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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要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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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五月) 一、什么是历史 吾人自束发受书,一听见“历史”这个名词,便联想到二十四史,二十一史,十七史,《史记》,《紫阳纲目》,《资治通鉴》,乃至Herodotus[1]、Grote[2]诸人作的《希腊史》等等。以为这些便是中国人的历史,希腊人的历史。我们如欲研究中国史、希腊史,便要在这些东西上去研究,这些东西以外,更没有中国史、希腊史了。但是历史这样东西,是人类生活的行程,是人类生活的联续,是人类生活的变迁,是人类生活的传演,是有生命的东西,是活的东西,是进步的东西,是发展的东西,是周流变动的东西。他不是些陈编,不是些故纸,不是僵石,不是枯骨,不是死的东西,不是印成呆板的东西。我们所研究的,应该是活的历史,不是死的历史,活的历史,只能在人的生活里去得,不能在故纸堆里去寻。 不错,我们若想研究中国的历史,像那《史记》咧,二十四史咧,《紫阳纲目》咧,《资治通鉴》咧,乃至其他种种历史的纪录,都是很丰富,很重要的材料,必须要广蒐,要精选,要确考,要整理,但是他们无论怎样重要,只能说是历史的纪录,是研究历史必要的材料,不能说他们就是历史。这些卷帙,册案,图表,典籍,全是这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这活的历史的本体。这活的历史,固屹然存在于这些故纸陈编的堆积以外,而有他的永续的生命。譬如我们要想研究中国,或是日本,固然要尽量蒐集许多关于中国或日本的记载与著作,供我们研究的材料,但不能指某人所作的现代中国(史),说这就是中国;指某人所作的现代日本(史),说这就是日本。我们要想研究列宁,或是罗素,固然要尽量蒐集许多关于列宁或罗素的纪载与著作,供我们研究的资料,但不能指某人所作的《列宁传》,说这就是列宁;某人所作的《罗素传》,说这就是罗素。那记载中国或日本的事物的编册以外,俨然有个活的中国、活的日本在;那列宁或是罗素的传记以外,俨然有个活的列宁、活的罗素在。准此以推,许多死的纪录、典籍、表册、档案以外,亦俨然有个活的历史在。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记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我们以什么构成历史的纪录,历史的典籍,不能告我们以什么是历史。我们当于此类纪录以外,另找真实的历史,生活的历史。 什么是活的历史,真的历史呢?简明一句话,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因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是进步的,发展的,常常变动的,所以换一句话,亦可以说历史就是社会的变革。这样说来,把人类的生活整个的纵着去看,便是历史,横着去看,便是社会。历史与社会,同其内容,同其实质,只是观察的方面不同罢了。今欲把历史与社会的概念弄得明明白白,最好把马克思(Karl Marx)的历史观略述一述。马克思述他的历史观,常把历史和社会关联在一起,纵着看人间的变迁,便是历史,横着看人间的现在,便是社会。马克思的历史观,普通称为唯物史观,又称为经济的历史观。唯物史观的名称,乃是马克思的朋友恩格斯(Engles)在一八七七年开始用的。在一八四八年的《共产党宣言》里,和在一八六七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里,都含着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而公式的发表出来,乃在一八五九年的《〈经济学批评〉的序文》。在此《序文》里,马克思似把历史和社会对照着想。他固然未用历史这个名词,但他所用社会一语,似欲以表示二种概念:按他的意思,社会的变革便是历史。换言之,把人类横着看就是社会,纵着看就是历史。譬之建筑,社会亦有基址与上层:社会的基址,便是经济的构造——即是经济关系——,马克思称之为物质的,或人类的社会的存在;社会的上层,便是法制,政治,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马克思称之为观念的形态,或人类的意识。基址有了变动,上层亦跟着变动,去适应他们的基址。从来的史学家,欲单从社会的上层说明社会的变革——历史,而不顾社会的基址,那样的方法,不能真正理解历史。社会上层,全随经济的基址的变动而变动,故历史非从经济关系上说明不可。这是马克思的历史观的大体。他认横着去看人类,便是社会,纵着去看人类,便是历史。历史就是社会的变动。以经济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推马克思的意思,那便是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 依上所述,历史既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既是整个的社会的变革,那么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所涵括。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个的,不容片片段段的割裂。文化生活的各体态、各方面,都有相互结附的关系,不得一部分一部分的割裂着看,亦不得以一部分的生活为历史内容的全体。普通一说历史,便令人想是说社会上的政治、法律和经济,其实道德、学术、宗教、伦理等等,所谓文化的理想,亦莫不应包含在历史以内。说历史只是政治、法律和经济,已经算是狭隘了,还有一派史学家,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此外的东西似乎都不包括于历史以内。他们认以政治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迁的,是历史学。像那福利曼(Freeman)说:“历史是过去的政治,政治是现在的历史”,就是这种观念。以政治为中心,即是以国家为中心,国家的行动,每依主权者的行动而表现,故结局他们认以主权者或关系主权者的行动为中心以考察社会的变迁的,为历史学。中国旧史,其中所载,大抵不外帝王爵贵的起居,一家一姓的谱系,而于社会文化方面,则屏之弗录。这样的史书,就是本于历史只是政治,政治只是主权者的行动的见解而成的。马克思认以经济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则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乃为经济学,同时亦是社会学。由此类推,这一派的历史家,既认以政治为中心纵着考察社会变革的,为历史学;则对于历史学,横着考察社会的,亦应该为政治学,同时亦是社会学。但在事实上,他们并未想到此点。他们并不注意政治学、社会学在学问上的性质如何。这一派的历史观与马克思的历史观相同的点有二:(1)同认历史为社会的变革。(2)同认历史学的目的,在与自然科学相等,发见因果律。政治史观派虽有此与马克思相同的二点,其说亦终是站不住。因为政治是次级的,是结果不是原因,不能依此求得历史上的因果律。马克思所以主张以经济为中心考察社会的变革的原故,因为经济关系能如自然科学发见因果律。这样子遂把历史学提到科学的地位。一方面把历史与社会打成一气,看作一个整个的;一方面把人类的生活及其产物的文化,亦看作一个整个的,不容以一部分遗其全体或散其全体,与吾人以一个整个的活泼泼的历史的观念,是吾人不能不感谢马克思的。 这样讲来,我们所谓活的历史,不是些写的纪的东西,乃是些进展的行动的东西。写的纪的,可以任意始终于一定的范围内,而历史的事实的本身,则永远生动无已。不但这整个的历史是活的东西,就是这些写入纪录的历史的事实,亦是生动的,进步的,与时俱变的。只有纪录的卷帙册籍,是印版的,定规的。纪录可以终结的,纪入纪录的历史事实则没有终结;纪录是可以完全的(在理论上是可以完全的,在事实上则完全的亦极少),纪入纪录的历史事实,则没有完全。不但那全个的历史正在那里生动,就是一个一个的历史的事实亦天天在那里翻新。有实在的事实,有历史的事实,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解喻是活的,是含有进步性的,所以历史的事实,亦是活的,含有进步性的。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亦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定的,要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历史的真实有二意义:一是说曾经遭遇过的事的纪录是正确的,一是说关于曾经遭遇过的事的解喻是正确的。前者比较的变动少,后者则时时变动。解喻是对于事实的知识,知识是天天增长的,天天扩大的,所以解喻是天天变动的。有实在的过去,有历史的过去:实在的过去,是死了,去了;过去的事,是做了,完了;过去的人,是一瞑长逝,万劫不返了,在他们有何变动,是永不可能了,可以增长扩大的,不是过去的本身,乃是吾人关于过去的知识。过去的人或事的消亡,成就了他们的历史的存在,自从他们消亡的那一俄顷,吾人便已发见之于吾人想像中,保藏之于吾人记忆中;他们便已生存于吾人的记忆中、想像中了。吾人保藏之愈益恒久,即发见之愈益完全,即解喻之愈益真切。实在的孔子死了,不能复生了,他的生涯,境遇,行为,丝毫不能变动了,可是那历史的孔子,自从实在的孔子死去的那一天,便已活现于吾人的想像中,潜藏于吾人记忆中,今尚生存于人类历史中,将经万劫而不灭。汉、唐时代人们想像中的孔子,与宋、明时代人们想像中的孔子,已竟不同了;宋、明时代人们想像中的孔子,与现代人们想像中的孔子,又不同了;十年以前,我自己想像中的孔子,与今日我自己想像中的孔子,亦不同了。所以《孔子传》,《基督传》,《释迦牟尼传》,《穆罕默德传》,不能说不要重作。没有一个历史事实,能有他的完满的历史,即没有一个历史事实,不要不断的改作。这不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材料与特殊的天才,乃是因为历史的事实本身,便是一个新史产生者。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历史观,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知识,史观与知识不断的进步,人们对于历史事实的解喻自然要不断的变动。去年的真理,到了今年,便不是真理了;昨日的真理,到了今日,又不成为真理了。同一历史事实,昔人的解释与今人的解释不同;同一人也对于同一的史实,昔年的解释与今年的解释亦异。此果何故?即以吾人对于史实的知识与解喻,日在发展中,日在进步中故。进化论的历史观,修正了退落说的历史观;社会的历史观,修正了英雄的历史观;经济的历史观,修正了政治的历史观;科学的历史观,修正了神学的历史观。