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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牲畜粮食中的一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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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〇年八月九日) 边区农村里,除地租、伙种、按庄稼、调份子等问题之外,尚有一些问题,也许我知道的还少或不详细,但这些问题都和农民的切身生活有关,应帮助他们合理解决,促其进步,下面是我提的意见供农村工作者参考,并希读者能供给一些实际材料和经验以辅我所不及。 隐瞒的土地:在登记土地时以多报少,加以分配土地时有的地方分配马虎,群众又不知道土地的重要(现在知道重要了)。登记时候,有的地主、富农用蒙混的法子把已分配的土地收回了。因而个别地区致有有的人占领较多土地,有的人缺乏土地的现象,虽然离分配土地的时间还不久。 解决办法:土地自分配后又经过登记,地权已经确定,不容许再变更。变更就似乎重分土地,会使农民惊慌,影响生产。只能用“限租”,奖励垦荒、累进税、及帮助雇贫农解决困难等办法,使土地分配不匀的现象、贫富不均的现象,逐渐减少。至于地主用舞弊方法收回已分配的土地,那就不论有好久,一经发觉,即须把它没收,归还原分得的人或收归公有。理由是停止土地革命时,边区政府曾明令布告:已没收分配的土地不得变更。地主回来,只能另给以和一般农民相等的土地又凡地主占领未登记的土地,亦应按照土地逾期不登记即归公有的命令,将其收为公有。 荒地:边区荒地颇多,有有主的荒地,有无主的荒地,有种几年荒几年的荒地。习惯:租垦荒地,3年后起租;起租后地主随时可收回。有的地方,贫农没有地种,而有地的要荒了,以休养地力不肯出租。 解决办法:政府可制一垦荒条例:规定无主的荒地,垦熟后即归垦者所有。有主的荒地,5年后起租,垦者有永租权,但所有权仍属地主,垦者不得卖买,如垦者弃地他往,地仍归地主。轮荒的地,如有人要租种,地主不得拒绝;另一方面要提倡储肥施肥,使大家知道轮荒不如每年耕种之有利。 公地:乡村存在的公地,一般规定的租额很低(每垧2升),个别不好的干部租种公地,而把自己的地出租,得到较多的租子,这是极不好的。 解决办法:查过去分地时每乡存有公地叫做“红军公地”,准备未分得土地的红军退伍,愿在苏区住家的,分给他;未分时由代耕队代耕,收下的粮食优待外籍红军。现当应照原来宗旨,八路军外籍战士退伍后愿在边区种地的,有分得公地的优先权。在未分给时,应租把外来难民及缺地的农民,租额应与一般法定租额一律,以免个别不良份子图占便宜,每年收的租子,由县府统一收藏,作优抗之用。 典地:典地的事还不多,但已经有了。贫苦农民因债务或意外灾祸,把自己的土地典出,候有办法时赎回。俗话说:“典地千年活,卖地当日死。”但近发现有“5年不赎,地归典主”的典约,这是富农乘人之急,变相收买土地的残酷办法,应予禁止。典进者多为富人,但也有典种过久,彼此贫富已有变动,而典的时候币价高,现在币价低,用同量的纸币赎回地去,将使典地者大吃其亏,这就应该斟酌情形,补给钱水。 借粮:陕北的高利贷,不仅见之于钱,尤其见之于粮。政府已有限制钱息一年利最高不得超过1分5(有些地方没有完全实行)。而粮息仍是猖獗:春借秋还有借1石还2石的,借1石还1石5斗的;个别狡猾的人说借粮不要息,实际,借时粮贵,把粮算成钱,还时粮贱,把钱换成粮,1元钱可得六七角的利。那些春夏缺粮的以及本来无粮的外来移民,不能不上他圈套,还要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 解决办法:消极的,颁布粮息限制令,可比钱息稍高一点,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积极的,一、设备荒仓:过去设在省县,由官管理的叫常平仓;设在乡村,完全由民管理的,叫积社仓。这是一件历史上有意义的事,应该把它恢复。青黄不接时没饭吃的人,可向备荒仓借谷,秋收归还,只取点消耗的息,每石5升至多1斗。二、办粮食调剂局,由公家经营,目的在平抑粮价,使囤粮的人无从居奇(内战时办过,颇有成绩)。三、提倡私人储粮,边区交通不便,加上没有抵抗天灾的设备,纯粹“靠天吃饭”,储蓄粮食是每个人民要注意的事。储粮比储货币好得多,法币在荷包里天天跌价,囤里粮食是不会的。家家都有余粮,粮利自然低了。 牲畜剥削:一、牛租:没耕牛的租牛耕地,1只值一百四五十元的牛,租耕1年须牛租谷2石,租者还要担负租耕时间的饲养。二、伙喂牛驴:有钱的买1母牛(驴)给无钱的人喂,生小牛(驴)2人均分。如3牛生产2小牛卖90元,出本的可干得45元。又或买小牛给人喂,本钱45元,喂1年可卖150元,除去本2人均分,其利亦厚,喂者可使用,且有粪可拾。三、伙喂猪:有钱的买小猪给人喂,猪长得快,如买2小猪去四五元,4个月后可卖20多元,出本的可赚上10元,这剥削很厉害。四、伙喂羊:富有者把母羊给人喂,契约上规定:“见利两家均分,如损伤老本,好羔顶母,绒毛各得一半。”如伙100羊,生100羊羔,剪绒毛180斤,两家各得羊羔50只,绒毛90斤(有的地方绒毛全归伙子),羊粪归伙子。这比伙喂别的牲口的伙子为有利。 解决办法:消极的,区乡政府,应讨论各地牲畜剥削情形,定出适当办法,不要以为是过去成规,一点不可变。因为牲畜剥削,情状复杂,不能由边府下一个统一的法令,各地都能行得通的。积极方面,办法可多。我所见的几个调查,边区中农与贫农的分界,主要标帜是中农有牛(驴),贫农没有牛(驴)或只有一腿牛(驴)、两腿牛(驴)。富农则多是有几头牛,一般富农都有羊,1头牛能耕20垧地,1个人只能耕6垧地。因此,不得不受“伙种”牛租……等剥削。没有牲畜就没有畜粪,地力被榨,生产量少。所以扶助贫农,应从发展他们的牲畜入手。办法:一,提倡集股买牛,叫犁牛合作社。江西苏区石水乡无牛群众,曾创出这个办法,那里租牛种1石谷田(江西的石)要牛租谷5升,他们(无牛的)就每家按田谷1石出谷2升去买牛,1牛可耕田80石,每石2升得谷4石,可买半头壮牛,有160石的田出谷,就可买1头壮牛,明牛再出2升,即可完全解决。我们应告知农民学这办法,政府指导他们怎样集股,怎样合喂合用(但要注意经过他们自己的同意),准备2年或3年即可都有牛用,有牛粪,而且大牛还要生小牛。二,公家可低利贷资给犁牛合作社。但主要应靠社员自己集资。三,公家办牧场,把牛驴羊租给贫雇农喂。目的一在改良牲畜的种类与管理;二在便利贫雇农使他们逐渐自有牲畜而不在乎赚钱。 为着发展农村经济,解除农民困难,区乡政府和党部应经常讨论这些问题,广征群众意见,定出适当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建设模范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农村,大家过着好的生活,而没有什么不公平的现象。 (载1940年8月9日《新中华报》署名:焕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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