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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這一分鐘好長,她等不及了,正要吩咐女用人,鴻漸忽然回過臉來,狗抖毛似的抖擻身子,像把周圍的雨抖出去,開步走了。唐小姐抱歉過信表姐,氣憤時說話太決絕,又擔憂鴻漸失神落魄,別給汽車電車撞死了。看了幾次錶,過一個鐘頭,打電話到周家問,鴻漸還沒回去,她驚惶得愈想愈怕。吃過晚飯,雨早止了,她不願意家裏人聽見,溜出門到鄰近糖果店借打電話,心亂性急,第一次打錯了,第二次打過了只聽對面鈴響,好久沒人來接。周經理一家三口都出門應酬去了,鴻漸在小咖啡館裏呆坐到這時候才回家,一進門用人便說蘇小姐來過電話,他火氣直冒,倒從麻木裏甦醒過來,他正換乾衣服,電話鈴響,置之不理,用人跑上來接,一聽便說:「方少爺,蘇小姐電話。」

  鴻漸襪子沒穿好,赤了左腳,跳出房門,拿起話筒,不管用人聽見不聽見,厲聲──只可惜他淋雨受了涼,已開始塞鼻傷風,嗓子沒有勁──說:「咱們已經斷了,斷了!聽見沒有?一次兩次來電話幹嗎?好不要臉!你搗得好鬼!我瞧你一輩子嫁不了人──」忽然發現對方早掛斷了,險的要再打電話給蘇小姐,逼她聽完自己的臭罵。那女用人在樓梯轉角聽得有趣,趕到廚房裏去報告。唐小姐聽到「好不要臉」,忙掛上聽筒,人都發暈,好容易制住眼淚,回家。

  這一晚,方鴻漸想著白天的事,一陣陣的發燒,幾乎不相信是真的,給唐小姐一條條說破了,覺得自己可鄙可賤得不成為人。明天,他剛起床,唐家包車夫送來一個紙包,說小姐吩咐要回件。他看這紙包,昨天見過的,上面沒寫字,猜準是自己寫給她的信。他明知唐小姐不會,然而還希望她會寫幾句話,借決絕的一剎那讓交情多延一口氣,忙拆開紙包,只有自己的舊信。他垂頭喪氣,原紙包了唐小姐的來信,交給車夫帶走了。

  唐小姐收到那紙包的匣子,好奇拆開,就是自己送給鴻漸吃的夾心朱古力糖金紙匣子。她知道匣子裏是自己的信,不願意打開,似乎匣子不打開,自己跟他還沒有完全破裂,一打開便證據確鑿地跟他斷了。這樣癡坐了不多久──也許只是幾秒鐘──開了匣蓋,看見自己給他的七封信,信封都破了,用玻璃紙襯補的,想得出他急於看信,撕破了信封又手指笨拙地補好。唐小姐心裏一陣難受。更發現盒子底襯一張紙,上面是家裏的住址跟電話號碼,記起這是跟他第一次吃飯時自己寫在他書後空頁上的,他剪下來當寶貝似的收藏著。

  她對了發怔,忽然想昨天他電話裏的話,也許並非對自己說的;一月前第一次打電話,周家的人誤會為蘇小姐,昨天兩次電話,那面的人一聽,就知道是找鴻漸的,毫不問姓名。彼此決裂到這個田地,這猜想還值得證實麼?把方鴻漸忘了就算了。可是心裏忘不了他,好比牙齒鉗去了,齒腔空著作痛,更好比花盆裏種的小樹,要連根拔它,這花盆就得迸碎。唐小姐脾氣高傲,寧可忍痛至於生病。

  病中幾天,蘇小姐天天來望她陪她,還告訴她已跟曹元朗訂婚,興頭上偷偷地把曹元朗求婚的事告訴她。據說曹元朗在十五歲時早下決心不結婚,一見了蘇小姐,十五年來的人生觀像大地震時的日本房屋。因此,「他自己說,他最初恨我怕我,想躲著我,可是──」蘇小姐笑著扭身不說完那句話。求婚是這樣的,曹元朗見了面,一股怪可憐的樣子,忽然把一個絲絨盒子塞在蘇小姐手裏,神色倉皇地跑了。蘇小姐打開,盒子裏盤一條金掛鍊,頭上一塊大翡翠,鍊下壓一張信紙。唐小姐問她信上說些什麼,蘇小姐道:「他說他最初恨我,怕我,可是現在──唉,你這孩子最頑皮,我不告訴你。」

  唐小姐病癒,姊妹姊夫邀她到北平過夏。陽曆八月底她回上海,蘇小姐懇請她做結婚時的儐相。男儐相就是曹元朗那位留學朋友。他見唐小姐,大獻殷勤,她厭煩不甚理他。他撇著英國腔向曹元朗說道:「Dash it! 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r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曹元朗讚他語妙天下,他自以為這句話會傳到唐小姐耳朵裏。可是唐小姐在吃喜酒後第四天,跟她父親到香港轉重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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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本節此句英文為─真是的!那個女孩是「勿忘我花」和「鳳仙花」合而為一,是不知為何變成蔚藍花的紅玫瑰。蔚藍花是浪漫主義的一個重要的象徵。代表心靈的渴望和愛,並象徵無限及遙不可及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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