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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之事业


  (一九一八年十二月)

  近来觇学校者,颇注意考察学生课外之事业。中外有名学校,尤有以学生课外事业发达而有进步,见称于世者。究之学生是否应为课外事业乎?学校是否应容学生为课外事业乎?吾知必有一般教育家,头脑中尚以此为学生不应为,学校不应容学生为之说进者。彼以为学者傅而习之而已,苟专习课业,何取于骛外好奇,取课业无关之事,为之以自纷其心力哉!兹就我所知,以与此等教育家一论之。

  大抵所谓学生课外事业,总可别之为三种:一课外研究学问;二课外服务社会;三课外之经营生利是也。兹分述之。

  (一)课外研究学问

  课外研究学问,非徒为应受容许之事,且为学生求学实有必要。何也,课本之材料甚少也,教师之口授亦甚有限也,而由他人编就之课本或教案,以求有系统之记忆,其事亦复甚难。故学生苟能多读参考书,自搜材料,自成有系统之研究,则彼于课业所云云,了如指掌。即课本或口授中,有遗漏之重大事项,或足助记忆之事项,彼亦得以自力补足之。如此,彼求学之兴趣,自较普通为远优矣。

  此言以自由阅书辅助课业者也,即令所阅之书与课业无关,亦为应受容许之事。何也?课业之所传授,非必与个人之天性相近,亦未必与个人之需要相适。故于普通之课业外,济以个人特别之研究,此亦为当然而必要之事,且彼与课业亦每足以相成。如注意家庭常识者,每使其理科知识特别明了;注意世界常识者,每使其史地观念特别增进。故即所阅之书与课业无关,其为有益仍显然之事也。

  且每有实用知识,非课本中所能教授者。如社交之仪式,旅行之情形等,虽课外之讲演,略足补此缺憾,然终不若与以相当之书籍,使之课外浏览之为愈。又即课业所传授,非藉课外自由之研究,亦每堕于完全不合实用之境。盖课室之所得,不过散碎之各种材料,其综合而制造之者,仍各人自力是赖也。

  学生之应购阅杂志,亦非徒应受容许,且为必要之事。何故,今日之世界学术上、政治上均变动不居者也。为今日之学生,非有日新又新之学业,自强不息之修养,不足以与世界相适应。而杂志者,则介绍吾人以最新近之思想及时局状况者也,则购阅之有必要,岂非甚明之事耶。

  学校对于此等课外研究之学问,应如何对待之乎?曰应提倡之,决不应禁止之;应辅助之,决不应干涉之。课外研究之学问,其重要至少与课业等,而一般偷惰之学生,尚惟知守其惟一之课业,除此以外,以为无学问。若学校对于课外研究更加以禁止或干涉,此等学生将益深拒固闭课外之任何研究。究之彼等所学,不过鹦鹉学舌而已,虽得若干散碎残缺之各种材料,不知如何综合,如何制造,终不能成为一器,于社会有何实用之可言。且以无自由研究之习惯,一出学校,一别教师,无传者即无习者,故学业皆断至于卒业为止。然则自由研究之风,安可不极力提倡,而吾国相沿成风之奴性的学习,只知课本与教师,而不求实际应用者,安可不一旦铲除之耶。

  学校提倡或辅助自由研究之法,则奈何。曰设一图书室,视各个学生天性或环境所需要,为之设备若干种图书,任其浏览。最近杂志及有益之说部书,自亦宜与备置,庶亦足以增进其自由研究之兴味,而养成其读书之习惯。又如授正课时,指示其参考书,使之自己参考,或课外为各种悬赏之征文,使其在各书报中,搜集关于一种之知识,而加以综合之编撰,此皆鼓励自由阅书之法也。又可使学生从事某学科之参考时,所得即书于课本之上。其他之自由阅书,亦必备笔记本,凡有心得笔录之。如此亦免一般学生之徒为无意识之涉猎,玩物而丧其志。此亦自由阅书,补偏救弊之一法也。至于淫渎无谓之书籍,其为在所查禁,自不待论。

  (二)课外服务社会

  进而言课外之营社会服务事业,此亦非徒应受容许,而且为必要之事也。学生之应营社会服务事业者:(一)知服务社会,则有以矫其只知自了之弊,而培植其爱群利他之思想。(二)能实行社会服务事业,则与社会常接触,自然使骄矜之习日减,谦和之习渐成。(三)能实行社会服务事业,则思想日趋缜密,才力日趋切实。盖经一番实行,常易得一种切实之教训,不比书籍所云云,漠然不亲切也。

  或曰,营社会服务事业,以妨害课业,岂非挟策而亡羊之类乎?曰课业之可贵,以其将来可应用之于生活也。然以甚多之实例观之,学校课业屡试辄冠其曹者,于职业界初不见有丝毫占优胜之处,则但迷信课业可乎。吾非谓课业之可以忽弃,须知但凭课业,决不足以应吾人所需要,盖课业中所最缺乏者,即不能养成实际才干,而社会所需要者,又以实际材干为最也。应如何养成实际材干,曰是惟于学校中课余之暇,使营社会事业,可以补课业上之缺陷,是正与课业相成,何妨害课业之有。

