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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打”


  我住的屋子,是旧式建筑。虽然高大,但采光不好,每到升炉子以前这一段时光,阴冷得很不好过。夜晚看书,也要披上一件大棉袄。

  这件大棉袄,也很有年代了。是一九六六年冬天,老伴为我添制,应付出去“开会”穿的。在当时,这还算是时兴式样,现在很少见到有人穿了。我第一次穿着它去“开会”时,还有革命群众看不惯,好像说我没有资格再穿一件新棉袄。后来我就很少穿它,只穿一身破烂不堪像叫花子一样的衣服。

  其实是妄然的。我眼前的文章,写的是赵树理的“最后五年”。说他只是回答了一句问话,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五大三粗的汉子,当胸击了一拳,赵应声倒地,断了三根肋骨,终于造成他的死亡。

  哪里来的这么大的仇恨?是出自无产阶级感情吗?好像又不是。因为文章说这只是一个“恶棍”。

  一个恶棍,一拳打断一个作家的三根肋骨。在当时,这被称作“革命”,现在读到这里,确是不能不感到身上有些发凉了。

  在那些年月里,说句良心话,我是没有挨过多少打的。只是在干校单独出工时,冒犯了当地农场的几个坏孩子,当我正在低头操作时,一块馒头大小的碎砖飞来,正中我的头顶,如果不是戴着一顶棉帽,很可能脑浆飞迸,当场死亡了。

  那时我被定上了一些罪名。有些人定我为某某“黑帮”,这是出于他们的“常识”,且不去谈它。又说我是某某和某某的死党。前者为本市的文教书记,后者为宣传部的副部长。这个罪名,一直延续到“文革”后期,好像是定论似的。最后一次叫我写材料,那位办事人还惋惜地说:“看,和他们搞到了一起!”

  对此,我从来没有辩解过,只是沉默着。我渐渐明白,这完全是一些人的政治权术。他们从以上两位得到的实惠,要比我多,关系也密切得多,却反过来说我是死党。那时候,革命群众要保一些人,也要打倒一些人。作家是没有人保的。保你干什么?你不过是一个作家,能给人家什么好处?打倒你,得罪了你,你也不过是一个作家,能有什么权力报复?所以,作家被首先打倒,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其实,他们也知道,我这个人落落寡合,个人主义严重,是很难与人结为死党的。

  以上是对保与打的一般理解。但对那些打手的心理状态,又如何分析呢?我初步揣想,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共产党有刻骨仇恨,借机报复。
  二、不逞之徒想因缘林彪“四人帮”的政策上台,捞一官半职。
  三、流氓无赖打蹭拳、充威风。

  如果遭害者是一个作家,还有一种心理激动,那就是嫉妒。进城以后,有稿费一说,遂使一些人认为作家一行是摇钱树,日进斗金。羡慕非常,再加上江青倡言稿费是“不义之财”,乃打出手,以快其意。

  其实像赵树理这样的作家,虽承担有钱的虚名,在他有生之日,是没有什么金钱欲,也没有享受过什么物质福的。他追求的是艺术成就,衣、食、住、行,都不及其他行当的人讲究。而一遇什么运动,他却常常被首先揪出示众,接连不断地作检讨。

  赵树理的最后五年,过去又有好多岁月了。我想,像那个“五大二粗”的人,生活得还是很好的,也不会有什么忏悔之意吧。他可能打了一些人,也可能还保了一些人。这就很难说了。

  看书看到这里,就越感到当前政治清明,太平盛世的可贵了。向前看吧!

  198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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