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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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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八月) 诸位都是学过法律,做过司法工作的,我没学过法律,也没做过司法工作,今天来讲司法,有点“班门弄斧”。前回讲过,时代变了,什么都在变,班门弄不得斧的信条,也许现在不灵,所以我就敢来弄弄。 提起斧头,大家知道李逵的两柄板斧是很利害的,假李逵——李鬼的斧头遇到他,一交手就四脚朝天,斧丢到草里。还有程咬金的长斧也很利害,可惜他只头三斧有力气。各位手中拿的虽然不是假李逵丢人的斧,但也有点象程咬金的斧。你们学过奴隶时代的法律,是程咬金第一斧;学过封建时代的法律,是程咬金的第二斧;学过资产阶级的法律,是程咬金的第三斧。现在新民主主义时代,要砍第四斧,程咬金不会,不是程咬金的也不会。 程咬金的长处,是学过三斧,可是第四斧要从否定前三斧做起,不免吃力。不是程咬金的,不要做否定工作,但连三斧都不会,叫做未入门。总之,都得从新学起。谁也不能有一点架子。 第四斧的砍法,首先是要指出以前三斧的错误,否定了他的“解数”,才有我们新的“解数”。比如学旧法律的,不了解法律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把它看做是超阶级的东西。统治阶级为要隐蔽其压迫的实质,于是使“遮眼法”,雇些学者,著书立说,办学校,要大家不觉得法律是阶级压迫阶级的东西,而好象是人们凭天理良心都应该遵守的。但是打开历史一看,全不是这回事。奴隶时代的法律,杀奴隶没有罪;封建时代的法律,贵族是管不着的;资产阶级的法律,表面上平等,实则坐牢的、杀头的总是穷人,或帮助穷人革命的人。道理并不很深,三两句就说得一清二白。那些混帐的什么“国家学”、“法理学”,多少年把我们蒙在鼓里。现在眼前一亮。原来如此。 其次,学过旧法律的人,总有点恋旧。《六法全书》不好,改改就是,何必废掉?这里有个必须弄清的道理:以前的革命(如也叫做革命的话),封建阶级也好,资产阶级也好,只是一种剥削方式代替另一种剥削方式,当权的都是剥削阶级,因此他们的法律,可以一脉相承,大同小异。现在是什么时代?非剥削阶级工农劳动者上了台,以前被统治者变为统治者,以前统治者变为被统治者,且要把它作为一个阶级消灭掉,这叫做“天翻地覆”,在历史上划个很深的鸿沟。所以那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必须把它废除,在旧的废墟上建新房子,而不能只是把旧房子加以修葺。你如是个肯定了革命人生观的人,而又参加过人民革命的实际工作,那你定会对废除《六法全书》感到痛快,否则,你就要省察自己的脑子里总多少还存有毛病。 再次,有人想:阶级变了我承认;但法律还不是那一套?只被惩办的人不同而已。这是说旧的东西,有些改变一下还可采用。但人民的法,为人民所掌握的法,不仅冲破了许多资产阶级认为颠扑不破的教条,而且创造出许多新的方式与新的积极效果。这是多年解放区的实践所证明了的。学过旧法律的人如不打破此关,他会对眼前事实看不见,永远住在大花园中的小黑屋子里。 新的斧头的“解数”,我这里只划出个轮廓,不能多说,而且“解数”也还正在创造。 有一点须向大家着重提出的,旧程咬金要变为新程咬金,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学法律的——受教条毒最深的人。毛主席教示我们两句话:“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不止放下架子,而是放下臭架子,你如不闻到你的架子臭,你决不肯放下,偶然放下,一眨眼又背起来。 不止当学生,还得当小学生。人民的事理,我们知道得很少,“从新学起”,等于小孩子“发蒙”。如果你不“甘”的话,那是你的自由,但你一定什么也学不到。 (根据谢觉哉手稿原件整理) (1)这是谢觉哉在华北人民政府旧司法人员学习会上的讲话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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