从前的史书,都认天变地异与神意有关,与君德有关,现在科学昌明,知道日食一类的事,是天体运行中自然的现象,既不是什么灾异,亦不关什么神意,更不关什么君德了。从前的史书,都认火的发见,农业及农器的发明,衣服的制作,为半神的圣人,如燧人氏、神农氏等的功德;都认黄、虞时代,为黄金时代,而由进化论及进步论的史观以为考察,此等重大的发见,实为人类生活一点一点的进步的结果,在原人时代,不知几经世纪,几经社会上的多数人有意无意中积累的发见与应用的结果,始能获享用此文明利器。旧史以之归于几个半神的圣人的功德,宁能认为合理?前人为孔子作传,必说孔子生时有若何奇异祥瑞的征兆,把西狩获麟一类的神话,说得天花灿烂。我们若在现今为孔子作传,必要注重产生他这思想的社会背景,而把那些荒正[诞]不经的神话一概删除。本着这一副眼光去考察旧史,必定忍不住要动手改作。一切的历史,不但不怕随时改作,并且都要随时改作。改作的历史,比以前的必较近真。Grote作的《希腊史》,比Herodotus的《希腊史》真确的多,就是这个原故。这不是Grote的天才比Herodotus的天才高,亦不是Herodotus比Grote爱说谎,时代所限,无可如何。Herodotus在他的时代,他只能作到那个地步,再不能更进了。Grote在他自己的时代,固然算是尽其最善,但亦不能说是作到完全。我们固然不能轻于盲拜古人,然亦不可轻于嘲笑古人。历史要随着他的延长,发展,不断的修补,不断的重作。他同他的前途发展的愈长,他的过去的真实为人们所认识的,愈益明确。中国古人有句话,叫做“温故知新”。普通的解释,就是一面来温故,一面去知新。温故是一事,知新又是一事。但这句话要应用在史学上,便是一件事,温故是知新的手段,知新是温故的目的。改作历史,重新整理历史的材料,都是温故的工夫。在这温的工作中,自然可以得到许多的新知。我们还可以把这句(话)倒装过来说,“知新温故”。这就是说拿我们日新月异所进步的知识,去重作历史。“故”的是事实,“新”的是知识。人们对于实在的事实的认识,终不能完全,所以要不断的温;人们对于事实的认识,是一天一天的进步,所以以此去不断的温故的事实,亦必不断的有些新见解涌现出来。这样子我们认识了这永续生存的历史,我们可以用几句最明了的话,说出什么是历史: “历史不是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亦不是只纪过去的政治事实的纪录。历史是亘过去、现在、未来的整个的全人类生活。换句话说,历史是社会的变革。再换句话说,历史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历史,决不是那生活的历史。” 二、什么是历史学 在今日寻历史的真义,虽如上述,而历史这个名词的起源,则实起于纪录。汉文的“史”,其初义即指秉持典册,职掌记事者而言,再转而有纪录的意义。“历史”在英语为History,在法语为Histoire,在义大利语为Storia,三者同出于希腊语及腊丁语的Historia,其初义本为“问而知之”,由是而指把问而知之的结果写录出来的东西亦云,遂有纪录的意义了。历史在德语为Geschichte,在荷兰语为Geschiedenis,有“发生的事件”的意义。综起来看,“历史”一语的初义,因国而异,而行用既久,滋义甚多,则中国与欧洲诸国同然。但是概括观之,“历史”一语的初义,都是指事件的纪录而言,足征历史学的起源,实起于纪录的历史。纪录的历史,是由记可以流传后世的言行而发生出来的。然其所以记的动机则不必相同:或为使其言行、功业及其所造的事变,永垂诸世勿使湮没;或将以供政治上的参考,俾为后世的模范与戒鉴;或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以应其知过去明事物的来历的自然的要求;或以满足其欲知邦家种姓的盛衰兴亡,非常人物的言行、经历及其运命的兴味。而其所记的事,又必是有些地方具有特异的性质的,譬如现于水平上的岛屿,耸于云际的山岳,最易惹人们的注意,寻常琐屑的事,则恒不见于纪录。然此种见解,非可适用于今日的历史的情形,欲适用之,则必须附以新解释。今日的历史,不但记述偶然发生的事变,而且记述状态的变迁与沿革;不惟注意例外异常的情形,抑且注意普通一般的事象。历史总是记述以何理由惹人注意的事,至于如何的事才惹人注意,则今古不同。此处所云的历史,是说记述的历史。此类的历史,原是现实发生的各个情形的记述,故其本来的性质,不在就某种事实或对象而为一般的研究,明其性质,究其理法,而在就一一实际的情形,详其颠末,明其来历。即在今日,普通的历史方犹保存此本来的性质,然而今日史学所达的进程,则已不止于单为个个情形的记述与说明。比较的研究,在史学上曾被试用,而历史理论的研究,其目的尤在为关于历史事实一般的说明。 今人一言历史的研究,辄解为沿革的研究,这就是因为认历史是述事物的来历,明其变迁沿革的经过者。通俗谈话,“历史的”这一个形容,表示几种意义,因用的时地不同,而意义亦从之各异:有时单有“过去的”的意味,有时更含有“可记忆的”即“显著”、“卓越”、“可传于后世”的意味,如称某人为“历史的”人物,即是此例。把他当作学术上的用语,就是表明一种考察事物的观察法。这种观察法,专寻事物的起源及过去的变迁、沿革。简单说,于生成发展的关系考察事物,答怎样成了这样的问题,即是历史的考察法。今日论史学的性质,首当注意者,乃为专就生成发展上所研究的事情,即其考察法的“历史的”事情。虽然,只此不能说算是把史学的性质能够充分的明确的决定了,因为史学固有一定的考察法,史学亦有一定的对象。所谓历史考察法,不只能用于人事,即于自然现象,亦能适用之。譬如讲地球的发达,考生物的由来,亦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考察,然而那样的研究,不能认为属于史学的范围。史学非就一般事物而为历史的考察者,乃专就人事而研究其生成变化者。史学有一定的对象。对象为何?即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即是社会的变革,即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类生活及为其产物的文化。换一句话说,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 人以个体而生存,又于种种团体而生存,故人生有为个体的生存,有为团体的生存。人的团体的生存,最显著的例,即是国民的生存。今日史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似为国民的生存的经历。记述为个人生存的经历者,谓之传记;讨究文化的发展者,谓之人文史,亦曰文化史;传记与文化史,虽均为历史的特别种类,然而个人经历与文化发展的研究,亦不能说不是史学范围以内的事。有人说,史学是专研究关于团体的生活者,而不涉及个人的生活。是亦不然,个人生活与团体生活,均于其本身有相当的价值。团体生活的荣枯兴衰,固为吾人所急欲知,所急欲解喻者,而个人的经历与运命,又何尝不一样的感有此兴味?此等要求,盖为吾人自然的要求。且个人生活的研究,不但于其本身有必要,即为团体生活的研究,有时亦非研究个人生活不可。盖个人为构成团体的要素,个人的活动为团体生活的本源,个人在团体的生活中,实亦有其相当的影响,即亦有其相当的意义,故史学不能全置个人于度外。我们固然不迷信英雄、伟人、圣人、王者,说历史是他们造的,寻历史变动的原因于一二个人的生活经历,说他们的思想与事业有旋乾转坤的伟力,但我们亦要就一二个人的言行经历,考察那时造成他们思想或事业的社会的背景。旧历史中,传记的要素颇多,今日的史学,已不那样的重视个人的传记,因为团体的生活,在历史上的意义渐次加重了。然为团体生活的研究,似仍有为传记的研究的必要。 人事的生成发展,不能说不能为演绎的推理的论究,即设某种假设,在其假设之下看如何进行。此种研究法,亦非不可试行于史学。不过史学发展的径路,当初只是沿革的研究,直到今日,才渐知为推理的研究,所以人们多认史学是以事实的研究——沿革的研究——为主的。史学由个个事实的确定,进而求其综合,而当为综合的研究的时顷,一方欲把事实结配适宜,把生成发展的经过活现的描出,组之,成之,再现之;于他一方,则欲明事实相互的因果关系,解释生成发展的历程。由第一点去看,可说史学到某程度其研究的本身含有艺术的性质(不独把历史研究的结果用文学的美文写出来的东西是艺术的作品,就是历史研究的本身亦含有艺术的性质)。由第二点去看,史学的性质,与其他科学全无异趣。实在说起来,所谓事实的组成描出,即在他种科学,亦须作此类的工夫到某程度,所以到某程度含有艺术性质的事,亦不独限于史学,即在地质学、古生物学等,亦何尝不然? 今日的历史学,即是历史科学,亦可称为历史理论。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此种思想,久已广布于世间,这实是史学界的新曙光。 这种严正的历史科学,实际上今尚未能完成其整齐的系统。一般人对于历史科学的观念,仍极泛漠。此种学问所当究论的问题,究竟为何?似尚未有明确的决定。且历史科学(即历史理论)若果成立,他与历史哲学亦必各有其判然当守的界域。直到如今,二者之间并未有明了的界域可守,以致名词互用,意义混同,律以治学明界的道理,似宜加以分别才是。 历史科学能否于最近的将来完成他的系统?历史科学一旦成立,果为如何的性质?历史科学与历史哲学,究有若何的关系?其界域若何?其考察法的相异何在?历史科学所当研究的事实为何?这都是治史学者所当加意研考的问题。 史学原以历史的事实即是组成人类经历的诸般事实为研究的对象,故调查特殊的历史的事实而确定之,整理之,记述之,实为史学的重要职分。就历史的事实为科学的研究,诚不可不基于就特殊情形所为事实的观察与征验,故特殊史实的精查,乃为史学家的要务。然史学家固不是仅以精查特殊史实而确定之,整理之,即为毕乃能事,须进一步,而于史实间探求其理法。学者于此,则有二说:一说谓史家的职分,不仅在考证个个特殊的史实,以求其明确,而寻史实相互的联络,以明其因果的关系,固亦为必要,然考其联络,明其因果关系,以解释史实,说明其发达进化云者,不过是说单就特殊事例的本身所当作的事,至于综合全般的历史以求得一普遍的理法,则非史家所有事。一说则谓史家的职分,不仅在就特殊事例的本身解释史实,更须汇类种种史实,一一类别而为比较,以研究古今东西全般历史的事实,为一般的解释,明普遍的理法,正为史学家的要务。从第一说,则史学家的任务,既不仅在特殊史实的确定,复不在讨究事实的一般性质、理法,而在于特殊史实的确定以外,就特殊事例为推理的考察,以解释之,说明之。从第二说,则史学于特殊事实的考证,固宜有浓厚的兴趣,考察在一一现实的时会,史实如何显现?一般的性质、理法,则[在]各别事情之下,如何各别以为发露?而犹不止此,实际于种种形态,于一一现实的时会,所显诸般史实的普通形式、性质、理法,一般的施以讨究,而抽象的表明之,亦为当然属于史学的任务。由是言之,史学不但就特殊事例为推理的考察,并当关于一般为理论的研究。从第一说,则史学与其他诸科性质迥异,而为一种特别的学问;从第二说,则史学实为与其他科学同性质同步调的东西。史学之当为一种科学,在今日已无疑义,不过其发达尚在幼稚罢了。今日史学的现状,尚在努力为关于事实的考证,而其考证,亦只为以欲明此特殊事例的本身为目的的考证,并非以此为究明一般性质、理法的手段的考证。由这一点去看,第一说似恰适应于今日历史学问的现状。然知识学问,是进步的,发长的,断无停滞于一境,毫无发展进步的道理。研究史学的人,亦不可自画于此之一境,而谓史学不能侪于科学之列,置一般的理论于史学的范围外,而单以完成记述的历史为务。