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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毛诗复古录》(4)


  不知为何君臣之交泰,朋友之丽泽,必托诸男女而作此歌?郑笺上说:“女德贞静,然后可畜美色,然后可安,又能服从待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也。”这些话,不但文理有难通处;即其主张也是完全的女性压抑论。而吴氏的注解则更可笑。他说:“毛谓城隅,以言高不可逾。据考工记天子城隅高九雉;公七雉;侯伯五雉,上有罘罳之。”无端引证考工记,以证实城墙,其高难喻。难道这也是以比君臣朋友的交泰,与丽泽吗?这篇之为男女恋歌由男子作者明甚。曲为之解,以致本来是男女的真情作品,却被吴氏轻轻改为“托诸男女”。难道一部《诗经》里,就是止许有君臣朋友,而不许有男女的交感吗?同一用意。又可于氓篇上他的评语见出。

  “女有自卫,而失其人,卒为所弃,因作歌以输其愤。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录之。”

  “而失其人,卒为所弃,”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添上“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故录之?”足以反证;若非有可为急于求仕者之戒,就不在被录之列了。那末;诗经不全是教训的韵文吗?在吴氏以前,即力遵郑孔笺疏的范围内的说诗者,其理由无论如何不充,注解无论如何勉强,当少有作此等支离大胆的释义。而吴氏以礼释诗,遂至不顾事实,厚诬当时作者如此。又如吴氏解匏有苦叶,谓为:“惟礼可以止乱,可以防淫,涉乱世之末流,岂宜妄出。因作是歌以警世,或即上德行之贤所作。”此则更不知所云;也可说简直此解与此诗无一毫关系。毛诗本义谓为“刺卫宣公也,公与夫人,并为淫乱。”这种说法。其正确与否不论,然而还是就题牵义。

  而吴氏所谓:“涉乱世之末流,岂宜妄出,”所谓:“或即上德行之贤所作”,乃离题太远,不成话说。此诗据现在看去,亦为民间恋歌中带有讽诫性知。如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如:“人涉卬否,卬须我友”等句,皆可看得出。吴氏解“雉鸣求其牡,”是“雌雉鸣有求合其牡者。雉性最喜杂,与蛇交则生蛟,谓斥宣姜淫行近之。”在春秋时,曾见说过蛟否,以我读书之少,实不敢妄断定。况且诗中引雉作求偶的解者不一其处。如“雄雉于飞”,则也可说此“雉”为淫吗。

  又如女曰鸡鸣章,吴氏谓:“妇主酒食,能戏其夫,以学艺亲贤,而作是歌,可谓贤矣。”据毛诗则谓为:“女曰鸡鸣,刺不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悦德以好色也。”毛诗的无根,自不必言,而吴迷信古说,女子是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的,便以此诗为妇女劝其夫学艺亲贤。然通篇惟有女曰,……士曰……两句,其余皆不能见出全是女子一面的口语,即假定为女子所说,“与子宜之,与子偕老,”这不过是夫妇间的互相爱重的话,由“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两句上,确能表现出一个很和乐安闲的小家庭的生活来。何至如吴注“琴瑟在御二句,谓拼扫清洁,令弦歌学道!”这不但是曲解;而且太煞风景了。明明以琴瑟比男女,诗经第一篇关雎上,已经说过。吴氏又解为学道,无论古人断断不皆是吃两庑冷猪肉的好德如好色的圣贤,而用“学道”二字,不也太负却那时诗人的心吗?郑笺上说女曰鸡鸣,士曰昧旦,二句,“此夫妇相警戒以夙兴,言不留色也。”同一头巾气过重了。其实这篇诗,正足见出夫妇之爱的家庭间的谈话。因为那时的士人,大夫,都最会射而佩玉所以有“将翱将翔,弋鸟与雁,”及“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等句。

  这等误解,尚为轻者,尤令人发笑的,是吴氏解青青子衿篇。他说这是“卿大夫之子弟,随世子入小学,在公宫之左,师氏教之,谓之门子。当时有废学者,因作是歌以警之。”“门子”,不知古时有这个名词否?我也不敢妄断。即如吴氏的注解,而“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等句,将如何讲法?吴引尔雅悠,训思,但不知第二个“悠”字怎说?两个思字作叠字讲,恐怕不能讲得过去。他又说:“纵我不往教,子宁不嗣其音,言当嗣其学诗学礼之家,为将来世袭计。”原文为“纵我不往,”如何平空多添上一“教”字在下面?而“子宁不嗣音,”解为将来世袭,即当嗣其学诗学礼之家,其荒谬一至如此,难道当时那些青青子衿?即如其言,有了门子的资格,学礼学诗,仅仅为将来世袭之计吗?马瑞辰解此二句,曾有:“按往来,即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回一迂解。况下边明明有“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话我恐怕那些师氏们,不见得如此热心待那些挑达的青年子弟。“城阙”二字,本来即城缺处,为诸侯筑城阙其南面之意。吴氏却用了好多的字,解此二字,他说:

