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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杂忆(4)


  八、花灯

  节日往往最能集中地表现一个民族的习俗和欢乐。西方的圣诞、复活、感恩等节日,大多带有宗教色彩,有的也留着历史的遗迹。节日在每个人的童年回忆中,必然都占有极为特殊的位置。多么穷的家里,圣诞节也得有挂满五色小灯泡的小树。孩子们一夜醒来,袜子里总会有慈祥的北极老人送的什么礼物。圣诞凌晨,孩子们还可以到人家门前去唱歌,讨点零花。

  我小时候,每年就一个节一个节地盼。五月吃上樱桃和粽子了,前额还给用雄黄画个“王”字,说是为了避五毒。纽扣上戴一串花花绿绿的玩艺儿,有桑椹,老虎什么的,都是用碎布缝的。当时还不知道那个节日同古代诗人屈原的关系。多么雅的一个节日呀!七月节就该放莲花灯了。八月节怎么穷也得吃上块月饼,兴许还弄个泥捏挂彩的兔儿爷供供。九月登高吃花糕。这个节日对漂流在外的游子最是伤感,也说明中国人的一个突出的民族特点:不忘老根儿。但最盼的,还是年下,就是现在的春节。

  哪国的节日也没有咱们的春节热闹。我小时候,大商家讲究“上板”(停业)一个月。平时不放假,交通没现在方便,放了店员也回不去家。那一个月里,家在外省的累了一年,大多回去探亲了。剩下掌柜的和伙计们就关起门来使劲地敲锣打鼓。

  新正欢乐的高峰,无疑是上元佳节——也叫灯节。从初十就热闹起,一直到十五。花灯可是真正的艺术品。有圆的、方的、八角的;有谁都买得起的各色纸灯笼,也有绢的、纱的和玻璃的。有富丽堂皇的宫灯,也有仿各种动物的羊灯、狮子灯;羊灯通身糊着细白穗子,脑袋还会摇撼。另外有一种官府使用的大型纸灯,名字取得别致,叫“气死风”。这种灯通身涂了桐油,糊的又特别严实,风怎么也吹不灭,所以能把风气死。

  纽约第五街的霓虹灯倒也是五颜六色,有各种电子机关,变幻无穷;然而那只有商业上的宣传,没什么文化内容。北京的花灯上,就像颐和园长廊的雕梁画栋,有成套的《三国》、《水浒》和《红楼》。有些戏人儿还会耍刀耍枪。我小时最喜欢看的是走马灯。蜡烛一点,林秸插的中轴就能转起来。守在灯旁的一个洞口往里望,它就像座旋转舞台:一下子是孙猴,转眼又出来八戒,沙和尚也跟在后边。至今我还记得一盏走马灯里出现的一个怕老婆的男人:他跪在地上,头顶蜡针;旁边站着个梳了抓髻的小脚女人,手举木棒,一下一下地朝他头上打去。

  灯,是店铺最有吸引力的广告。所以一到灯节,哪里铺子多,哪里的花灯就更热闹。

  六十年代初的一次春节,厂甸又开市了。而且正月十五,北海还举行了花灯晚会。当时我一边儿逛灯一边儿就想;是呀,过去那些乌七八糟的要去掉,可像这样季节性的游乐恢复起来,岂不大可丰富一下市民的生活。

  九、游乐街

  说起北京的魅力来,我总觉得“吸引”这个词儿不大够。它能迷上人。著名英国作家哈罗德·艾克敦三十年代在北大教过书,编译过《现代中国诗选》。1940年他在伦敦告诉我,离开北京后,他一直在交着北京寓所的房租。他不死心呀,总巴望着有回去的一天。其实,这位现年已过八旬的作家,在北京只住了短短几年,可是在他那部自传《一个审美者的回忆录》中,北京却占了很大一部分篇幅,而且是全书写得最动感情的部分。

  使他迷恋的,不是某地某景,而是这座古城的整个气氛。

  回想我漂流在外的那些年月,北京最使我怀念的是什么?想喝豆汁儿,吃扒糕;还有驴打滚儿,从大鼓肚铜壶里倒出的面茶和烟熏火燎的炸灌肠。这些,都是坐在露天摊子上吃的,不是在隆福寺就是在东岳庙。一想到那些风味小吃,耳旁就仿佛听到哗啦啦的风车声,听见拉洋片儿的吆喊:“脱昂昂、脱昂昂”地打着铜锣的是耍猴儿或变戏法儿的。这边儿棚子里是摔跤的宝三儿,那边云里飞在说相声。再走上几步,这家茶馆里唱着京韵大鼓,那边儿评书棚子里正说着《聊斋》。卖花儿的旁边有个鸟市,地上还有几只笼子,里边关着兔子和松鼠。在我的童年,庙会是我的乐园,也是我的学堂。