各种学问的发展,其进展的程级,大率相同:大抵先注意个个特殊事实而确定之,记述之;渐进而注意到事实的相互关系,就个个情形理解之,说明之;再进而于理解说明个个事实以外,又从而概括之,推论之,构成一般关于其研究的系统的理论。史学发展的途程,亦何能外是?史学方在幼稚的时期,刚刚达到就各个事实而为解释说明的地步,自与其他已经达到概括的为理论的研究的科学不同。但此之不同,是程度上的不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是史学的幼稚,不是史学的特色;只能说史学的发展,尚未达到与其他科学相等的地步,不能说史学的性质及观察点,与其他科学根本相异。 史学既与其他科学在性质上全无二致,那么历史科学当然可以成立。史学的要义有三:(1)社会随时代的经过发达进化,人事的变化推移,健行不息。就他的发达进化的状态,即不静止而不断的移动的过程以为考察,是今日史学的第一要义。(2)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其证据,以明人事发展进化的真相,是历史的研究的特色。(3)今日历史的研究,不仅以考证确定零零碎碎的事实为毕乃能事,必须进一步,不把人事看作片片段段的东西,要把人事看作一个整个的,互为因果,互有连锁的东西去考察他。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的影响与感应。在这种研究中,有时亦需要考证或确定片片段段的事实,但这只是为于全般事实中寻求普遍理法的手段,不能说这便是史学的目的。 有些人对于史学是否为一种科学的问题,终是有些怀疑。他们说历史的学问所研究的对象,在性质上与自然科学等大异其趣,故不能与其他科学同日而语。盖人事现象,极其复杂,每一现象的发生,大抵由种种原因凑合而动,种种事情,皆有交感互应的关系。于一一时会,人类的心理有甚不定的要素存在,其理法不易寻测,其真实的因果关系,不易爬梳,故学者说历史是多元的,历史学含有多元的哲学,今欲于多元的历史的事实发见普遍的原则或理法,终属难能,因之史学一般理论的构成,亦殊不易。此等论难,亦未尝无几分真理,顾吾人所谓史学,与其他诸科学同其性质、一其步调者,亦只是就其大体而言。各种科学,随着他的对象的不同,不能不多少具有其特色,而况人事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全然同视,人事科学的史学与自然科学自异其趣。然以是之故,遽谓史学缺乏属于一般科学的性质,不能概括推论,就一般史实为理论的研究,吾人亦期期以为不可。人事现象的复杂,于研究上特感困难,亦诚为事实,然不能因为研究困难,遽谓人事科学全不能成立,全不能存在。将史实汇类在一起,而一一抽出其普通的形式,论定其一般的性质,表明普遍的理法,又安见其不能?且在心性的学问,如心理学及经济学、法律学等人文诸科学,颇极发达,各就其所研究的对象,为一般理论的研究的今日,而犹以人事现象复杂难测为理由,主张就史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之不可能,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世界一切现象,无能逃于理法的支配者。人事界的现象,亦不能无特种的理法,惟俟史家去发见他,确定他了。况且依概括的推论以明一般的理法,较之就个个特殊情形一一讨究其凑合而动的种种原因,其事或尚较易。就个个特殊现实的情境,充分的与以解释与说明,史学亦既冒种种困难而为之;今于超乎随着个个事例而起的复杂错综的关系以外,而就全般考其大体以为理解,论者乃视此比较容易的事为不可能,宁非异事?且我们所谓一般的理法,自指存于人事经历的理法而言,非谓于个个特殊事例,常以同一普遍的形态反复表现。在现实个个特殊的时会,种种事情纷纭缠绕,交感互应,实足以妨碍一般的理法以其单纯的形态以为表现。以是之故,此理法常仅被认为一定的倾向。此一定的倾向,有时而为反对的势力所消阻。虽然,此理法的普遍的存在,固毫不容疑,不过在人事关系错综复杂之中,不易考察罢了。 依上所述,我们知道史学的目的,不仅在考证特殊史实,同时更宜为一般的理论的研究;于专以记述论究特殊史实的记述历史以外,尚有讨论一般的性质、理法的历史理论,亦不可不成立。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都是一样要紧。史学家固宜努力以求记述历史的整理,同时亦不可不努力于历史理论的研求。而今观于实际,则治史学者,类多致其全力于记述历史的整理,而于一般史实理论的研究,似尚置之度外,即偶有致力于此者,其成功亦甚微小,以致历史科学尚未充分发展至于成形。固然,关于考证个个史实的研究,虽在今日,仍不可忽视,因为历史的事实,总是在发展中,进步中,没有一个历史是完成的。一个纪录的本身,可以始终于一定的范围作一结束,而其所纪录的史实,则常须随着人们的新智识,新发见,加以改正,所以记述历史,亦要不断的改作才是。今日关于考证个个史实的研究,虽然有显著的进步,然就大体上看,犹有极重要的事实遗剩下来,未能充分的以为讨究者,尚不在少;人们所最欲确知而不得其证据者,尚不在少,以是知学者对此之努力,仍不可一日懈。且个个事实的考证,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必要的材料。必个个事实的考察,比较的充分施行,而后关于普遍的理法的发见,始能比较的明确。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必于特殊事实的研究有充分的准备始能构成。于个个事实的研究多尚未能作到比较的充分的今日,而望历史理论的系统完全成立,实在是很难。故在今日,于一般理论必要的准备未成的时候,不能认有确实基础的一般理论完全构成。科学不是能一朝一夕之间即能完成他的系统的。历史科学的系统,其完成亦须经相当的岁月,亦须赖多数学者奋勉的努力。有志于历史理论的研究者,宜先立关于其结构的大体计画,定自己所当研究的范围。由与记述史家不同的立脚点,自选材料,自查事实,历史理论家欲图历史理论的构成,必须抱着为构成历史理论的准备的目的,自己另下一番工夫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这样子研究的结果,才能作历史理论的基础。同时又须采用生物学、考古学、心理学、社会学及人文科学等所研究的结果,更以征验于记述历史、历史理论的研究,方能作到好处。今日一般所作的关于特殊事实的研究,乃是专为整理记述历史而下的工夫,合于此目的者便去研究,否者则不蒙顾及。于为整理记述历史毫无必要的事实,容或于构成历史理论非常的要紧,而且同一的事实,在理论史家看来,其观察法与记述历史家不同,必须立在他的特别立脚点以新方法为新研究,方于自己的企图有所裨益。然则为整理普遍记述历史所要确定的个个事实,即悉为充分的调查与确定,以供之于理论史家,那样的材料,亦于理论史家无直接的效用。所以理论史家为自己的企图的便利起见,不能不自己下手去作特殊事实的研究,或于记述史家所未顾及的事实加以考证,或于记述史家所曾考证的事实,更依自己的立脚点用新方法以为考察,当自辟蹊径,不当依赖他人。这样的研究下去,历史理论即历史科学,终有完全成立的一日。历史理论实为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直接的基础,故史学的成立,于人生修养上很有关系。即于记述历史的研究,亦能示之以轨律,俾得有所准绳,其裨益亦非浅鲜。真挚的史学者,幸共奋勉以肩负此责任! 三、历史学的系统 论到此处,我们要论一论历史理论的系统是由些什么部分组成的了。前边说过,历史理论是以一般就种种史的事实研究其普通的性质及形式,以明一以贯之的理数为目的的。史的事实为何?简约言之,便是构成人类经历的诸般事实。在历史理论上所研究考察的事物全体,即是此人类生活的经历。此处所谓人类生活的经历,不是指那作为一个动物在自然界的人类生存的经历而言,乃是指那为意识的活动的一个社会的生物的人类生活的经历而言。此种意义的人类生活的经历,其性质决非单纯,实为一种复杂的组成物。人类的经历,是一个概括的名称,包括人类在种种范围内团体生活的总合。人类在社会上,为一个人而生存,为氏族的一员而生存,为各种社团的一员而生存,为一国民的一员而生存,为民族的一员而生存,又为全人类的一员而生存。故吾人有个人的生活,有氏族的生活,有种种社团的生活,有国民的生活,有民族的生活,又有人类的生活。人类生活的经历,即由这些种种生活相凑泊相错综而成。我们要想了解人类经历的总体,不能不就此种种生活下一番剖析分解的工夫,一一加以精细的研究。 最广义的历史学,可大别为二大部分:一是记述的历史;一是历史理论,即吾人之所谓历史学。严正的历史科学,乃是指此历史理论一部分而言。在记述的历史中,又可分为个人史(即传记)、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六大部分。在历史理论中,亦可分为个人经历论(即比较传记学)、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六大部分。列表如次(见下页): 现代史学家多认历史所当治的范域,以社会全体或国民生活的全般为限,故有人谓历史是社会的传记。如此解释,吾人以为失之太狭。个人的生活,氏族的生活,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民族的生活,乃至全人类的生活,都应包括在历史的范围内。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其考察方法虽不相同,而其所研究的对象,原非异物。故历史理论适应记述史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亦分为个人经历论、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等。为研究的便利起见,故划分范围以为研究。那与其所研究的范围了无关系的事项,则屏之而不使其混入。但有时为使其所研究的范围内的事理愈益明了,不能不涉及其范围以外的事项,则亦不能取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态度。例如英雄豪杰的事功,虽当属之个人史,而以其事与国民经历上很有影响,这亦算是关于国民生活经历的事实,而于国民史上亦当有所论列,故在国民史上亦有时涉及个人、氏族或民族的事实。反之社会的情形,如经济状况、政治状况及氏族的血统等,虽非个人史的范围以内的事,而为明究那个人的生活的经历及思想的由来,有时不能不考察当时他所生存的社会的背景及其家系的源流。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有相辅相助的密切关系,其一的发达进步,于其他的发达进步上有莫大的裨益,莫大的影响。历史理论的系统如能成立,则就个个情形均能据一定的理法以为解释与说明,必能供给记述历史以不可缺的知识,使记述历史愈能成为科学的记述;反之,记述历史的研究果能愈益精确,必能供给历史理论以确实的基础,可以依据的材料,历史理论亦必因之而能愈有进步。二者共进,同臻于健全发达的地步,史学系统才能说是完成。 此外尚有种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史学家于其所研究的事项感有特殊兴趣者,均可自定界域以为历史的研究。例如政治史、法律史、道德史、伦理史、宗教史、经济史、文学史、哲学史、美术史等都是。