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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她本来爱读小说,又具有女子纤细想象力,在苦闷现实中没有相当的了解与透视,自然便容易想到非人间生活的幻境。她觉得那样清幽舒适的生活才有趣味,才是女子前生修到的幸福,她的家庭与身受的教育,都是沉郁死板的零星知识的强迫输入,于是这等设想极容易引起她的企念。一阵的不满足的感慨过后,她眼望着前面车子上父亲微高的背影,忽然外欹,忽而又向右摇,巨大的旧阔边呢帽也前后播动着。在四月的路上,她孤寂得不堪。这许多可怜的生物争挤在的沙尘中,没有碧绿的叶香,也没有春花的鲜丽。

  这里的东西,人物,是无秩序地盲目地乱闯乱撞。一阵风扬起来,没曾修好的马路上全是一片灰土,她赶快用洋纱手帕将小脸盖好,又本能地摸摸梳得光滑相称的两个圆髻。她怕这些讨人厌的沙土点污了美丽的黑发,同时又舍不得自己的嫩脸任凭它们吹打。怀着满腔烦懑,深悔在这样天气里走这讨厌的路!由纱手帕的密眼中凝望着街上的行人,电杆,铺店前摇动的招牌,以及墙角的香烟广告牌子,又很奇怪地感到兴趣,突起的阵风不能不惹她的烦恶,却也使她无暇尽着自己的幽远之思。这一来她倒爽然地将精神提起来了。

  藤萝与丁香盛开的公园中游人是那么寥落,虽是星期日,又遇着这样好天气,平翦的草地上除却几个西洋人家的小孩在上面打球,坐小自行车之外,有几个短衣工人匆匆地转过去。向来是游人麇集的茶亭,也悄悄没个人影。只有伙计们养的百灵鸟在挂笼里叫着尖巧的音调。志云随父亲走进来以后,满地上青草的柔香与绿森森的树木给她不少的清新感觉。转过一座假山,沿着矮大松树夹成的曲径,他们向园东面的牡丹圃边走去,在各种植物的枝叶下,鲜洁的色与清润的香气,正可以陶醉一个少女的灵魂,志云却因为自从上午在家中的不高兴,沿路上又遇见那些令人惊诧的事,以及卓之来回奔忙的身影,所以虽在这清静美丽的地方也感到无聊;感到这是装扮着心灵的勉强寻乐!她的烂漫的心情,对于从前欢美的风景,与可爱的植物,如今变为淡然了。偷看看前面扶着明漆手杖的父亲身影,一动一落地在细沙的路上,仿佛是个无力的幽灵。他自从买票进门之后,不向自己说话,酒力退了,瘦黄的脸上又笼上了在家时的疑云。往往将迟钝而又不活动的眼光呆看天空,以及园中的各样东西,他的心却没在这些上面。

  志云瞪了瞪眼没说什么,看看父亲,原来惨白的脸上这时却像生过气似的微红了,她以为卓之不同自己去玩,父亲恼了,有点使性,便低声说:

  志云每听到父亲说李伯符的事就从心里觉得烦腻,因为这个官气颇重的李家,她每次与他家中人见面,就有一次的不痛快。这封信是父亲平日最佩服的朋友寄来的,却引起了她的回忆,那身矮,面圆,鼓着两腮的李太太,与到处不离左右的秃丫头,会说话的妈子,一身丝绸,擦粉抹胭脂的李小姐;她惯好向自己诉说她的荣耀,在县中担任女校的校董,办救济院,与县长的太太姨太太们打牌,吃酒,听大鼓书。每逢说起来总是那一套,那苗条身材的小姐够得上机警,伶俐,善于出风头的热情女子,然而她终是在另一个世界中的人,——那个世界将她抟造成一个非常适应于那样环境的女子。志云却看不对劲,因为她说的事自己不懂,而她那样骄贵与蔑视一切的神情使自己不敢过于亲近。所以李太太与李小姐几次要接了志云去县里玩,志云并没答应。

  志云在公园的路上,想起李小姐的来住添上一层心事。她行过日影半遮的茅亭,呆呆地看那上边的小雀儿,心中不知想些什么,刚转过去,却见两个穿了彩色长绸旗袍的倩影一闪,有一个大眼睛突小的嘴的高个女子对在自己身前的父亲后背注视了一会,便一把掖着身侧那个穿白地粉花朵衣服的同伴,附耳说了几句话。同时用她那流丽的眼光向志云打量着。

  志云一看这两个服装妖艳的影子也猜着不像好人家的女眷,然而那个眼光精利的女子却也引起了自己的留心。

  当她提了手包随同微醉的父亲蹑着步刚走出门口,一个绿衣邮差投过一封红签白纸信封,交与于先生。原来在这条街上熟练的邮差与他认识,便不待敲门送去。

  她将光裸的手臂平直地放在大藤椅子的圈靠上,任凭阳光晒着。头上有棚顶上藤萝叶子作了荫蔽,有时几个小黄蜂儿在她的鬓边飞绕,她也不理,沉静地想这些旧事。忽地听见自己斜对面的父亲哼出一个“嗯”的口音来。微微回过头去,看于先生的稀疏眉头皱起来,脸上的容色略见紧张。

  她不再言语向自己屋子走去。于先生却拈着腌鱼片一杯杯地喝起白干来。

  她不但焦急起来,还有些恐怖!本是想耗费她青春的活力,到城外可以赏玩的地方去逛逛,拿到一点残春的余痕,却反而在热尘汗滴与喧叫着令人不宁的中途滞留起来。她索性不去唤醒疲倦而沉睡的父亲,趁这个时候,——将沉浸在香草与美人中的闲心抛出去的时候,看看这活动模型似的街市中的情形。

  在车子上于先生借了白干的力量,他觉得颇洒然了!夜来的隐忧与对于前途的顾虑,暂时撇开。看见街上还满着提篮坐车子的男女,除了几个大绸缎庄金珠店的门面上似见冷落之外,那些卖吃食杂货的店铺前还有不少的交易。一队黄衣肩枪的警士走过后,又是一大队唱着不知什么歌调的徒手兵,步伐参差地向前走,后面一个带了短胡子跨着指挥刀的军官,高声喊:“一,二……三,四……跑步走!”高低不齐,穿了不合体衣服的新兵便喊破天一般地跟着他叫。然而喊是喊,而跑步走来,这两行的纵队却成了雁行式的斜方了。两旁的人谁也忍不住要笑,却只好将上牙咬住下唇。

  看他们自己乐哈哈的神气,于先生在舒服的车子上瞧得清,他也乐了!这真是街市中的喜剧,兵如捉迷藏的儿童一般,不但教人看了不怕,反觉得是斗趣!他们自己与许多的旁观者,以及于先生都忘了他们是被拉了去挡堵火热的子弹的,忘了他们所从来的乡村,也不明白什么是战争,因为在这麻醉久了的城圈中的人,与为逃脱了饥饿,从故乡奔来的少年们,一样是在无知的天真中混日子,他们都会扮喜剧,看喜剧,还没尝试到辛烈的悲剧的滋味与经验。这些劳苦疲饿的人们想不到荒乱,或是逃避的计划。本来在他们是不需要,而且事实上不可能!街中心有些车子上拖载着面色黄黄的女人,四下里张望的儿童,与朱漆的皮箱、被卷,诸种行李。初学着跑步的士兵们,与车上人的寻思计划相隔不知多远,因为穿上破旧的军衣,一天有地方可以吃粗硬馒头,这便是他们避难计了。

  同时有几个走着的少年偏向她很盯了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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