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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职工运动问题结束时的讲话


  在讨论职工运动问题结束时的讲话(1)(一九二八年七月六日)

  因为今天早上与格勒尔同志互相商酌的结果,认为草案[1]中有几点要修改的,以及对于工厂委员会问题尚没有弄清楚。或者因为是他用外国语解释的缘故,所以叫我用中国话再来说一遍,我要说的共有七个问题:

  ①政治路线问题,在这草案之中,没有这样一条能够与整个的政治路线联结起来,我们同意加上一段解释下面三点:

  (a)指出以前的过去的最错误的倾向,就是在武汉时期的职工运动的方针简直不是阶级斗争的路线,总的方向完全是错的,职工运动的总方向是脱离了阶级争斗,有些甚至走到了阶级妥协的路上。

  (b)新的高潮是没有,但是快要来到,职工运动是在新的任务之前,新的方向之下,在这个时候是要加剧深入阶级争斗。有阶级争斗的巨大的开展,无论是在反帝国主义、反军阀的运动里,对于新的高潮有比以前更加大的作用。要特别注意不可以再走入妥协的道路上去,要使阶级争斗在城市之中激烈起来,发动群众,使他们在新的高潮之下发展,担任起他们最大的作用。要有广大的阶级争斗,才能领导起中国的革命。

  (c)说以前在职工运动没有竞争者,这是太死板了。应该这样说明:以前在工人之中是有各种小的团体的,如交通系,汉口的工业会,广东的总工会派,上海的旅沪□□劳动同乡会。同乡会、帮口、行会等等,很多同志在发言中已经说出来了。不过这种组织在过去一起来的时候,很快的时间即为工会运动所战胜,职工会运动遂成为共产党一手独办的形势。

  这三点,是要在决议草案中第一段中要加进去说明的。

  ②我们所提出的委派制问题。这个问题所要注意的不是在于委派制度本身的不好,不是从上面派一个人到下级是绝对不可能,譬如现在秘密环境之下,有些地方,无论如何接不上头来,非先派人去活动是不实的。就是欧洲,如德国等有些国家,也用委派的办法。委派制的不好,不是它的本身根本用不得,而是在运用时的不得当,尤其到了最近更明显的暴露出来,这种方法竟成为党对群众的直接行动了。这里所见并非本身的不好,而是对群众的态度不正确(命令主义)。即使用选举的办法,如运用得态度不当,也未必一定会是好的。从前的错误就是在运用态度的不正确,对群众工作的态度不当,或许不止于是委派。如周秀珠[2]同志所说,以前我们党往往是跑到工人群体里去看一看,谁是他们原有的领袖,于是就想法子将这个领袖变成同志,或是与他弄得很好的私人感情。以前就用这种方式去取得群众的,这当然是错误的。这一点也要说明,要说明怎样怎样,便发生如何如何的弊病,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如果说所有以前一切职工运动都是委派的,这是太笼统了,这种错误是一天两天渐渐增加积累起来的。在五卅前后,这种办法渐渐成为主要方式。在武汉失败之后,党与群众脱离关系,便以此为唯一的方法了。这是要在括弧之内注明的。第三点,决议草案上要加上一点,这一点是大家所已说出懂得了的,就是委派制是有它的客观来源的,决议草案上没有明显的指出来,在讨论之中也没有说到。中国职工运动之发展,是在总的政治的倾向里,在革命的高潮中间起来的。如五卅时候工人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同时中国厂的工人也起来罢工反对帝国主义并反对资本家。并且不仅工人运动是在这样高潮之中生长,在一个统计里有一件有趣的事情,那里说在五卅时北京有一个工厂主人下命令给他的工人,要他们罢工,工资仍照发给,以表示他的爱国。工人运动就受了反帝国主义运动的影响而很快的发展。又如北伐军到武汉的时候那样,一天不知成立多少工会,不用委派的办法是无从料理,于是不得不先派人去,才能发生关系,委派问题在这里就暴露出来。然而在第一次委派之后,不再继之建立真正群众的基础的方法,这才是错误的根源(并不是一次都不可委派)。