此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自与从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等不同。个人史、氏族史等皆是考察叙述活动的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者,与政治史、法律史等不同。政治史、法律史等乃考察一种社会现象本身的经历者。但在以叙述考察人或人群的经历为主的普通历史中,亦未尝不涉及此类特殊的社会现象。例如在国民史中,不能不就国民生活经历的各方面为普泛的考察,自然要涉及国民经济的生活、宗教的生活、伦理的生活等,但在此时,不是以研究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的本身为本旨,单是把经济现象、宗教现象、伦理现象,看作构成国民生活经历的全体的一种要素而叙述之,考察之。至于把经济、宗教、教育、文学、美术等社会现象,当作考察的中心,讨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有如何的经历,为如何的发展,不是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种历史(如国民史等)的目的。为达这种目的,应该另外有研究记述此等社会现象的历史存在。这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其目的乃在就为人类社会生存活动的效果的人文现象,即所谓社会现象,一一究其发达进化之迹,而明其经历之由来。其所考察的目的物,不在为活动主体的人或人群的经历与运命,而在人或人群活动的效果。发展进化的经过,其性质与由普通历史分科出来的诸史迥异,不待辩[辨]而自明。 综合种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所考究所叙述者,就其总体以考察记述那样人类于社会活动的产物,以寻其经历而明其进化的由来,关于人文现象的全体以研考其发达的次第者,最宜称为人文史,亦可称为文化史。人文史恰与普通史中的人类史相当。人类史以把人类的经历看作全体,考究叙述,以明人生的真相为目的。人文史则以把人类生存及活动的产物的来历看作总体,考察记述,以明人文究为何物,如何发展而来的为目的。前者综合在种种形式人的生活经历的历史而成,后者则综合种种特殊社会现象的历史而成。二者的性质,皆系包括〈的〉记述的;惟其记述的主旨,则各不相同。 对于政治史、经济史、宗教史、教育史、法律史等,记述的特殊社会现象史,已有研究一般理论的学科。对于政治史,则有政治学;对于经济史,则有经济学;对于宗教史,则有宗教学;对于教育史,则有教育学;对于法律史,则有法理学;对于文学史,则有文学;对于哲学史,则有哲学;对于美术史,则有美学;但对于综合这些特殊社会现象,看作一个整个的人文以为考究与记述的人文史或文化史(亦称文明史),尚有人文学或文化学成立的必要。 现代史学家方在建立中的历史理论,当分为六大部分,已如上述。我们现在要进而略论这些部分的内容了。 (第一,)人类经历论,是研究记述人类总体的经历的部分。但此一部分理论,非到人类史的系统完成后,不能着手研究。将来记述历史分科的研究,日益发达,终能促进人类史及人类经历论的实现。现在有所谓世界史者,其内容与此处所云的人类史不同。这种世界史,不是并叙各国史,即是叙说列国关系的发达,其内容仍为研究国家经历的事实,在学问的性质上,这不过是国民史的一种,决非吾人所说的人类史。传记里边有只叙一人的,亦有并叙数人的,世界史只是一个并叙数国的传记,故宜列入国民史。各部分的研究,实为总体研究的基础;人类史的研究,又为人类经历论的根据,故人类史及人类经历论,是最后成立的一部分。 (第二,)民族经历论,是比较种种民族的经历,研究普通于一般民族经历的现象的部分。其所研究的范围,举其要者,如民族的盛衰兴灭,其普通的理法安在?原因为何?民族的迁徙移动,本于何因?发生何果?如何的天然情境、人事状态,有以促进之,或妨阻之?其移动常取若何的径路?民族间的交通接触与杂居,于文化上发生若何的影响?民族与民族接触后,若者相安于和平,若者相残于争战,其因果若何?杂居以后,必生混合的种族,混种之影响于文化者又何若?先进民族与浅化民族相接触,在浅化民族方面,发生若何的影响?这都是民族经历论所当研究的问题。 一个民族都有一个民族的特性,即各民族都有其特别的气质、好尚、性能。此民族的特性,果与民族的经历有若何的关系?亦为民族经历论所当研究的事项。我想一个民族的特性,可以造成一个民族的特殊历史。民族特性,即是使各民族各有其特殊的经历的最有力的原动力。而在别一方面,各民族于其生活经历中所起的种种事变,种种经验,有时或助长、养成、发达潜在于该民族特性中固有的特色;有时或反阻抑其发展,甚或有以变化之,故在民族经历论,不可不于此点加以详密的考察。或谓民族特性实为受地理的影响而成者,然此亦非以简单的原因所能解释。一民族特性的成立,固受地理的影响不少,但此外如人种的、经济的关系,亦不能说全无影响。历史是多元的,不是简单的,此理应为史学家所确认。 又如民族经历与民族文化的关系,亦为民族经历论所当论及的问题。民族文化者何?即是民族生存活动的效果,包括于其民族社会发展的人文现象的总体。民族文化的成立,民族的经历实有伟大的影响,迨民族文化既已发展成熟,却又为决定民族将来经历的重要原素,其间实有密切的关系。民族经历论应细为比较,以明其理法。 民族经历论与人类学、人种学不同,又与民族心理学亦各异其性质。人类学是人类其物的理学,是关于人类的本质、现状及其由来,所为的一般的学术的考究;人种学是考查现在诸人种的特质及其分布,并其相互关系的学问,皆与历史理论中的民族经历论不同。民族经历论,不是研究人类,亦不是研究人种,乃是关于在民族经历中所显现象的性质及其理法的学术的研究。亦有同一的事实,在民族经历论里要研究他,在人类学里要研究他,在人种学里亦要研究他,但其所研究的事实虽同,而其所以研究的目的各异。例如“移住”这一个事实,在人类学,是为解释人类何以有今日,才去研究他;在人种学,是为说明现时诸人种地理的分布及人种的相互关系,才去研究他;在民族经历论,则是把他当作构成民族经历的事实,而研究其性质与理法,以明其与别的民族生活上的事实的关系。民族心理学是研究有没有可称为民族的精神的东西?若认定为有,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的学问?他是以征验于神话、言语、文学及其他民族文化的种种要素,为其研究调查的主眼;以民族内的生活现象,为其研究的目的。民族经历论所研究者,乃为民族的外的生活,即构成经历的事实。民族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种,民族经历论是历史理论的一部。 (第三,)国民经历论,是就一般研究说明普通于国民生活的现象的部分。兹所谓国民者,即是依政治的统一所结合的人民的(集)团〈集〉。于国民经历论中所当论究的问题甚夥,举其要者,略如下述: 国民的成立有种种的原由,其发达状态的主要形式为何?国民的盛衰兴亡,与国土天然的形势,对于他邦的位置,人口的多寡,人民的性质,详细一点说,就是人民的道义、智识、好尚、经济的能力、政治的能力、军事的能力等,有如何的关系?又与政体社会的编制,国内统一调和的程度,宗教、教育、风俗、习惯并财富的分量及其分配的状况,交通机关的整备,有如何的关系?英雄豪杰的出现,于国民的发达进步上,有如何的影响?这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很应该在国民经历论中讨论的问题。余如由国际的关系、国民平和的交际及轧轹争斗等所生的种种结果若何?国民的感情、国民的意志之发展进化,与国民的经历有如何的关系?国民文化即所谓国粹的性质若何?并其基因于过去的国民经历者若何?影响于将来的国民经历者若何?亦应在国民经历论所当研究的范围内。 一国民所认为共同生活的大目的,亦因时因所而有差异。或对于外来的攻袭仅为防卫的准备,或整军经武将以征服人种灭亡人国,或奖励探除[险]以为拓土开疆的远征,或为经济上产业上的侵略以图压服他国,或不求外展只努力于维持国内的平和,凡此者皆因时因地因境遇的不同而常有变迁。又如国体、政体,亦因国而有不同,同一国家,又因今古异势而有变化,凡此变迁,其主要的原因为何?乃至国民的言语、文字、信仰、思想、风俗、习惯的一致,特别是同民族的观念,影响于坚结国民团结的精神上者,有如何的效果?这些亦都是应该在国民经历论里所当比较对照以为研究的问题。 国民经历论与政治学亦不相同。政治学的用语,其性质范围,固不可以一概而论,而从其最广义的解释,政治学就是国家学。国家学是专研究国家的学问,他的目的在专以究明政治的现象。在国家学、政治学中,多少亦有论到国民的地方,但此不过是为明政治的理论,附带着言其概略,并不专在研究国民的经历。且政治学每置重于直接应用的方面,专在研究适应于现时社会状况的政治组织及其运用,特别注重发达进步的国家编制而详加考察。国民经历论则反是,广搜古今东西的事实而比较对照,以为研究就一般以于国民的经历,考究普遍的现象。国家学、政治学,虽与国民经历论有密切的关系,国民经历论的发达与国家学、政治学的研究以确实的基础,但二者决非同物,在学问的性质上,不可混而为一。 (第四,)社团经历论,是研究氏族生活、国民生活、民族生活以外的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的部分。这些社会集团,其成立的原因有种种,其发达的程度亦有种种。宗教的团体如教会等;关于政治、学术、文艺、社交的结社,如政党、学会等;为经济的关系而设立的团体,如组合、公司、堂、公所等,这等集团比国民的生活较为薄弱。即有结合较为坚固者,亦不过隐然成为一体,感共同利害,有共同意识,为一致活动到某一定的程度而止。亦有没有巩固的体制的社会集团,例如一国有农民阶级或武士阶级,皆属此类。社会集团有只限于国内者,有为国际的组织者,其范围有极狭隘者,有极广漠者。例如几多的邦国圈,同在一个人文圈内,那个人文圈内的几多国民,像一体似的营共同生活到一定的程度,自然有国际的社会集团发生,就是那个人文圈虽然没有确固的体制,仍不失为一种的社会集团,这就是范围极广的社会集团。把这些种类的社会集团为适当的分类,就构成此等社会集团经历的事实为一般理论的研究,就是社团经历论。在社团经历论里所当研究的问题,就是人在种种社会集团的生活。其所研究的事项,不外种种社会集团的性质,其发生的因由,其主要的形式,因时因地其形态的种种变化,助成或妨阻种种社会集团的成立及其发达的种种要素。 (第五,)氏族经历论,就是于血族或可看做血族者的集团生活讨究普通现象的部分。吾人于个人的生活以外,尚有在氏族的生活,研究此在氏族的生活的性质,考察组成氏族生活经历的事实的理法,即是氏族经历论的任务。此研究当自考察家族及氏(族)的组织,其编制的进化,其结合的维持,所以强固其团结的种种要素,及其致分裂、离散、解体的种种情状开始,而于关于氏族的盛衰兴亡,氏族的繁殖力等问题,尤宜慎审周详,以为翔实的研考。此外生理上、心理上遗传的现象,于氏族生活上的关系,氏族的世袭职业资格等,及于其经历上的影响;同氏族者的相互扶助及其对外的联带责任,因时势的变迁如何以为沿革?氏族内部的编制,即族长、家长与其所属的关系,并一般尊属亲与卑属亲的关系如何?于种种的国家社会组织氏族自治的范围若何?相异氏族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族的独立自存与婚姻进化的关系若何?乃至关于族的分布、迁徙、隐居、养子等问题,均当研究及之。 (第六,)个人经历论,是研究个人生活的普遍现象的部分。就是传记的一般理论,亦可称为比较传记学。凡人的寿命的长短及健康的如何与功业的成否有如何的关系?