  人非但应读书,亦不可以但知读书。读书以求应用,使但读书而不足于应用,则作社会服务事业,以补救之,不亦宜乎,抑为补救学生之偏弊计,于相当范围中,虽社会交际,亦当在所提倡。一般志行略为高尚,学业略为优美之学生,每易落于孤芳自赏,睥睨一切之境。故恣性纵欲,勇于弃其朋友,他人观其落落难合,亦以为一般优秀学生之常态。然学生者,皆将离学校而入社会者也。既入社会以后,果容其恣性纵欲,落落难合若是耶?社会所诟病,以为不宜于职业界之学生者,大抵皆此类学生。今将使此类学生将来不至仍为社会所诟病,则不当任其恣性纵欲,落落难合,则当提倡学生之社交。若事事皆以有碍课业为说辞,岂以此等优秀学生之不宜于职业界为当然之事耶。

  欲使学生不孤僻,莫如使之爱人。欲使学生不骄矜,莫如使之事人。故使学生营社会服务事业,无异一亲切有味之修身教法也。作事之道,不恒,不专,不慎,不勇,不切实,则不能成。与人共事之道,不谦,不和,不平气,不让善,不自处难重之事,亦不能日进而有功。吾人在修身上所望于学生能如此,不亦善乎?更进而言之,吾等望学生离校,人人将为社会效力,以改良社会。则在校时使之有作事之经验,与人共事之经验,于其他日之补益不亦大乎?今乃曰有碍课业,实则课业不过学生重要事务之一项而已,岂可因课业遂废弃一切乎。

  (三)课外经营生利事业

  进而言课外之经营生利事业,此在吾等民穷财尽之国家,多数人皆无力受较高之教育者,为绝对应提倡之事。且其利益,初不独为贫苦学生谋学费而已。凡能以自力求学者,每于不觉间养成其独立自尊之观念。且以知金钱之不易得,自然勤学修业,节省用费。又在求学时,有执业之必要,则于执业之一切良习惯,不待督责而自然养成。且彼知学问与职业之关系,其修学亦自然趋于切实。夫学生无独立自尊之观念,不勤学,不节用,无执业之良习惯,修学不趋于切实,此岂皆非现今教育界所引为大患乎?然使之课外经营生利事业,则此等之弊端,不待用力,而自然免除,然则此岂非绝对应提倡之事耶。

  或曰,课外经营生利事业,固善矣,然凡经营生利事业之学生,以利之所在,每不免养成忌嫉忮求之恶习。如虑他人之分吾利也,则设法牵制之;虑他人之夺吾利也,则设法倾轧之。如此则学生之品性,将因是而斫丧。虽有上述诸利,岂遂足为应提倡学生经营生利事业之理由乎?曰夫经营生利事业足以养成忌嫉忮求之恶习,此无论在学生时代,或非学生时代,皆同然者也。若以经营生利事业之有此弊,遂以为在学生时代不宜为此。然则学生卒业以后,其经营生利事业,仍不之免有此弊,亦可以不为乎?经营生利事业,为学生迟早必为之事。果为必为之事,则教育家自当扶助而引导之,为之谋补偏救弊之法。故惟其经营生利事业之有弊也,教育家更当引以为己任,务使学生藉他种之训练,以求免于此弊。岂可师因噎废食之智,见其有一二弊端,遂并其无数利益,均弃而不顾,以为学生不应为乎?学生既终不免于经营生利事业,经营生利事业,又自然引起忌嫉忮求之恶习,而教育家又不肯以补伪救弊之责自任,但知在学生时代则禁遏之,以为遂足称能尽其职分,然卒业之学生,经营生利事业者,几人人不免忌嫉忮求之恶习。则此等教育家,为有益于世道人心,抑有损于世道人心者乎?

  结论

  今人惟恐学生不专心于课业,故于课业以外,可以分学生之心力者,每皆逡巡以为非学生所宜为。然学生岂惟以多堆积知识为高尚,知识之堆积虽多,而无益于其将来之立身,则亦何益。知此则知课外一切事业有提倡之必要矣。

  且社会所需要为有自动力之人才,而今日之学生,在课业以内,每苦于无可以养成其自动力之道,此因一方应提倡教授上之改良,然在新教育思想未能得教育界全体承认以前,于课外提倡学生自动的学习,自动的工作,此亦未始非补救之道也。

  教育家对于此等课外事业,不可不负辅助与指导两种责任。所以须辅助者,学生之能力小,地位低,苟非于必须时能得外界相当之辅助,辄有一事无成之苦。所以须指导者,学生之知识浅,气性未定,苟非于必须时外界加以适宜之指导,又恐不免误入歧途,妨碍课业。惟所谓辅助指导,皆当于必须时教师始可畀与之,不然,终不免于学生自动力之发展有碍,即于学生无益而有损也。

  载《青年进步》第十八册

  署名:恽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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