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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字架的阴影下(1)


  1979年访美归来,我接到美国汉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路易斯·罗宾逊(Lewis Robinson)的来函,说他正在研究我早期所写的揭露教会学校黑暗面的小说,问我在几十年之后,对于基督教在态度上有无改变;如有,是哪些改变。我记得当时在回信中曾说,小说是生活的反映。我揭露并反对的是二十年代的强迫性信仰,以及宗教和帝国主义的关系,但不反对宗教本身。我尊敬耶稣这位被压迫民族的领袖。也珍视《圣经》以及基督的一生在西方文化史、艺术史上的重要性。我拥护信仰自由,因而没有理由去反对基督教或任何宗教。如今,中国的基督教“三自化”了,情形就大不相同。然而我经历的却是六十多年前的教会学校。那时《圣经》要一章章地死背,背不下来要挨罚。祈祷时有人监视闭不闭眼。那时,教会及其附设的学校和医院,实权都由外国牧师掌握,因而就出现伪善吃教者。几十年后事过境迁,个人恩怨自然已淡化。然而重读旧作,我认为自己还是忠实于亲身的观察和感受的。

  1988年,这位汉学家从美国加州给我寄来了一本书。书名是:《两刃剑——基督教与二十世纪中国小说》(Lewis Robinson:Double-edged Sword:Christianity and 20th Century Chinese Fiction)。书中除了探讨冰心、许地山、郭沫若、郁达夫和李健吾等作家的早期作品中有关基督教的部分之处,还有一章的标题是:“萧乾:一位反基督教作家”。在这一章里,他着重分析了我的四个短篇(《皈依》、《昙》、《鹏程》和《参商》),追溯并评述了我对基督教的反感。从全文的大量引句来看,作者曾下功夫仔细咀嚼过那四篇小说。我认为他是以学者的态度就作品本身来客观地进行分析,并未板起卫道者的面孔。然而读完之后,我又觉得他主要是(也只能是)就作品谈作品,并不了解早年教会学校一方面曾给过我工读的机会,但对我幼小的心灵也曾怎样摧残和打击过。三十年代我那样勾勒徐志棠和王志翔之流的嘴脸,也许有失忠厚,然而那类角色我确实见过不少。多年后,他们还偶而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一、银铃和雪橇

  由于个人遭际,我对宗教有反抗的一面,但是不能否认,在我孤寂的童年,宗教也有过吸引力。尤其圣诞树上那彩色的灯泡,墙间悬挂的五颜六色的纸环,以及在大风琴伴奏下的充满喜悦的歌声,都曾给过我莫大的快慰。我不愿人家强迫我在教堂里下跪,祈祷时硬逼我合眼,然而我还是很喜欢教堂那高大的拱顶,尖形窗上五彩缤纷的玻璃嵌成的图案和人物故事,更爱那肃穆的气氛。

  小时候,有一次我曾溜进北京城东北角一座蒜头状屋顶的东正教堂。那里,礼拜时人人都手执一支火焰跳跃的蜡烛,希腊文的颂诗格外深沉悠扬。祭坛上点的檀香沁人心腑,身穿金线镶边的绛紫色祭披的神职人员忽而举臂向上祈求,忽而又向坛下的善男善女祝福,很觉新奇。

  1935年进《大公报》工作时,报社近旁就矗立着一座哥特式天主教堂。我常为它那铿锵悦耳的管风琴声所吸引。1939年初路经巴黎,我直奔闻名遐迹的巴黎圣母院。欧洲教堂和中国的寺院庙宇迥乎不同,廊柱间却同样缭绕一种与世隔绝、通向凌霄的灵气。

  在所有歌曲中,我最喜爱的还是有着银铃和雪橇的《小城伯利恒》和《三个东方博士》,音调是那么轻快怡人。进大学之后,我逐渐迷上了莫扎特的《安魂曲》、海顿的《创世纪》和每年圣诞节必听到的亨德尔的《弥撒亚》。随着年龄的增长,一向虽讲求理性,然而有时我也巴不得忘情于一种虚无缥缈的崇高感,听任十八世纪一位天才乐圣用大风琴的音符洗涤一下自己的身心,进到恍若悟人禅定的忘我境界。

