受的什么教育?在校或卒业的时候是受的什么环境的影响?至少有几个少年因早年不良教育的结果,天性已斫丧得干干净净。或者便虽还存得一点天性,因教育只是个温热的性质,社会又有太大了的薰染的力量,终久不能盼望他这一点天性,于他的人格的堕落有一点挽回的力量。这样的人,都应当教育者负责,绝对不应处他以除名之罚么?或者有人说,家庭社会的不好,固然似乎不是教育者的责任;但是教育者岂真只是如乳媪样的带引小儿童的人?怎样改良家庭社会,以完成教育的功效,这岂不亦是教育者应当注意的事?现在反以家庭社会的不良,为学生除名的藉口,哪有这个道理?再说早年的教育,亦有从这些教育者得来的,这岂不更要教育者负责任?至若说教育只是个温热的性质,这更是教育者的罪过。如何因这反除学生的名籍。

  这的确是一大段似是而非的话。人人都说教育者应当怎样怎样,但是这指的是一个教育者的抽象观念呢?还是指的具体的某一个人呢?若指的是一个教育者的抽象观念,我句句话都承认这所说的不错。但是若就具体的事实说,以饭碗金钱集合一些理想性格种种不同的人在一块,硬说是要全体一致的办教育,这中间彼此力量相消相减,自然是一定不能避免的事。这教育的只是个温热性质,意应怪谁?至于学生早年的教育,更每为不知何地不知何人的教育者所给与。纵然从前那个教育者很不称职,未必却应该现在这个教育者代他负责任?至于改良家庭,社会,这都是应做的事。但以现在教育者的精力时光,乃至能力说,是否能完成这部分改良的事业到理想的田地,是否家庭社会仍有不受改良的地方,这岂是须烦我详细解释的事?

  譬如我们发个决心,凡教育者不能改良社会家庭到理想的田地,学校内部教育不能办到理想的田地,被教育者的人格不能教化到理想的田地,这种教育者都应当迸逐斥革,以免贻误社会。这话我亦赞成。不过亦有一件难事:便是真要这样办,一百个学校,将有九十九个,乃至于便是一百个,都会因教育者被迸逐斥革,而罢课关门。读者诸君!这倒是人类空前绝后的大问题!我想怕不是件做得到的事!

  然则教育既办不到这样理想的田地,假如万分不幸,在学校中碰着几个不可救药的学生,是除名好呢?还是不除名好呢?除名了,果然绝了他受教化的路径永远为社会上有害的人,而且失了他自新的机会;但是假定不除名,教育者是否有把握信他能受教化,能自新,能终久为社会有益的人?果然有把握,或者多少有几分希望,自然应当十分慎重,以下这个最后的决定。倘若是明明知道在这方面无一分希望的了,却姑息不肯除名,让他混一个资格,得一张文凭,譬如给他一把杀人的刀,再送他到社会上去加增他的罪孽,我不懂这未必是教育者应做的事?

  而且就他留在学校的时间说:他既不能改悔,学校是应使他与别的学生隔离呢?还是一律看待呢?倘若与别的学生隔离了,这不与除名一样,使他自己越发加增暴弃的心理,没有进善改过的那一天?倘若与别的学生一律看待,他有形便可阻碍别人向上的进行;无形又可引诱别人向下的堕落,他忌□的辱□,便可使人不敢进德。他游戏的喧扰,又可使人不便勤学。这是他所能造消极的罪恶。他庸□的性格,既怕有人随他恶化,他卑劣的行为,更怕有人因而屈服。这是他所能造积极的罪恶。既是这样,便为他一个人,论理不应除名;为大多数人,论理实在有除名的必要。譬如发生流行疫症不可救治的病,必须隔离居处,这亦岂是徒讲纯理所能解释的事?不可救治的病人何曾应受隔离居处的待遇,只是为大多数人起见,不能不这样办。所以学生除名,亦是为大多数人起见不能不这样办。

  学生便算应当除名了,但除名的事,应当谁发动?谁执行?这亦值得研究。自然照理论上说,学校主权既应在学生。这关于学生的事,当由学生主动。有人说学校既有了自治会章,除名的事,便可照自治会章所规定的办理。但是这里有一种难处!譬如自治会章每规定几句,败坏校风,破坏自治等概括的话,做除名的条件。但怎样的事便算当得起除名之罚的败坏校风,破坏自治,这每会引起许多辩难。譬如我们说议员捣乱,与袁世凯为难亦是捣乱;与蔡元培为难亦是捣乱;反对议案亦是捣乱;丢墨盒打人亦是捣乱。一两句死话,是有许多时候包括不了许多活事体的。而且人都怕得罪人。得罪人的事,没有人敢说负责任的话,所以便令有照自治会章应当除名的人,什么人敢动议?什么人敢赞成?亦是值得我们想的事情。至少中国今天,能为公众事业破脸得罪人的人还少得很。真有除名问题发生,在公开的会场中,自可想见只有反对除名的人敢于说话,举手,拍巴掌。赞成除名的人,只好不做声,心里忧气;否则暗地大骂而去。这样便令有应除名的学生,亦永不得除名。