  ③命令罢工问题——(a)命令罢工是非常之坏的,不是政党的行动。命令不罢工是更坏的,如以前上海、武汉的事情,又如北方为了冯玉祥下命令坚决的禁止罢工。这也要说清楚,一定要说清楚。可要说明纠正“命令”的不对,不仅是纠正“命令”罢工,或“命令”不罢工,并且要纠正“命令不准”,如上海二次暴动时之“十大不准”之命令……。(b)要说明这种错误的客观原因,要说明是有这种原因的。我们记得,在很早以前,五卅之前的上海罢工,就有这种事情,在每次罢工的时候,少数的工人罢下来了,怕别的人去上工,于是派些工人或学生去门口路头去拦工。这种情形,不仅是在职工运动开始的时候有,并且在没有职工运动以前就有了的,如上海码头工人的打码头等等。这种行动在群众中是确实有根源的。我们不认识这种行动是非无产阶级的意识,这是我们的错误,我们不但不去纠正这种错误,叫他们去说服群众,并且跟在他们的后面,自己还以为这是群众热烈的情绪的表现呢。这种方法开始用得很少,慢慢增多,拦工不够继之以骂,还不够就打起来,到最近更进一步,手里有了手枪就杀起来了。党不纠正这种行动,实是错误。(c)周秀珠同志说话时已经说到,如果一件事情或如罢工,已经为多数人所赞成,所要求,而一小部分不肯,那时候是可以用群众的“命令”,用群众的“强迫”办法。列宁论独裁的时候,且不谈民权独裁或无产阶级独裁,真正革命是必须首先赞成“革命的独裁”,群众的“命令”,群众的“强迫”,就是革命独裁的意义。例如“五四”时,一部分(北京的)学生将章宗祥[3]打了,曹汝霖[4]房子火烧了,全国的人没有一个说他们不好。抵制日货中有一部分人将没收的货物烧掉,也是如此。所以我们不是简单的反对命令,而是反对以这种方法做成工作的路线,以这种方法表示自己仅是“革命的绅士党”。这种观念存在的结果,将要使党脱离工会,工会脱离群众。至于多数人所要的,是应当去领导的。

  ④决议草案第十条,关于小资产阶级问题,我们以为是要修改的。武汉失败的原因,不能说完全是为了失掉小资产阶级,如不失去小资产阶级就一定胜利。这是太空了。要说明:(a)小资产阶级运动确实有些是非无产阶级的非社会主义的出发点,他只为了多得一些钱,说:店主你是舒服了,我也要与你一样,于是才提出增加十几倍的工资的,分红要分一百元,固然有些增加了十倍都不能维持生活。不过小资产阶级离开我们去,这个确实是武汉失败原因之一,但是我们说明工人的要求是必要的,并且是有作用的,但是如果说成当时让了步就不至失败,是不可以的。(b)在经济争斗的意义上,我们可以用八个字来说明:“中外大小,一律待遇”。就是说,中外大小的一切资本家,工人对于他们同样都是要求加资的,是要……是要……。(c)如说一定不要与小资产阶级联合,这是不对的。如果在政治上,对于反军阀、反帝国主义问题上是可以的。比如反日运动,工会是主张的,而商民协会也是赞成的,我们是可以同他们在一起的,很可以暂时的同路走一下,同时在他的工厂内、店铺内仍旧要求增加工资,如同与民族资产阶级合作时一样。工人与资产阶级都是要求关税自主的,但决不能因此而不反对资产阶级。如在五卅时期,工人一方面反帝国主义,同时也反对资产阶级。那时候你越反对他,他越感觉到要求关税自主,因为他独自不敢反对帝国主义,但是没有关税自主,又不能得到多的利息,只能向工人剥削,现在工人又反对他,就不得不加紧反对帝国主义!再不然就是投降帝国主义,向帝国主义者哀求,可是向帝国主义者要求是很困难的,现在他们已经卖掉了整个的中国的革命还是换不到。对于小资产阶级也是同样的,阶级斗争愈激烈则愈可以促进他们反苛捐杂税反军阀,因为他们在店员、工人身上抽不出东西,就只能希望消灭苛捐杂税了。如果他们不是如此,那也没有为顾全他们而我们让步,只能由他们自找出路。(c)同时要注意,我们不可以跟了小资产阶级性的工人——多发财的心理,所提出的要求必使店铺倒闭的。我们应该经过党团,决定一定的策略,说服群众,提出如何样的要求,不提出过于高的要求,提得过高是容易失败的——小资产阶级性的工人是会如此提出要求的,所以第四点要说明对小资产阶级是没有让步的,而要用无产阶级的观点来领导小资产阶级性的工人。

  ⑤关于黄色工会问题。草案上应该说得更清楚一些,一种是政府官办的,一种是黄色工会,我们对于黄色工会与纯粹反动的是不同意的。(a)反动的工会完全只是一个机关,由国民党委派几个人来做的,说不上什么加入。如果加入的话,做什么事情呢?去当委员吗?当科长吗?还是当秘书呢?对这种政府的工会只有打倒它,暴露他。(b)对于黄色工会就要用另一方式,如上海的邮务工会,他们是有一部分工人的。这种工会我们是要看做另一目标,如果他们有的群众是比较高级的工人邮务生等,则我们也要取得他们,更要取得下层的群众邮务工人。我们是要加入他们之中去,团结群众,领导他们,站在前面,指出黄色领袖的妥协与卖阶级行为,而不是简单的反对与否认。同志们或者说,他们的群众很少。问题不在群众的多与少,而是在他们有没有群众,而是在于他们有公开的可能,我们在外面反对,拿出上总[5]或别的名义是不可能,不得不加入进去。上海有一个同志在这里说,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黄色工会,八千人之中可以收到三千人的会费,这一个事实是值得注意的,这不能算少了。(c)除开黄色工会之外,还有帮口结合,兄弟团、姊妹团秘密结社等等。决议草案上已指出,我们不可以否认他们,简单的说要入赤色工会,到革命工会来。我们要加入他们的组织中去,经过党团的作用引导他们到我们这方面来;不能说,他们落后,不要他们了,而是要去领导他们使他们觉悟,加入到我们这一方面来。这种组织在中国非常多,非常复杂,有很多名词,但是在职工运动之中,我们是要去实际了解,不是在形式上表面上来看的。