人生由生理上、心理上、社会关系上可分为若干期?早熟或晚成?因男女性的不同经历的差异如何?个人的性格与其经历间有如何相互的关系?都是于个人经历论所必要调查的事项。个人的生涯,人各异趣,几乎千别万差,实则于其差别中亦有一致的点、平等的点。个人生活云者,一般从大体的途径进行,其经历,自有某种普遍的形式,又有在其经历中起于一定阶段的一定的现象,此普遍的形式、一定的现象如何?各人的经历在大体上虽有一致的点,而于细目则有千别万差,果由如何的原因?人的体质、气质、性能、教育、社会上的位置、职业、所与交际往来的人物、其所遭遇的国家社会的状态,于其经历上有若何的影响?对于此等疑问,尽力与以解释的,即此个人经历论的主要任务。 在研究的次序上,应以个人经历论为着手点。因为个人的生活,视其他诸种的共同生活为单纯的而根本的,故先详察为诸般共同生活的原素的个人生活经历,然后渐及于关系益加复杂、范围益加广大的种种共同生活的经历,其事简而功效易收。且个人的生活经历,为吾人所亲验习知的事,有无数的实例,陈布于吾人的面前,而个人生活的期间,在较短的时期终结,故得详考其始终而察其因果。以视在民族、国民的悠久的生活中寻求因果者,其难易实大悬殊,许多学者从事于此种研究,颇能得利用统计的方法的便利。 历史理论应包含此六部分,而随着分科研究的发达,在此六部分内或可再分细类,如法律之分为民法、刑法、商法等。今将上述的史学系统,列一详表如次(见下页): 历史理论与历史研究法决非同物,但此二者常易相混。有谓历史研究法上的议论为历史理论者,又有称历史研究法为史学原理者,此皆非是。称一种学问的研究法为其学问的理论与原理,实不妥当。学问的理论与原理,是说明一种学问对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者。例如经济学即经济理论,是说明经济现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的;历史学即历史理论,是说明历史现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的。不得云经济理论即是经济学研究法,历史理论即是历史研究法。一种学问的研究法,是说明怎样去研究那种学问对象的性质、形式、理法的方法的,其性质、范围与一种学问的理论,纯为二物。例如历史研究法,是说明历史学所研究的材料都是些什么?怎样去采集他们,选择他们,编制他们,整理他们?怎样去就史的事实,一一的加以考证,与以确定?怎样去考察事实相互间的因果,而说明之,解释之,明其所以然的道理?怎样去汇类全般的史实,而考察其一般的性质、普通的形式、普遍的理法?更依此理法以为说明与解释,这都是历史研究法的任务。此外还有一种历史编纂法(Historiography),是说明怎样去依学术的方法以编纂记述的历史?怎样去编制图表?这亦可附属于历史研究法内。由是言之,历史研究法中有一部分是历史理论的方法论,但历史理论的方法论与历史理论的本身,迥非同物,此理不待辨而自明。固然,在历史研究法中,亦当有论及历史理论的地方,但不能据此以为历史理论应该附属于历史研究法的理由。历史研究法是教人应依如何的次第、方法去作史学研究的阶梯学问,是史学的辅助学问。历史理论则非别的学问的辅助与预备,实为构成广义的史学的最要部分。当兹历史理论的系统尚未完成确立的时代,每易使人致疑于历史理论就是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以外,别无历史理论存在的必要,这不能不与以辨明。一以证历史理论之宜独立的存在,一以明二者学问上的性质,告人以不可混同的理由,故特附数言于此。但有一事望读者幸勿误会,我这一段议论,却不是扬理论而抑方法。兹所云云,亦惟在明其性质,毫不含有价值轩轾的意味于其间。研究一种学问,方法论的讨究,亦为极要,而且甚难。吾侪治群学、史学者,不可不于史学研究法多多致力。 四、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 史学、哲学、文学,可称为三姊妹的学问,关系极为密切。溯其原始,三者皆起于古代的神话传说,渐进而流别各殊,然其间终有互相疏通的自然倾向,大有朝宗归一的趋势。 进化的程序,大抵由浑之画,由简之繁,学问的分科别部以为研究,亦是学术进化的必然的结果,于是学者各分疆域,于自己所研究的范域内,专其力以精其业。顾其流弊所趋则于“专”“精”之义做到十分,而于“贯通”之义,几付之阙如。学者于此,类皆疆域自守,老死不相往来,以遂其专一的责业,深造的工夫,殆无博征广涉的余暇。即就史、哲、文三者而论,其关系如兹其接近,而欲通其界域,以成相辅相益的关系,犹非易事,况于其他! 文、哲、史三者并举,始自培根(Francis Bacon)。培根以西历一五六〇年一月二十二日生于伦敦The Strand街[3]约克馆(York House)。所著《学术的发展》(Advancementof Learning)(此书的详名为The Two Books of Francis Bacon,of the Proficience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Devine and Humane),实以一六〇五年秋出版。其时培根年四十六岁。彼于此书,博观学问的全体,详述当时学问的现状,更论今后尚要于如何的方面益进而为研究。厥后,培根晚年,更以是书为基础,加以补订,于一六二三年复以拉丁文公之当世,即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iarum(of the Dignity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4]是。培根曾把全体学问,分为史学、哲学及诗,鼎足而三。其说即见于上述的二书中。 以其前后二书比较对勘,所论不无异同,缺于彼而见于此者有之。今据其拉丁文本,培根认依心的能力类别学问为最良的方法,而先分之为历史Historia(History)、诗Poesis(Poesy)、哲学Philosophia(Philosophy)三者。其意盖谓心灵有三种能力:一曰记忆Memoria(Memory),二曰想像Phantasia(Imagination),三曰理性Ratio(Reason),而以历史为关于记忆者,诗为关于想像者,哲学为关于理性者。彼可分历史为二类:一为自然史Historia Naturalis(Natural History),一为人事史Historia Civilis(Civil History)。此外如宗教史Historia Ecclesiastica(Ecclesiastical History)、文学史Historia Literaria(Literay History),培根则悉纳之于人事史中。培根视文学史极为重要,以为尚未曾有。他说无文学史,则世界的历史将无特能表现其精神与生命者,正如Polyphemus[5](Cyclopes岛的首长出何美儿Homer诗)[6]的像没有眼睛一样。故彼以文学史宜作,而尝论其研究编纂的方法。顾培根之所谓文学史,非今世所云的文学史,乃为一种学艺史。从培根的说,则哲学宜分为三部分:其一关于神明Numen(the Deity),其二关于自然Natura(Nature),其三关于人Homo,此外尚须有一为此等部门的本源的普遍的学问谓之Philosophia prima[7]。Philosophia Prima者,即第一根源的哲学。培根之所谓诗,似非韵文的意味,乃指某一种类的文学,即想像假作而叙事者。又其所谓Philosophia者,从通例亦译为哲学,实则译作“穷理”,较为稳当。 “De Augmentis”[8],在西洋思想史上为特可注意的一种,而史、哲、诗的鼎立论,亦于欧洲学问分类法的历史上特别的显著。随着时代的迁移,思想亦生变化。学问发达的程度,既代有不同,从而关于学问的分类,各种学科的位置,自生新的见解。史、哲、诗的三分法,不足以适应当代学问的分类,则有孔德、斯宾塞诸子,起而别创新分类法,以求适应当代学问所达到的程度。即专就历史与哲学而论,今人解此二者,与培根不同。古时用哲学一语,义颇含括,今则限制谨严,不容泛假,普通所谓科学者,则另外认其存在了。历史一辞,偶有用于关乎自然事物者,即今亦非全无,然在今日,通例一言历史,人即认为专关于人事,且以历史为关于记忆者,哲学为关于理性者,亦为今人所不能满足。古今人关于此二者的解释不同,亦不容含混过去。 史学在欧洲中世以前,几乎全受神学的支配,以为人间的运命,全依神的命令而定,历史的行程,惟以神意与天命为准。那教父奥古士丁(Augustin)[9]的思想,即是这种历史观的代表。所著《神国二十二书》,即是发表这个思想的。其思想直至今日,尚为全世界的基督教所代表。他说历史是由魔国移向神国人间努力的过程。个人于兹世的生活,以应神的思召者为最有价值,国民的活动,亦以尽力于建神的国于地上者始有价值。厥后谷灵蒲(George Grupp)著《文化系统及历史》,即宗此说。在此等时代,神学而外,几无科学之可言。到了十六七世纪顷,宗教的权威,随着文艺复兴的运动,渐归澌灭,所谓启蒙思想,盛行于时。十六世纪中,已有哥白尼(Copernicus)[10]及凯蒲儿(Kepler)[11]出,推翻天动说,建立地动说。入十七世纪,加理略(Galilei)[12]见灯笼摇动,而有摆动法则的发见;奈端(Newton)[13]见苹果落地,而有引力法则的发见。依据引力法则,可以解释一切自然界的现象,唯物论无神论的宇宙观、人生观,于是乎发端。到了康德的时代,他已经向往当有凯蒲儿及奈端其人者,诞生于史学界,迨经孔道西(Gondorcet)、桑西门(Saint-Simon)、孔德(Comte)、韦柯(Vico)、马克思(Karl Marx)诸哲,先后努力的结果,已于历史发见一定的法则,遂把史学提到与自然科学同等的地位,历史学遂得在科学系统中占有相当的位置。 孔道西认历史是进步的,以智识进步的运动解释历史。他说历史的价值,在供给可以预见将来的材料,但必须发见一种运动的法则,始能据为预见的准则。而孔氏则不惟未曾立下这法则,亦且并未寻求这法则。 桑西门是孔道西的承继者,亦如孔德是桑西门的承继者一样。桑西门继孔道西起,认宇宙一切的现象形成一个统一的全体。吾人于自然现象既可依一定的法则寻出其间的因果关系,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何择?何以不能寻出一种如引力法则一样的法则,以于驳杂万状零碎无纪的历史事实中间考察其间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为要把历史学作成一种科学,不可不尽力为历史法则的发见。依此历史法则,不但可以说明过去及现在,并且可以说明将来。他认历史的联续,实亘过去、现在及未来而为一个一贯的法则所支配。 桑西门由历史抽绎出来的法则,为组织的时代与批评的时代的递嬗,亦可以说是建设的时代与革命的时代的代嬗。在苏格拉的(Socrates)[14]时代以前,希腊有一个组织的时代;继此而起的,是一个批评的时代,至蛮人侵入的时候止;继此而起的,又是一个组织的时代,此时代由Charlemagne[15]时至十五世纪末止;继此而起的,又是一个新批评的时代,此时代由路德时起,以迄于今;继今而起的,必又是一个新组织的时代。 桑西门初受孔道西的影响,把知识的历史观,很强烈的表现于他的初期著作,谓历史的进动,其动因在知识的进步。知识决定宗教,宗教决定政治,故知识决定历史。后来承继这种历史观而发挥光大之者,实为孔德。 厥后,桑西门观于法兰西大革命及革命后法兰西的经济情形,其历史观乃一变而重视经济的因子,但其根本原理,即其方法论,并未有所变动。