  近来听说有些地方修起高尔夫球场来了,比那更费钱更占地的美国迪斯尼式的乐园也建了起来。我想:这是洋人家门口就可以玩到的呀,何必老远坐飞机到咱们这儿来玩?比如我爱吃炸酱面,可怎么我也犯不着去纽约吃炸酱面,不管他们做得怎么地道——还能地道过家里的?到纽约,我要吃的是他们的汉堡包。最能招徕外国旅客的,总是具有民族本色的东西,而不是硬移植过来的。

  听说北京要盖食品街,这当然也是从旅游着想的。然而满足口福并不是旅游者最大的、更不是唯一的愿望,他们更想付、验一下我们这里的游乐——不是跟他们那里大同小异的电影院和剧院,而是有特色的民间艺人的表演。比起烤鸭来,那将在他们心目中留下更为深刻、持久的印象。

  去年,我到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兰克福。老实说,论市容,现代化的大都会往往给我以“差不多”的印象,三天的逗留,使我至今仍难以忘怀的却是在莱茵河畔偶然碰上的一个带有狂欢节色彩的集市。魔术团在铜鼓声中表演,长凳坐下来就有西洋景可看。儿童们举着彩色气球蹦蹦跳跳,大人也戴起纸糊的尖尖的丑角小帽。我们临河找了个摊子坐下来,吃了顿刚出锅的法兰克福名产:香肠。到处是五光十色,到处是欢快的喧嚣。我望着莱茵河,心里在想:高度工业化的德国居然还保留着这种中古式的市集。同时又想,即使光为了吸引旅游者,北京也应有一条以曲艺和杂技为主体的游乐街呀!

  十、市格

  1928年冬天,我初次离开北京,远走广东。临行,一位同学看见我当时穿的是双旧布鞋,就把他的一双皮鞋送了我,并且说:“穿上吧,脚底没鞋穷半截。去南方可不能给咱们北京丢人现眼!”多少年来,我常想起他那句话:可不能给咱们北京丢人现眼。真是饱含着一个市民的荣誉感。

  在美国旅游,走到一个城市,有时会有当地人士自尽义务开着自己的车来导游。1979年在费城,我就遇见过这么一位。她十分热情地陪我们游遍了市内各名胜和独立战争时期的遗迹。当我们向她表示谢意时,她意味深长地回答说:“我家几代都住在这儿,我爱这个城市,为它感到自豪。我能亲自把这个伟大的城市介绍给你们,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快乐。”

  1983年我去新加坡访问,参观市容的那天,年轻的胡君站在游览车驾驶台旁,手持喇叭向大家介绍说:“现在大家就要看到的是新加坡共和国的城市建设。”语气间充满了自豪感。他不断指着路旁的建筑说:“在英国殖民时代这原是……现在是共和国的……”从他的介绍中,我觉出这个青年对自己国家的荣誉感。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一座城市也该有它的市格。近来北京进行的文明语言、禁止吐痰等活动,无非就是要树立起我们这座伟大城市的高尚市格。北京确实不是座一般的城市,而是举世瞩目的历史名城,是十亿人民的第一扇橱窗,是我们这个民族有没有出息、究竟有多大出息的标志。每当公众场所敦促市民注意什么时,过去常写上“君子自重”。这是大有分量的四个字呀!

  从客观上说,北京的变化确实大得惊人。这几年光居民楼盖了多少幢啊!可是我感到少数市民精神面貌的改变却大大落后于物质上的变化。就拿我所住的这幢楼来说吧,包括我们在内,不少人过去都住过大杂院,如今总算住上有起码现代化设施的楼房了。这楼从落成到现在才两年多,可是楼下的门窗早就给自行车什么的撞得七零八碎,修一回再撞破一回。上下十二层楼,本来楼道都安有电灯,偷泡子呀,拔电线呀,如今干脆成了一片黑暗世界。有人主动做了卫生值日牌,传不上几天就没影儿了。有好心人自告奋勇打扫楼梯,刚扫完,就有专喜欢一路嗑着瓜子上楼的人,毫无心肝地把楼梯又糟踏得不像个样子。

  1949年以后,咱们这座古城也经历了一场脱胎换骨。现在看来,换骨(城市建设)固然不易,城墙得一截截地拆,大楼得一层层地盖;可脱胎(改变社会风气和市民的精神面貌)更要困难。

  然而那正是市格的灵魂。

  一九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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