  “在城阙兮,城门内为库门;库门内为雉门;雉门一名南门,凡城隅上必有罘罳,雉门左右有两观双阙。小学在公宫之左,即库门左。犹天子以皇门左为小学,世子在焉。皇门右师氏居之,教王子及国子。谓小学在城关交界间。”

  难得他竟考查得如此详悉。结果无非证明青青子衿,确是当时的学校子弟。吴氏这部书中,如此曲证的地方非常的多。如枤杜一篇,明明是征人由戌役中归来,久苦于战伐,今得安享家室的快乐而作的。吴氏偏解为新讲,以为是:“凡卿大夫子弟,选入士庶子班者,挑其嫡子为舆司马;诸子为行司马。其父兄皆见在王朝,所以有忧我父母之言,作此以劳其佐领等。”不过因为此诗中有“忧我父母”一句,即引经据典,说了好多不相干的话。如青青子衿的解释,同一穿凿附会。青青子衿,可以断定是篇爱而不见的恋歌。如“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等话,明白显然为男女相悦相思的话,都被吴先生解错了。即如毛诗小序指此篇为“刺学校废也”,虽说也于辞意两俱相妨,但还强为之解;若吴氏的解释,则愈去愈远了。

  其实毛诗的郑笺中释“子宁不嗣音”一句,的“嗣”字,说:“韩诗作诒,诒寄也。曾不传声问我,以恩责其忘己。”然即作“寄”字解,为甚么不能用之于两性之间?如静女篇中:“贻我彤管”,此贻字与此篇中的嗣字,正可互相证明。“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孔疏引的正义话说:“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文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记文由其须友,以如此故思之甚。”这些话哪句不是生吞活剥的解释。而吴氏愈求返古,则去古愈远,恐怕也是先受了他以前那些迂拘的治诗家影响呢。

  同例当有葛屦诗。吴氏释此为“魏之世家巨室,皆循男冠女婚礼,以节俭为尚,令贪者亦易于举行,恐有以俭为耻者,作是诗以箴之。”由此段释文,可见出吴氏处处以“礼”解诗的方法,而其谬处,即随其方法而发见。按魏风尚俭,自是不诬的议论。如左传上季扎说:“美哉飒飒乎,大而婉,俭而易行”是赞美魏风的话。但此必非专指昏礼而言,谁也可看得出。吴氏引用冠昏礼;夏用葛屦,冬作皮屦,以为与事实相合,已未必真;而他又谓“掺掺女手”二名,谓自作行嫁之服,尤属无根之言。又谓:“嫁者称好人,犹娶者称作良人”,更属勉强。最古时称良人,已不必专指男子,而嫁女称好人,却未曾见说过。

  吴氏的解,多属此类,尤以注解诗经中国风的部分的诗为多。他以“礼”说诗,便强诗就“礼”。因之将那些抒情,发愤,活泼的韵文,都牵扯到与“礼”有关。而此诗如照他的注解,反不如集注上的“魏地狭隘,其俗俭啬而褊急,故以葛屦履霜起兴,而刺其使女缝裳,又使治其要襋,而遂服之也”,为就事论事的妥当。后来还有人以此诗指为讽魏王的,亦属牵就。此诗的正解,大都不外缝衣女子,或是当时诗人的作品。所谓女手缝裳,只为好人之服罢了。而一结已可见出肉食者的无用来。贫女不过辛苦劳力,为他人作衣的感慨,已可发露无余。据我看解此诗者,还以姜氏广义所说,为比较的妥当。

  “风人从无说出所以刺之之故者,而此诗明言之以俭本美德,原无可刺;俭而太过,至于褊急,则不能无讥矣。诗人之意,正使后世骄侈惰慢者,不得以是诗为口实也。”

  但这段话,虽有其见地,而我以为此诗,诗人所以从无说出刺之之故的,正是此诗的艺术高巧处。虽不能说她是有近代写实文学的风格,但诗中所用的“可以缝裳”,“惟是褊心,是以为棘”等话,真是富有讽刺性的文学作品。“好人”二字,在此诗中最易误解。胡承珙说:“案古亦有美人佳人为男子之称者,然美与佳本有大训,此好人只当作容好解。”而方言云“自关西秦,晋之间,凡美色或谓之好”。是也。北方常谓人面貌美丽,为“长得好,”是句极通行的句俗话,也可为胡说的证明。历来解此诗者,比较还是胡说为较可凭信。而吴氏乃说到昏礼上去,所谓终是走不出圈子的话,终是为他自己的主见所蒙蔽了。