他看革命时的法兰西,政治上虽屡遭激变,而于社会生活的根底,未尝有何等可以认出的变化。以知政治形式的如何,于人类生活无何等本质的意义。政治于社会,不过是第二义的;构成社会生活的根底而决定历史者,不是知识,不是宗教,亦不是那建筑在知识上、宗教上的政治,实是那致人类生活于可能的产业组织。他于是确立一种历史的法则,认历史过程惟有经由产业组织的变化才能理解,将来的社会,亦惟依产业发达的倾向才能测度,这是桑西门的经济的历史观。后来把此说发扬光大集其大成者,厥为马克思。 孔德承桑西门的绪余,从知识的进步上考察历史的法则,以成他的“三阶段的法则”(Law of three stages)。孔德认历史的发展,实遵此三阶段的法则而进。不但全个的历史行程是如此的,便是一个知识,一种科学,或是天文学,或是社会学,莫不遵此法则以为进步。所谓三阶段的法则,就是说社会的进化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神学的阶段,或云假设的;第二时期,是玄学的阶段,或云抽象的;第三时期,是科学的阶段,或云实证的。第一阶段,是人智发展的开端,第三阶段是人智发展的终局。这是孔德实证哲学的根本论法,亦即是孔德的学术系统中的社会学的根本理法。 可与桑西门、孔德并称为历史学、社会学的先驱者,还有韦柯。他是个意大利人,生于十八世纪。在那个时代,他的学说并未发生若何的影响。后世学者说他的思想,在十八世纪是太早的“时代错误”(Anachronism)。所著《新科学论》(Scienza Nuova),直到十九世纪法兰西革命后,才由Michelet[16]译成法文,他的思想在史学界才发生了影响。 韦柯立志想把社会的研究,放在那依笛卡儿(Descartes)、奈端辈的成绩所确保的确实基础上。他的根本观念,在谓社会历史的发明解释,须寻之于人类精神。世界与其说先是想出来的,不如说先是觉出来的,这便是生存于自然状态没有政治组织的原人的情境;第二期的精神状态,是想象的知识,亦可说是诗的智慧,英雄时代(Heroic age)的半开社会,恰当于此境;最后是概念的知识,适当于开明时代。这亦可以说是韦柯的“三阶段的法则”。他认各种社会皆须经过此三期,每一期的知识状态,可以决定那一期的法律、制度、言语、文学并人类的品德与性质。他主张社会是一期衰退,一期昌明,依螺旋状的运动(Spiral Movement),循环着向前进步。 唯物论的历史观,有两派可以代表:一派是海尔革(Hellwald)[17]及席克(Seeck)等的进化论派,一派是马克思及恩格尔(Engels)辈的经济学派。 海氏著有《自然的发展上的文化史》(一八七五年),席氏著有《古代世界衰亡史》(今已出至五卷,一八九四——一九一三年),都以生物学上的根本法则解释历史。 马克思一派,则以物质的生产关系为社会构造的基础,决定一切社会构造的上层。故社会的生产方法一有变动,则那个社会的政治、法律、伦理、学艺等等,悉随之变动,以求适应于此新经变动的经济生活。故法律、伦理等不能决定经济,而经济能决定法律、伦理等。这就是马克思等找出来的历史的根本理法。 这样子历史学在科学上得有相当的位置。治史学者,亦得有法则可循。后来有一派学者起来,不以此为满足。他们以为历史学虽依此得有在科学中的位置,但此位置终系比附自然科学而取得的,于是努力提倡一种精神科学,使与自然科学对立。作这种运动的先驱者,首为翁特(Wundt),余如兰蒲瑞西(Lamprecht),亦欲依此方法定历史的学问的性质。然翁特等所主张的精神科学,由学问的性质上说,亦与自然科学等是以法则的发见为其目的。固然,依翁特的见解,虽等是说因果的法则,但为精神科学的目的者是内的法则,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外的因果法(则)迥异。然自学问的性质上看,二者之间,终无大差。这个运动,仍不能给历史学以对于自然科学得有独立的位置的保证。于是又有继翁特精神科学的运动而起者,则德国西南学派的文化科学运动是。 德国西南学派,亦称巴丹学派,与马尔布尔西学派同以新康德派见称于世。此派创始于文蝶儿班德(W.Windelband),而理恺尔特(H.Rickert)实大成之。余如梅理士(G.Mehlis)、拉士克(E.Lask)等,皆为此派的中坚。今也,文氏终老,拉氏亦复战死于疆场,西南学派的重镇,屈指数来,不能不推理、梅二氏了。 此派的历史哲学,亦称为新理想主义的历史哲学。这种运动,就是主张于自然科学外建立历史的科学,即文化科学的运动。自然科学的对象,即是自然。自然为物,同一者可使多次反复,换句话说,就是说同一者可使从一般的法则反复回演,如斯者以之为学问的对象,不能加以否认,因而自然科学的成立,亦易得有基础。然学问的对象,于可使几度反复回演者外,还有只是一回起一趟过者。这不是一般的东西,乃是特殊的东西,不是从法则者,乃是持个性者,是即历史。应该于自然科学外,另立文化科学,即是历史的科学以研究之。自然科学的对象为自然,文化科学的对象为文化;自然是一般的东西,故须用一般化的方法研究之,文化是持个性者,故须用个性化的方法研究之;自然不含有价值,故用离于价值的方法,文化含有价值的意味,故用价值关系的方法。他们不把历史看作法则学,却把历史看作事实学。这文化科学能够成立与否,现方在学者研究讨论中。这是史学在科学系统中发展的径路。 五、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 与史学有较近的关系的学问,大别可分为六类: 第一类,言语学,文学。 第二类,哲学,心理学,论理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宗教学。 第三类,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统计学。 第四类,人类学,人种学,土俗学,考古学,金石学,古书学,古文书学。 第五类,关于自然现象的诸种科学,及其应用诸科学(包含医学、工学等)。 第六类,地理学。 在上所举的与史学有关系的学问中,我只择出文学、哲学、社会学三种,说一说他们与史学的关系,因为这三种学问,与史学的关系尤为密切。 甲,史学与文学 古者文史相通,一言历史,即联想到班、马的文章,这是因为文史的发源,都源古代的神话与传说的原故。这些神话与传记[说]的记载,即是古代的文学,亦是古代的历史,故文史不分,相沿下来,纂著历史的人,必为长于文学的人。其实研究历史的学者,不必为文豪,为诗人,而且就史实为科学的研究,与其要诗人狂热的情感,毋宁要科学家冷静的头脑。至于记述历史的编著,自以历史文学家执笔为宜。因为文学家的笔墨,能美术的描写历史的事实,绘影绘声,期于活见当日的实况,但为此亦须有其限度,即以诗人狂热的情热生动历史的事实,应以不铺张或淹没事实为准。这样子编成的历史,含有两种性质:一方是历史的文学,一方是历史科学的资料。 现代的报纸,其性质亦与史相近。有人说在某种意义,历史可以说是过去的报章,报章可以说是现在的历史。这话亦有些道理。作报的人要有文学的天才,亦要有史学的知识,这样子做报,那作出的报章,才是未来史家的绝好材料。 乙,史学与哲学 史学与哲学的关系,得从两个异点考察之:第一,史学与哲学,伊古以来曾于实际有如何的关系?二者之间,事实上有如何相互的影响与感应?第二,二者由其研究的性质上有如何相互的关系?前者谓之历史上的关系,后者谓之性质上的关系。今欲研究二者历史上的关系,其事非我的能力所能胜。兹但就其性质上的关系,由二者的立脚点分别以为观察。 1.以史学为主对于哲学的关系 (1)史学的对象,既为人生与其产物的文化,则为文化一要素的哲学,当然亦在史学的对象中。研究历史者,有时要研考一时代的文学、美术、宗教、道德、法律、政治、经济,有时亦要研考一时代的哲学思想的由来及其变迁沿革,并其与其他文化诸要素发展进化的相互关系,乃至其及于国性民德的影响感应等。 (2)史学家应否有一个一定的历史观,言人人殊。或谓史家宜虚怀若谷,以冷空的智慧,观察史实,不宜预存一先入为主的历史观。此言殊未尽然,史实纷纭,浩如烟海,倘治史实者不有一个合理的历史观供其依据,那真是一部十七史,将从何处说起?必且治丝益棼,茫无头绪。而况历史观的构成,半由于学问智识的陶养,半由于其人的环境与气质的趋倾,无论何人,总于不知不觉之中,有他的历史观在那里存在。夫历史观乃解析史实的公分母,其于认事实的价值,寻绎其相互连锁的关系,施行大量的综合,实为必要的主观的要因。然则史学家而有一种历史观,其事非概可指斥,不过要提防着过于偏执的或误谬的历史观就是了。然则历史观果何由而成呢?这固然与其人的气质,癖性,所处的境遇,所遭的时势有关,而过去或当代的哲学思想,直接间接有以陶融而感化他的力量,亦不在少。然则哲学实为可以指导史的研究、决定其一般倾向的历史观的一个主要的渊源。 (3)历史理论为寻得究竟的假设与一般原理的阐明,不能不求助于历史哲学,有时尚不能不求助于一般哲学。 (4)史学研究法与一般论理学(含有认识论及一般方法论)或智识哲学有相关涉的地方。 2.以哲学为主对于史学的关系 (1)哲学要亘人生界、自然界宇宙一切现象为统一的考察。历史事实既为人生现象,当然属于哲学考量的对象中而为其一部分。若于一哲学系统中,不列入历史事实,则其系统决非完全。 (2)哲学门中,人生哲学或历史哲学,特有关于历史事实。其研究虽与特殊科学的学科异其考察法,其性质亦不相同,然非以特殊科学的史学的研究为基础,适当的斟酌采取其结果,则其根据决不确固。 (3)凡于特殊科学的研究上所能得的一般的见解,常有含蓄哲学的要素或暗示哲学的思索者,其影响感应每能及于哲学。哲学固能对于特殊科学供给一般的原理及根本观念,特殊科学亦能供给哲学以某种观察的方法,思考的方法。这些方法,多足以启示其新进路。哲学由数学、物理学乃至生物学的发达进步所受的影响感化,盖不为少。史的研究(虽称为国家学、社会学的研究者,苟其性质为历史的,即以纳于史的研究中为当)的发达进步,亦有给新观察法、思考法于哲学的思索而助其进步的地方。 (4)某一国家某一时代的哲学,恒与其国家其时代的社会情状一般人文的形态有密切的关系。欲明此关系,正当的理解过去及现在的哲学系统的位置,与以适当的评判,以有一般历史的确实知识为必要。 (5)一个哲学家的思想,与其人的体质、人格、教育、环境及一般的经验均有关系。苟欲澈知其人思想的由来,必须就其人的气质、品性、家系、血统乃至亲缘、师友,一一加以考察。此等考察,即传记的研究,为史学上的研究之一种。其研究方法,须合于史学研究法一般的原理。 (6)哲学史即是历史的一种类。关于哲学思想的生成、发展的研究,其性质亦为一种历史的研究,而属于史学研究法所能应用的范围中。 综上所论,则知史学与哲学,实非漠不相关。二者于研究的性质上,有互相辅助的关系。 今为明了其关系起见,特为列表如下: 史学与哲学在学问上的接触,实集中于两点:一为哲学史,一为历史哲学。 哲学史普通虽看作哲学的学科之一,同时亦可以说在史学的范围内。其所研究的对象,虽为哲学,而其观察法,则为历史的。由其研究的性质上言之,亦实为一种的历史,只以其所研究的对象与普通历史不同,故人们觉着他似与普通历史大异其趣。然欲研究哲学史,必先搜集史料,下一番选择批判的工夫,由是而确定事实(凡所表明的思想、所主倡的学说均包含之),综合之以明其生成、发展的关系,其研究亦为一种史的研究,与他种历史上的研究大体上毫无差异。 哲学史的主要史料,当为学者的著书。凡关于著书的真伪,笔写校刊时所生的字句的变动、窜入、脱误,撰述的年代、地方、原因、动机,种种研究,皆与一般史料的研究同其性质,可以适用同一的研究法。 哲学史家欲一一考察哲学家的为人及其经历,欲知其与其所怀抱的哲学思想有何等的关系,须为传记的研究。当此时会,与普通作传记的研究的历史家立于同样的地位,作同样的工作。 