  我曾对用板子逼我成章成章地背诵《圣经》十分反感。然而我始终认为《圣经》本身则是一部了不起的大书。即便在挨板子时,我也仍能透过泪光欣赏其中动人的故事和优美的文字。我在羊圈里干过活儿,而《圣经》里,羊羔总在咩咩地、娇滴滴地叫着。这里,到处是出自日常生活的生动比喻:种子有撒在路旁的,也有撒在石头地上的。书中举稗子、面酵、撒网为例,又说富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并且说,一个尽管能讲万国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话语,若没有爱,就象鸣的锣、响的钹一般。这些形象化的比喻,在记忆中犹如一盏盏长明灯,永远不会熄灭。

  《旧约全书》堪称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包罗万象的文选——代表着整个民族文化和历史的文选,不啻是把《诗经》、《离骚》、《左传》、《史记》和《三国》、《水浒》以及《三言二拍》都编到一起。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创世纪》。希伯莱人的伊甸园也是富于魅力的。在这里,赤裸的亚当和夏娃由于偷吃禁果,第一次有了原始人的性觉醒。这里有史诗,有情歌,有颂诗,也有一场接一场的战争纪实。布局周密,有条不紊。从中既可以窥见当时从宫廷到平民的风俗习惯,又可以看到古代的军事部署。一个个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跃然纸上:厚道的约瑟、勇敢的大卫和英明睿智的所罗门。

  还在初中时,我曾在宗教课上绘声绘色地讲述过《旧约》中耶和华考验亚伯拉罕的故事,随后把它敷演成也许是我平生头一篇小说:根据耶和华的旨意,亚伯拉罕将心爱的独子以撒带到一座山上去燔祭——用火烧死。我描绘了一路上亚伯拉罕的矛盾心情。孩子蒙在鼓里,还帮爸爸筑起坛,把木柴码好。接着,儿子才问起:“羔羊呢?”虔诚而又狠毒的亚伯拉罕不由分说地捆起无辜的儿子。刚要动手杀害时,天使发话了:不要害这孩子。于是,亚伯拉罕就用一只公羊来代替,献为燔祭。这个故事充满戏剧性。情节那么简洁有力,感情内涵又是那么错综复杂,超自然的结尾来得那么突兀。

  1939年乘船夜间驶过红海时,我仁立在甲板上,觉得那一带的星斗特别低,仿佛伸手就触摸得到。遥望北岸那《圣经》描绘过的地带,我仿佛依稀望到骆驼群在沙漠上缓缓移动,恍惚间又有穿细麻布长袍的人们,吹号敲钹,欢欢喜喜地把耶和华的约柜抬进帐幕。那个被放逐的民族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以及被流徙的悲壮场面,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在绝望中,他们企盼一位救世主是极其自然的事,这种企盼给予了这个民族继续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希望。我从未踏上那片土地,但是由于反复读过《圣经》,我对它好像十分熟稳。

  读《新约》时,我首先为耶稣那不同寻常的诞生所吸引。他生在马槽里,爸爸是个寒微的木匠。生下不久,就在希律王的高压下,被迫逃难。他不属于仗着炮舰欺凌旁人的民族,而是备受压迫的民族中的一分子。小时,我们几个淘气鬼曾编过一个顺口溜:

  耶稣爱我一脸泥,
  我爱耶稣没炕席。

  这虽然是编著玩的,从中却看得出我们是把耶稣当作“自己人”看待,认为他是穷哥们儿当中的一个。后来他收的门徒,不是打鱼的就是扛长活的。所以对于耶稣本人,我非但不曾有过反感,而且还是感到亲切而同情的。

  他的死又是那么悲惨,那么壮烈,那么不平凡。在客西马尼园与门徒决别的那晚,他对自己将遭受的酷刑是清醒的,也是无所畏惧的。文革时,每看到红卫兵用挂黑牌和喷气式侮辱知识分子,我就联想起耶稣被钉十字架前还逼他穿上紫袍,给他戴上荆棘编成的皇冠,肆意殴打并戏弄他的事。

  对于《圣经》以及对于耶稣这一富有革新精神的历史人物,我非但从未反对过,而且深深景仰。至于十九世纪以来基督教在我国行医办学,向落后地区传播现代知识这一点,我作为一个受惠者,更怀有感激之情。近几十年来,基督教会对于促进世界和平,也起过并起着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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