  然则应当怎样办呢?我想只有采用希腊Ostracism的意思。每学期或学年终了,举行全校学生无记名投票,把他们大家愿意除名的同学姓名写上去,倘真没有人可写,便投一张白票。结果若有大多数人写着某人,某人便当除名。因为至少他是已与大多数同学不能相安了。我并想教职员的更换,亦当用这个法子由学生公决。

  我这所提议的,曾与许多教师乃至学生说过,他们总以为是句笑话。其实虽然这是太古怪的办法,对于这种得罪人的事,究竟这样办法,比一切别的办法更可看出公共意思,而且减去执行除名时种种困难。我以为总可以值得教育界诸君的一考虑。

  假定决计不用这法,或虽用这法而那个教职员心目中必须除名的学生,竟不能因投票的结果而除去他?那便怎样办法呢?我以为这须由教职员全体审慎筹议,自己下个决定向学生提出动议,促他们考虑。还过这种动议,是哀的美敦书的性质,既经提出,很难收回。结果非学生照议通过,便须全部教职员,或最主张除名的一部教职员引咎辞职。所以这种事不可不十分慎重。

  有的人说,无论如何,教职员不应当这样做。因为这样做是要挟学生,是蔑视学生主权,是教职员专制。但这实在是统统错了。我们可以承认学生是学校的主人;但总不能承认教职员是无人格的奴隶。今天要想学生的地位加高,却把教职员职业上的意志自由,根本蹂躏了,断乎没有这个道理。只要教职员与学生是平等的雇者与被雇者的关系,两方意见不能一致时,非学生让步,便只有教职员解职的一法。

  我们宁主张把学校主权给学生。因为社会是太不可靠了。许多人把教育做应酬品,把学生的前途福利,供他们做权利的分配。所以想着不如让学生自决。但学生自决的结果,无论是除名问题或别的问题,有时都会走到谬误的地方去,教员必然不仅只是学生的雇工,同时他还须向未来的人类负责。倘若明见学生走到谬误地方去了。却不肯提出以去竞争,这是对不住学生,亦便是对不住人类。

  在中国今天,教育者纵然把主权让给学生,但学生能力荏弱,还有许多地方少不了教育者的将护扶持。所以我总想在学生自治的学校中,教职员须加倍严重的督促纠正,一方不碍学生正当的发展;一方亦要代他们除去发展的障碍。教育是生长,不是揠苗助长。但是即以种田为比,农夫究竟还要灌溉,还要耕耘,这才有更好的年成。并非真是让他自生自死,他却便这样靠天吃饭的意思。

  我因这样,所以想要完成学生自治的功效,学生若不能自己拔除害种的□莠,便必须教职(员)出来为他代出一把力。所以我对于除名问题,虽主审慎,究以为学校必须保留这种罚则,而且教职员必须保留这种罚则。有人说,学生只可记过,不可除名;我却宁信只可除名不可记过。果如可以救药,记过徒然伤他廉耻,养他暴弃心理,有何益处?果如不可救药,便当如毒蛇螯手,壮士断腕,没有什么通融假借的办法。

  其实学生除名,亦可曾便真算在他品性上判了个死罪?人只要自己立心,何德不可修?何过不可改?不过假令教育者看不出他有立心的可能,或者他在这小力量的教师或学校中间,不能望他立心;那便纵对他一百二十个抱歉,为大多数人的利益,究不能不执行除名的罚则。

  有人说,学生除了名,虽然在学校里不能害人了,不依然到社会上害人去了么?这只是以邻国为壑的办法,究竟不妥。这些话确是不错。但这不是教育者所能为力的事。教育者只能把他迸[进]出一个学校,至于他是不是又去进别个学校,都还是未可知的事。所以他便去害别的学校亦未可知;更何论他去害社会?在这种无组织的世界,每件事各各独立。(这真正于坏意思的Anarchichal,不过那些骂无政府主义的人从来不知道这件事。)自然免不了这些怪现象。那亦只好盼望别的学校,以至社会,人人都能这样以邻国为壑,自然不好的人没有立足地方。倘若不然,别的学校或社会,本有许多不好的人,譬如已经是泽国了,为人类计,又何妨救得一部分且救一部分。又何必定要避那以邻为壑的坏名子[字],大家拼着一样淹水,这才算合理得意呢?

  载《中华教育界》第十卷第十一期

  署名:恽代英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