一个哲学家考察一般文化的状态、社会的情境与哲学思想的关系,不止于研究哲学思想的本身,同时亦有就一般研究的问题行某程度、某范围的研究的必要。为应自己研究的特别目的,就一般历史上的某特别事项,不能得到精细确实的依据时,有时亦要自己下手,搜集根本史料,作一番新研究。这样看来,哲学史家同时要具哲学家、史学家的二种资格。 把哲学当作文化的一要素去看,哲学的历史当然为构成文化史的一部分者;由哲学与诸般科学的关系上去看,哲学的历史当然是学术史、思想史的主要部分。但哲学史不但可以包括于此等范围更广的历史中,即其本身亦固有可以独立的存在的理由。 历史哲学是由统一的见地而观察历史事实者,是依哲学的考察,就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为根本的说明、深透的解释者。 在严密的意义上的历史哲学,不当视为属于一个特殊科学的史学,当视为构成哲学的一部分者。于科学的考察与哲学的考察间,当立区别,而防二者的混同,这固然不错,然欲截然分清,则亦势所难能。盖以二者关系的亲密,方有事于此科的研究,自然的易涉及于彼科的研究。 历史哲学一语,若于严正的意义用之,则为哲学组织的一部分,非能离于哲学系统而别自存在者,即非可属于一个特殊科学的史学范围内者;然于严正意义的历史科学(即历史理论),亦非能为哲学组织的一部分,非可存于哲学系统中,而当与记述历史等共包括于广义的史学内。从来习例,哲学一语,每致被人泛用,故于历史哲学,亦常有人以广义解之,漠然视为泛称关于历史事实的理论的考察者。如傅林特(Flint)所称的历史哲学,其概念即极其广泛。兹将其为历史哲学所下的定义,抄译于下: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s nota something separated from the factsofhistory,buta something contained in them.Themore a man gets into themeaning of them,themore he gets into it,and it into him;for it is simply themeaning,the rational interpretation,the knowledge of the true nature and essential relations of the facts.” “历史哲学不是一些从历史事实分离出来的东西,乃是一些包蕴在历史事实里边的东西。一个人愈深入于历史事实的意义中,愈能深入于历史哲学中,即历史哲学愈能深喻于其理智,因为历史哲学纯是些历史事实的真实性质与根本关系之意义之合理的解释之智识而已。” 有些史学家则谓历史哲学一语不宜泛用。夫既于自然科学外认心性及人事诸科学存在,而此心性及人事诸科学,纵令与哲学有极密切的关系,而以既已看作为离于严正的哲学而存在者〈以上〉,则为指示一个当属于人事科学的研究,而用哲学一语,终不妥当。关于历史事实的理论的研究,若为科学的,则不称之为历史哲学,而当以他名锡之,此说颇有道理。为划清学问的界范起见,似宜限定历史哲学的意义,使与历史科学分开,不相混合,以避误解。 哲学的考察与科学的考察,本来不同。哲学的考察,是就一切事物达到某统一的见地,由其见地观察诸般事物的本性及原则者;而科学的考察,则限于必要时,假定某原则定理,专本于特殊研究以说明某种特定事物的性质及理法者。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则于就历史事实的哲学的考察,即是历史哲学,与就历史事实的科学的考察,即是历史科学间,亦不可不加以区别。 严正的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间的关系,恰如严正的自然哲学与物理学间的关系。翁特认自然哲学为其哲学系统的一部。此以哲学系统的一部而存在的自然哲学,与以一特殊科学而存在的物理学,自不能不异其趣。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之关系亦然。从前亦有人用自然哲学一语为物理学的别名者,今则无之,而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的界域不清,名辞互用,虽在今日,犹尚有然。 吾人于科学之外,还要哲学,还要攻究世界的原理就全体而与吾人以统一的智识关于一切事物为根本的说明之哲学。在哲学的完全组织中,基于世界的原理,由统一的见地,特就历史事实与以根本的说明之一部分,亦为不可缺者。故吾人于历史科学之外,承认为哲学组织的一部之历史哲学存在,承认二者不可偏废。研究历史哲学,是哲学家的责任,研究历史科学,是史学家的责任。然二者之间,固有极密切的关系,其互相辅助互相资益的地方甚多。历史哲学,有时要借重历史科学研究的结果,利用其所供给的材料。历史科学,研究到根本问题的时候,亦要依据历史哲学所阐明的深奥高远的原理,以求其启发与指导。惟以于研究的性质、于考察的方法有所差异的原故,不能不加以区别。 傅林特则谓科学与哲学二语互相代用亦无不可,于二者间严立界域,不惟不能,抑且不可,因为区别二者过严,则有泯视科学与哲学的亲密关系的顾虑。夫谓科学与哲学,不能截然分离,固亦未尝无相当的理由,然为研究的便利起见,而限定其性质与范围,似亦科学分类上之所许。 有一派哲学家,于哲学问题中特别看重智识的批评之问题。这一派人自然要认历史的智识的批评为历史哲学的主要问题。此事曩不为学者所注意,近始注意及之。这批评的论究,即智识学的论究,今后将日益精微,诚为最堪属望之一事,然若以历史哲学的任务,为专在论究历史的智识的批评,即形式的批评,此外更无其他应当研究的问题,则未免强历史哲学的广大范围以纳于狭小的局部,而没却其本来的领域,殆非通论。不错,这种形式的批评的论究,于实行历史哲学实质的建设的论究,亦诚为必要,其应该存在,亦为吾人所承认,但他只是历史哲学之准备的研究,入门的初步,不能说他就是历史哲学的全体。 历史哲学所当究论的问题,到底是些什么问题呢?大体言之,历史哲学所当究论的问题,应是些比在历史学上所究论的,更普遍,更渊深,更根本的问题。历史学与历史哲学间的差异,如果止于此点,人且疑为这仅是程度上的事,抑知二者之间,尚有更重要的性质上的差别在。原来科学之所穷,即哲学之所始。凡历史事实之非历史科学所能探究、所能解释的问题,都归历史哲学的领域。即凡历史事实之须从哲学的见地基于世界全体的原理以根本的说明其本性及原则者,都为历史哲学所当研究的问题。例如历史事实究竟的本性如何?历史事实的根本原则如何?历史事实或于各个或于全体究竟有如何的意义?这些问题,都是历史哲学领域内的问题。 史学是研究人生及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哲学亦是研究人生根本问题的学问,二者原有密切的关系。吾人对于人生现象,有时只靠科学的说明,不能满足,则进而求之于哲学,以期得一比较普遍而根本的解决,这亦是自然的要求。例如由统一的见地去看人生果为如何者?于个人、于氏族、于国民、于民族乃至于人类的人生,各为构成全体的部分,果有特定的意义吗?果有特定的天职吗?人类的经历果有一个前定的轨道吗?宇宙间果有一个能预想的大意匠吗?人生果不能说是和作梦一样吗?所谓历史事实,吾人所认识的,果是真实的?还是幻妄的?人事的现象,果真有如吾人所认识的形式与内容吗?人事果然是受一定的主宰者的统制,遵着他的根本大法以为运行的呢?还是乱哄哄的瞎碰一气,漂流在那无计画无方向的运命的海里,“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呢?一个人,一氏族,一国家,一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荣枯、兴亡、盛衰、隆替,果然是命也如此,无可如何呢?还是祸福吉凶,惟人自召呢?茫茫人事,果于不识不知中,由某点进行向某点归宿吗?人生果有目的吗?历史果有目的吗?人事的纷纭变化,果然是依单纯原理的发展而表现出来的吗?所谓历史于世界的进步者,毕竟可认为有何价值有何意义而可理解吗?吾人于纷纷扰扰的生活中,少一驰思于物外,凝想于心中,这些问题,必要自然的发生而不能遏止。骤见之虽似空漠无用,其实皆为关于人生最切要的问题,吾人亦安能忍而不思求一解释?关于此等问题的解答,宜先根据认识论上一般的考察,精察其何者为人智所终不能知,何者可试为推论思议到如何的程度。于其终非人智所及知者,则说明其所以不能为人智所及知的理,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于其可试为推论思议到某程度者,则进而为推论思议至于其所能几的程度。这正是哲学家的任务。此等关于历史事实的根本原理原则的研究,应归入历史哲学的范围。被历史哲学的名辞于此等问题的研究,最为稳当。此等属于哲学家范围内的研究,史学家固不必强为包揽,而哲学家则宜引为己任。至若史学家于就历史事实为科学的研究之余暇,亦欲试为历史哲学的研究;或以哲学名世之人,亦欲就历史事实试其科学的考证,皆为无妨,或且必要。不过为明学术分界以图是等研究的健全发展起见,不能不立历史学与历史哲学的区别而已。 丙,史学与社会学 史学与社会学有密切的关系,其理至明,无待赘论。现今所要论的,是历史学与社会学是否同物?倘非同物,其异点安在?既有了社会学,历史理论的一学科,还有没有成立的必要?设使历史学(即是历史理论)这一学科一旦完全成立,那与他性质最近的社会学,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某学者说历史不是汇集过去所起的各种类的事件的东西,乃是人类社会的科学。近顷世人虽造出社会学一语,然此与Histoire实为同物。历史是研究社会事实的学问,所以就是社会学。虽然,吾人终认二者之间,有些不同,终以为不可认作全为同物。不错,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历史学所研究的对象亦是社会;社会学的起源,实亦起于历史上理论的考察,是由欲于历史寻出理法的动机自然发生出来的东西。桑西门是寻求理法于历史的一人,所以他又是一个社会学先驱者;孔德是寻求理法于历史的一人,所以他亦是一个社会学先驱者;韦柯亦然,但吾人不能以此而遂不认其间有相异的性质。历史学的目的,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的经历及其变革,而社会学乃在人类社会生活的结合及其组织。历史学是就人及人群的生活经历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社会学是就人群的共同生存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理论的研究,以寻其理法者。简明的说,历史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纵起来研究的学问,社会学是把人类社会的生活横起来研究的学问。吾人若欲把人事现象充分的施行科学的研究,二者悉所必要。自其学问的性质上说,二者有相资相倚的关系,自不待言。 六、现代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 凡是一种学问,或是一种知识,必于人生有用,才是真的学问,真的知识,否则不能说他是学问,或是知识。历史学是研究人类生活及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自然与人生有密切的关系。史学既能成为一种学问,一种知识,自然亦要于人生有用才是。