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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人之德性 三、无可无不可


  中国人的忍耐虽属举世无双,可是他的无可无不可,享盛名尤为久远。这种品性,吾深信又是产生于社会环境。下面有一个对照的例子,故事虽非曲折,却是意味深长,堪为思维。吾人且试读英国古典文学里汤姆·布朗(Tom Brown)母亲的临终遗训:“把头抬高,直接回答。”再把中国母亲的传统遗嘱来做一对比,她们总是千叮万嘱的告诫儿子:“少管别人闲事。”她们为什么这样叮咛,就因为生存于这一个社会里,个人的权利没有一丝法律的保障,只有模棱两可的冷淡消极态度最为稳妥而安全,这就是它的动人之处,此中微妙之旨固非西方之所易于理会。

  据吾想来,这种无可无不可态度不会是人民的天生德性,而是我国文化上的一种奇异产物,是吾们旧世界的智慧在特殊环境下熟筹深虑所磨练出来的。泰纳(Taine)说过,罪恶和美德有如糖与硫酸之产物。使非采取这种绝对的见解,你不难同意于一般的说法,谓任何德性,如容易被认为有益的,则容易动人而流行于社会,亦容易被人接受为生命之一部。

  中国人之视无可无不可态度犹如英国人之视洋伞,因为政治上的风云,对于一个人过于冒险独进,其险恶之征兆常似可以预知的。换句话说,冷淡之在中国,具有显明的“适生价值”。中国青年具有公众精神不亚于欧美青年,而中国青年之热心欲参与公共事业之愿望亦如其他各国之青年,但一到了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他们都变得聪明而习于冷淡了(吾们说:“学乖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淡淡之品性,实有助于圆熟和教育。有的由于天生的智质而学乖了,有的因干预外事惹了祸,吃了一次两次亏而学乖了。一般老年人都写写意意玩着不管闲事的模棱两可把戏,因为老滑头都认识它在社会上的益处,那种社会,个人权利没有保障。那种社会,因管了闲事而惹一次祸就了无兴致。

  无可无不可所具的“适生价值”,是以含存于个人权利缺乏保障,而干预公共事务或称为“管闲事”者太热心即易惹祸之事实。当邵飘萍和林白水——吾们的两位最有胆略之新闻记者——一九二六年被满洲军阀枪毙于北平,曾未经一次审讯,其他的新闻记者自然马上学会了无可无不可之哲理而变得乖巧了。中国最成功的几位新闻记者便是几位自己没有主张的人。像中国一般文人绅士,又像欧美外交家,他们方自夸毫无成见。不论对于一般的人生问题或当前轰动的问题,他们都没有成见。他们还能干什么呢?当个人权利有保障,人就可变成关心公益的人。而人之所以兢兢自危者,实为诽谤罪之滥施。当此等权利无保障,吾们自存的本能告诉我们,不管闲事是个人自由最好的保障。

  易言之,无可无不可本非高值之德性而为一种社交态度,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感到其必要,那是一种自卫方式,其发展之过程与作用,无以异于忘八蛋之发展其甲壳。中国出了名的无情愫之凝视,仅不过是一种自卫的凝视,得自充分之教养与自我训练。吾们再举一例证,则此说尤明。盖中国之盗贼及土匪,他们不须依赖法律的保障,故遂不具此种冷淡消极之品性,而成为中国人心目中最侠义、最关心社会公众的人。中国文中侠义二字几不可区别地与盗匪并行;《水浒》一书,可为代表。叙述草莽英雄之小说,在中国极为风行,盖一般人民乐于阅读此等英雄豪杰的身世及其行事,所以寄其不常之气焉。格林(Elinor Glyn)之所以风行,其缘由亦在乎此,盖美国实存有无数之老处女在焉。强有力之人所以多半关心公众社会,因为他力足以任此,而构成社会最弱一环之大众懦弱者流,多半消极而冷淡,盖彼等须先谋保护自身也。

  观之历史,则魏晋之史迹尤足为此说之证明,彼时智识阶级对国事漠不关心,意气至为消沉,乃不旋踵而国势衰微,北部中国遂沦陷于胡族。盖魏晋之世,文人学士间流行一种风气,纵酒狂醉,抱膝清谈,又复迷信道家神仙之说,而追求不死之药。这个时代,自周汉以后,可谓中华民族在政治上最低劣的时代,代表民族腐化过程中之末端,浸渐而演成历史上第一次受异族统治之惨祸。此种清静淡漠之崇拜,是否出于当时人之天性,假若不是,则何由而产生演变以成。历史所予吾人之解答,极为清楚而确凿。

  直至汉代以前,中国学者的态度并不冷淡而消极,反之,政治批评在后汉盛极一时,儒生领袖与所谓大学生达三千人,常争议当时政弊,讦扬幽昧,胆敢攻击皇族宦官,甚至涉及天子本身,无所忌讳。只因为缺乏宪法保障,此种运动卒被宦官整个禁压而结束。当时学士二三百人连同家族,整批的被处死刑或监禁,无一幸免。这桩案件发生于一六六至一六九年,为历史上有名之党锢,且刑狱株连甚广,规模宏大,办理彻底,致使全部运动为之夭折,其所遗留之恶劣影响,直隔了百年之后,始为发觉。盖即发生一种反动的风尚而有冷淡清静之崇拜。与之相辅而起者,为酒狂,为追逐女人,为诗,为道家神学。有几位学者遁入山林,自筑泥屋。不设门户,饮食辟一窗口而授入,如此以迄于死,或则佯作樵夫,有事则长啸以招其亲友。

  于是继之又有竹林七贤之产生,此所谓竹林七贤,均属浪漫诗人。如刘伶者,能饮酒累月而不醉,尝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曰:死便埋我。当时人民不以为忤,且称之为智达,那时所有文人,流风所披,或则极端粗野,或则极端荒淫,或则极端超俗。似另一大诗人阮咸,尝与婢女私通,一日方诣友人处宴饮,宾客满座,其妻即于此时伺隙遣此婢女去,咸闻之,索骑追踪,载与俱归,不避宾客;可谓放诞。而当时受社会欢迎的乃即是这般人。人民之欢迎他们,犹如小乌龟欢迎大乌龟之厚甲壳。

  这里我们好像已经指明了政治弊病之祸,因而明了无可无不可之消极态度之由来,此冷淡之消极态度亦即受尽现代列强冷嘲热讽之“中国人无组织”之由来。这样看来,医治此种弊病的对症良药,很为简单,只要给人民的公民权利以法律之保障。可是从未有人能见及此。没有人巴望它,也没有人诚意热切地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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