  ⑥工厂委员会问题。格勒尔与奥尔加同志对于这一点另外起草了一条,在这里面说明了三点。不是工会系统中的某级机关的一种组织,至于它的名称可说是工厂委员会、交涉委员会,或者别种名词,是一种斗争的方式。比如一个工厂之中,只有很少的同志,以工会的名义是不能进行工作,厂主会加你以共产党头衔而拒绝你,拘捕你,而落后的工人将因工会在秘密状态之中而畏缩。如用黄色工会的名义,那就是代他们作事了,如果是胜利,工人以为是他们的功劳,如果是失败,他们又可以造谣说共产党捣乱。因此必定要用一个另外的方式,这就是工厂委员会。这一个委员会可以用反抗一件很小的事情来领导工人起来斗争,比如反对早上工半小时等等。这种事情全厂工人没有一个不反对的,不论是哪一派的工人都反对的,不论是红色工会的,黄色工会的,兄弟团的,青红帮的,信教的,以至于复辟派的……,可以利用这种机会,用全厂工人的名义选举代表与资本家办交涉。所以,表面上完全是为经济的意义,但是到了一定的时候,经济的要求与政治的连在一处,自然它也要领导政治的斗争,比如说,蒋介石要在工厂工人那里每人每月捐一角钱的北伐捐时。至于说它是经济的,是与共产党的政党支部的区分,而不是说不可以做政治斗争。工会支部是什么?就是现在的赤色工会。从前的工会是全体工人的,罢工胜利,工人都加入工会,罢工失败,工人就多又退出,这样的组织是没有群众基础的,一般群众不以这种工会当做自己的组织。和森[6]同志所说的是对的,就是加入工会的必定要是明白一点的工人,因此加入赤色工会的比较少了。一个工人他明白必须推翻现政府,要有苏维埃政权的建立等等口号也是比较少的。要他们明了要反对黄色工会的妥协,改良,让步,可以多一些。红色工会的组织是要靠同志发展的,可以由几十个人慢慢的发展,算做上海总工会或是别个的工会支部,它要在全厂之内起“党团作用”(“会团作用”),这样可以去影响工厂委员会。(“这样的双重秘密,工人是要弄不清楚的”——若飞[7]插话)这固然是一个问题,一般工人同志不能明白,是在一种非常困难的状态之中,但是除了这个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我们必须要使他们明白,使同志在工会之中起作用,使党的主张,工会会员都能赞成,又使这会员在工人群众中起作用,使群众了解不是不可能的。这个问题,到委员会[8]中可以说得更清楚一些,明天再详细讨论,想出新的方法更好,不然也要使它写得大家愈易看清楚愈好。

  ⑦产业工人中的问题。那一部分工人是我们所注意的?我们总的精神是要集中于产业工人的身上,如铁路工人、海员、五金工人、大工厂工人等等。手工业人数多而产业工人组织少,这是危险的,但也决不是丢弃了手工业工人,这是要注意的。讨论时曾说到,决议上要说得更明白一些,如邮电、市政、兵工厂、机器厂等都要说清楚。对于工人与农民的关系问题,草案上是说得太少了一点,并且太弱,要更明确一些写。在委员会中可以提出具体的条文来。女工童工问题,周秀珠同志在这里说了很多,但没有具体办法,在这个决议中不能详细说到,就要在青年与妇女决议中有清楚、明白、详细、具体的规定。

  注释

  [1]草案,指由瞿秋白和格勒尔、奥尔加等参与起草,提交给中共六大讨论的《中国职工运动议决案》草案。

  [2]周秀珠,女,出席中共六大的广东代表,当选为大会主席团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六大后任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秘书。

  [3]章宗祥,浙江吴兴人。曾任袁世凯政府法制局长、司法总长。1916 年6月任段祺瑞政府驻日公使,多次经手对日借款和签订丧权辱国协定的谈判。五四运动时被爱国学生列为三大卖国贼之一。1919年6月10日,被北京政府免职。

  [4]曹汝霖,上海人。1913年8月任袁世凯政府外交次长。1915年与陆征祥一起同日本进行关于二十一条的谈判,并多次私访日本公使,密谈达成协议条件,5月25日签订这一卖国条约。1916年4月任交通总长,5月兼外交总长。袁世凯死后,在皖系历届内阁中担任交通、财政总长。多次经手对日借款,出卖国家主权。五四运动中,被列为卖国贼之首,住宅被示威学生烧毁。

  [5]上总,即上海总工会。

  [6]和森,即蔡和森。

  [7]若飞,即王若飞。

  [8]委员会,指中共六大的职工运动委员会,瞿秋白为委员之一。

  (1)本文选自六大会议记录。标题是编者所加,并校正了个别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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