依我看来,现在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很大。第一,史学能陶炼吾人于科学的态度。所谓科学的态度,有二要点:一为尊疑,一为重据。史学家即以此二者为可宝贵的信条。凡遇一种材料,必要怀疑他,批评他,选择他,找他的确实的证据,有了确实的证据,然后对于此等事实方能置信。根据这确有证据的事实所编成的纪录,所说明的理法,才算比较的近于真理,比较的可信。凡学都所以求真,而历史为尤然。这种求真的态度,薰陶渐渍,深入于人的心性,则可造成一种认真的习性,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作,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惟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工夫。以此态度求学,则真理可明;以此态度作事,则功业可就。史学的影响于人生态度,其力有若此者。因此有一班学者,遂谓史学的研究日趋严重,是人类的精神渐即老成的征兆。在智力的少年时期,世界于他们是新奇的,是足以炫夺心目的,使他们不易起热烈的研究世界的过去的兴味。生活于他们是一个冒险,世界于他们是一个探险的所在,他们不很注意人间曾经作过的事物,却注意到那些将来人类所可作的事物。为的是奋兴他们,历史似应作成一个传奇小说的样子,以燃烧他们的想象,无须作成一个哲学的样子,以启悟他们的明慧。这样的奋往向前欢迎将来的少年精神,诚足以令人活跃,令人飞腾,然若只管活跃,只管飞腾,而不留心所据的场所是否实地,则其将来的企图,都为空笔,都为梦想。本求迈远腾高,结局反困蹶于空虚的境界,而不能于实地进行一步。而在有训练与觉醒的老成的精神则不然,他们很知道世界给与吾人以机会的俄顷,必有些限制潜伏于此机会之下以与之俱。这些限制,吾人必须了喻,有时且必须屈服。所以他们很热心的去研究过去,解喻人生,以期获得一种哲学的明慧,去照澈人生经过的道路,以同情于人类所曾作过的事而致合理的生活于可能的境界。史学的研究,即所以扩大他们对于过去的同情,促进他们的合理的生活的。研究历史的趣味的盛行,是一个时代正在生长成熟、正在寻求聪明而且感奋的对于人生的大观的征兆。这种智力的老成,并于奋勇冒险的精神,不但未有以消阻,而且反有以增进,一样可以寻出一种新世界,供他们冒险的试验。立在过去的世界上,寻出来的新世界,是真的,实的,脚踏实地可以达到的;那梦想将来所见的新世界,是虚的,假的,只有在“乌托邦”“无何有之乡”里可以描写的。过去一段的历史,恰如“时”在人生世界上建筑起来的一座高楼,里边一层一层的陈列着我们人类累代相传下来的家珍国宝。这一座高楼,只有生长成熟踏践实地的健足,才能拾级而升,把凡所经过的层级、所陈的珍宝,一览无遗,然后上临绝顶,登楼四望,无限的将来的远景,不尽的人生的大观,才能比较的眺望清楚。在这种光景中,可以认识出来人生前进的大路。我们登这过去的崇楼登的愈高,愈能把未来人生的光景及其道路,认识的愈清。无限的未来世界,只有在过去的崇楼顶上,才能看得清楚;无限的过去的崇楼,只有老成练达踏实奋进的健足,才能登得上去。一切过去,都是供我们利用的材料。我们的将来,是我们凭借过去的材料、现在的劳作创造出来的。这是现代史学给我们的科学的态度。这种科学的态度,造成我们脚踏实地的人生观。从前史学未发达的时代,人们只是在过去的纪录里去找历史,以为历史只是过去的事迹。现代的史学告我们以有生命的历史不是这些过去的纪录。有生命的历史,实是一个亘过去、现在、未来的全人类的生活。过去、现在、未来是一线贯下来的。这一线贯下来的时间里的历史的人生,是一趟过的,是一直向前进的,不容我们徘徊审顾的。历史的进路,纵然有时一盛一衰、一衰一盛的作螺旋状的运动,但此亦是循环着前进的、上升的,不是循环着停滞的,亦不是循环着逆反的、退落的,这样子给我们以一个进步的世界观。我们既认定世界是进步的,历史是进步的,我们在此进步的世界中、历史中,即不应该悲观,不应该拜古,只应该欢天喜地的在这只容一趟过的大路上向前行走,前途有我们的光明,将来有我们的黄金世界。这是现代史学给我们的乐天努进的人生观。旧历史观认历史是神造的,是天命的,天生圣人则世运昌明,天降鞠凶则丧乱无已。本着这种史观所编的历史,全把那皇帝王公侯伯世爵这等特权阶级放在神权保护之下,使一般人民对于所遭的丧乱,所受的艰难,是暴虐,是篡窃,是焚杀,是淫掠,不但不能反抗,抑且不敢怨恨。“臣罪当诛,天王明圣”,无论其所受的痛苦,惨酷到如何地步,亦只能感恩,只能颂德,只能发出“昊天不吊”的哀诉,“我生不辰”的悲吟而已。在这种历史中,所能找出来的,只是些上帝,皇天,圣人,王者,决找不到我们的自己。这种历史全把人们的个性,消泯于麻木不仁的状态中,只有老老实实的听人宰割而已。新历史观及本着新历史观编成的历史则不然,他教吾人以社会生活的动因,不在“赫赫”“皇矣”的天神,不在“天亶”“天纵”的圣哲,乃在社会的生存的本身。一个智识的发见,技术的发明,乃至把是等发见发明致之于实用,都是像我们一样的社会上的人人劳作的结果。这种生活技术的进步,变动了社会的全生活,改进了历史的阶段。这种历史观,导引我们在历史中发见了我们的世界,发见了我们的自己,使我们自觉我们自己的权威,知道过去的历史,就是我们这样的人人共同造出来的,现在乃至将来的历史,亦还是如此。即吾人浏览史乘,读到英雄豪杰为国家为民族舍身效命以为牺牲的地方,亦能认识出来这一班所谓英雄所谓豪杰的人物,并非有与常人有何殊异,只是他们感觉到这社会的要求敏锐些,想要满足这社会的要求的情绪热烈些,所以挺身而起为社会献身,在历史上留下可歌可泣的悲剧、壮剧。我们后世读史者不觉对之感奋兴起,自然而然的发生一种敬仰心,引起“有为者亦若是”的情绪,愿为社会先驱的决心亦于是乎油然而起了。这是由史学的研究引出来的“舜人亦人”感奋兴起的情绪。自然,随着史学研究的利益,亦有些弊害影响到我们心性上的。例如治史学的人,临事遇物,常好迟疑审顾,且往往为琐屑末节所拘,不能达观其大者远者,这不能不说是随着史学研究发生的弊害。但若稍窥哲学的门径,此等弊害,均能以哲学的通识达观药之,稍一注意,即能避免。吾信历史中有我们的人生,有我们的世界,有我们的自己,吾故以此小册为历史学作宣传,煽扬吾人对于历史学研究的兴趣,亦便是煽扬吾人向历史中寻找人生、寻找世界、寻找自己的兴趣。 署名:李守常 《百科小丛书》第51种商务印书馆出版 1924年5月 [1]Herodotus 希罗多德(公元前485—前425),希腊历史学家,有“史学之父”之称。 [2]Grote George Grote(1794—1871),格罗特,英国历史学家,曾任伦敦大学副校长,著有《希腊史》(1846—1856,12卷本)。 [3]the Strand街 斯特兰街。 [4]De dignitate et augmentis Scientiarum(of the Dignity and Advancement of Learning) 《论学问之尊贵与进步》,培根著,1623年拉丁文版,括号内为该书英文译名。 [5]Polyphemus 波吕斐摩斯,荷马史诗《奥德赛》(Odyssey)中的独眼巨人,又称Cyclopes,曾将奥德赛等囚禁在洞中,最后被奥德塞灌醉并刺瞎独眼。 [6]Cyclopes岛的首长出何美儿Homer诗 塞克娄匹茨,希腊神话中奥德塞曾访问过的一个独眼巨人居住的岛屿。 [7]Philosophia prima 基础哲学。 [8]De Augmentis 进步、进展。 [9]奥古士丁(Augustin) 今译奥古斯丁(Aurelinus Augustinus,约354—430),罗马帝国末期的基督教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初任修辞学教师,后任主教,以新柏拉图主义哲学论证基督教义,使哲学与神学合二为一。宣扬“原罪说”,即每个人生来是有罪的,只有信仰上帝的人才能获得救赎。又创“神国说”,认为全部历史只是“人国”与“神国”的竞争,最终“人国”将为“神国”取代,“神国”在世间的体现即是基督教会,宣扬教权至上论。主要著作有《神国论》(一译《论上帝之城》)、《忏悔录》等。 [10]哥白尼(Copernicus) 哥白尼(1473—1543),波兰天文学家。曾入克拉科夫大学、意大利波伦亚大学、帕多瓦大学研习天文学、数学、医学。坚持观察天体30余年,约于1536年撰成名著《天体运行论》(1543年出版),建立了“太阳中心说”(即日心说或地动说),推翻了人们奉行一千多年的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使自然科学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使人们的宇宙观发生划时代的新变化。 [11]凯蒲儿(Kepler) 今译开普勒,一译刻卜勒(1571—1630),德意志天文学家。他进一步发展哥白尼的学说,发现行星运行的三大定律,即:第一、行星运行的轨道是椭圆形的,太阳位于椭圆的一个焦点上;第二、太阳中心与行星中心间的连线在轨道上所扫过的面积与时间成正比例;第三、行星在轨道上运行一周的时间的平方与其至太阳的平均距离的立方成正比例。主要著作有《新天文学》等。 [12]加理略(Galilei) 今译伽利略(1564—1642),意大利物理学家、天文学家、近代实验科学的奠基人之一。曾任比萨大学和帕多瓦大学数学教授。发现自由落体定律,否定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下落的速度与重量成比例”的传统见解。发明天文望远镜,首次发现月球有山谷、火山痕迹,太阳有黑子,水星有4颗卫星,银河由星体组成等,进一步论证发展了哥白尼学说。1633年被罗马异端裁判所判处终身监禁。主要著作有《关于托勒密与哥白尼的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星空使者》等。 [13]奈端(Newton) 今译牛顿(1642—1727),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毕业于剑桥大学并为该校教授。在伽利略成就基础上,创立“牛顿运动定律”,奠定经典力学的基础。在开普勒成就基础上,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热学方面,创立冷却定律。光学方面,发现白光为不同波长的光所构成,确立光谱学理论基础。天文学方面,制作反射望远镜。数学方面,提出“流数法”,是微积分创始人之一。 [14]苏格拉的(Socrates) 今译苏格拉底(前469—399),古希腊哲学家。认为“认识自己”是人类的第一要务。主张有知识、有德性的少数人治国。反对民主政体。宣扬灵魂不死和灵魂轮回。在逻辑学上首次提出归纳和定义的方法。其思想言行对柏拉图有很大的影响。 [15]Charlemagne Emperor Charlemagne(约442—814),查理曼、法兰克国王,800年在罗马称帝。 [16]Michelet JulesMichelet(1798—1874),米歇尔,法国历史学家。 [17]海尔革(Hellwald) 今译海克尔(1834—1919),德国博物学家、医学博士,动物学教授。根据动物形态学与胚胎学的研究成果,提出生物发生律,为生物进化论提供有力论证。主要著作有《宇宙之谜》、《人类发展史》、《自然创造史》、《生命的奇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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