  以上略举几条,已可证明吴说的支离牵强。而何以此等错点,在国风中独多,而大小雅及颂中还少些呢?因为大小雅,多叙鬼神,祭享,及特聘往来,与一国中人追念先烈,及兵役诸事的为多。而周颂,鲁颂,则祭神,谈政的为多,所以吴氏不但解此等诗错点较少,且他根据古书,还时有发明之处。而诸风内,小诗多;抒情的诗尤多,劳人思归,感怀,借物兴比的篇什,自然多得很。而吴氏仍然纯以说礼读教的目光去批评,解释,那便不会有许多恰当的地方。毛诗原序多不可信,而郑笺误于前,孔疏误于后吴氏更力求复古,佐以礼乐的证据,其结果,解风诗乃至大失败的一步。

  我当想从前的经生研究尚书礼记等书,还可多可观之处,至于《左传》等书,已经非他们卑狭的思想所易了然贯彻。诗经是部专门文学的书易经是部古代哲学的书,他们虽然考据引证,终是少有搔着痒处的吴氏努力治诗若干年甚在七十岁上,才写定,尚有此等大错的地方,也足以证明我的话了。总之:吴氏解诗虽时时独创新解,——新解误否且不论——而其根本的思想,仍不脱前人的范围;不但不脱前人的范围,反而更陷入于古的深渊去,比别人为深些。他必是位极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老先生,所以将风中那好多的恋歌,都很费苦心的去给它们另装换上了一付道德礼教的面具。除上叙几条之外,如鸡既鸣矣,如桑中,如遵大路,如隰有苌楚等篇,他一方面既依违于郑笺、孔疏的解说的界限;一面又时时由礼仪及事实上,自出其见地。但同一的结果,都是将些小诗歌,变为教训论了。

  以上所说,也还多略而不详之处,然已经可见此书的内容与价值,我相信无论是古人,是今人,凡是他真能潜心有恒地去研究一桩事,去著作一部书,即错点甚多,总不能没有一部分可取之处。吴氏固然是囿于偏见,但他的音韵的考证与地理上的位置,却不能不说是无一点是处。如其证明豳风乃周公居东在豳邱时所作的诗,而非公刘的豳。魏乃入晋以后的魏,桧乃入郑后的桧。这些发明,颇有其充足的理由。再则在大雅及周颂内,所说明祭仪的礼节,及乐奏的次序,虽也有博采前人的话,而大体引证,得还惬人意。如此等地方,究竟是不可泯没的。所以他最好是专作考证与训诂的工夫,则对诗经的贡献,还好些,而他的失败之处,只是被一个“礼”字欺惑,且拘束住了。他有时不信毛诗的序言,但他的注释,却大部分是从毛序中推演出来的。毛序在今日看来,已经不能定说是大毛公或小毛公所作,其为汉人的伪作,恐怕是不可掩却的事实。所以序言最多不合情理,而过于武断的话。数千年后,又遇见好古的吴懋清,且过于信古了;以“礼”而求诗的复古,依违毛序,更加曲文牵就,遂将国风中大部分的好诗,错为注解。吴氏的用力可嘉,然不能不说他是被毛序的大部分遗误了他自己。

  一部中国最古而且最好的文学书,可惜自古屈服在太过于讲礼教的先生们的笔下,遂致使得后来读诗人,逃不出他们注释的范围。他们注解的稍好的,就是详述禽兽草木之名,与考订当时的风俗,礼仪等等。很少有人当它作一种纯文学去研究。在情感与艺术方面,加以评论,所以愈到后来,不过将这部古文学书,看作一部古代——春秋——时的风俗史,及礼乐的根据书罢了。文学的价值如何,没有几个人能见的到说的出。而最大最普通的误解,即以此书是种教训的韵文集。处处不能忘了温柔敦厚,处处不能失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与思无邪的标准,皆以古之人为理学派的圣人贤人,所以评注《诗经》的,都是先存了一个理想的事实与人格的模型,然后从诗中去强添扯上,以合于自己被束缚下的理性的观念中的事实与人格的模型。而吴懋清氏即是他们中的一个代表者。

  我们现在虽在旧籍中发现与搜求出它的真面目来,固然不可居心立异强古人的理想见地,以强合于今日;但好好的书籍,为注释家的主观所蒙蔽过的,我们却不可不将这等假的面具为之卸下。但若施以消极的批评,尚不如掘发出旧日著书者的思想工作上根本中毒之处。如吴懋清的毛诗复古录,的确是中了“礼”字的毒,以为圣人删诗,不当存非礼之作。因此他以为不但桑中等诗,是有深重的教训意味,并且将鸡鸣等诗,亦曲解为与齐家治国的“礼”攸关。这可以见出他的思想的根本所在;而他作这部书是为的甚么了。

  我对于这部书,本还发现出许多不合之处,但以时间关系,不暇详说。如上所叙,已可使未见此书的,得到一种概括的观念了。

  一九二三年二月上海《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六十三~六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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