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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一大期间在中共党团会议上的发言


  (一九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我发现,从北京到广州,存在这样一种气氛:我们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却不打算支持它,而只想利用它。所以有你们所说的那个行动纲领就足够了,可以不去争取更多的东西。

  关于4点分歧意见,有可能后两点被采纳,而对前两点仍保留自己意见。今天早晨,我曾同几位代表一起去孙那里,孙非常高兴地接待了我们,并展示了他自己制订的政府行动纲领。他说:“我想宣布成立全国政府,因为我们从海关冲突的经验中看出,只要我们没有一个正式的全国政府,就很难进行反对同盟者的斗争。一旦我们不得不向他们宣战,就算我们遭到失败,但不是作为一小撮匪徒,而是作为全国政府。所以必须根据这样一个行动纲领来建立这个政府。”

  关于民族问题,他的行动纲领说,在中国内部所有民族都拥有自决权。这是其中明确指出的,而我们反对列强争取完全独立。

  所以我认为,对第一点的修改可以不必过于坚持,按照三民主义进行的土地改革是孙的骄傲,他认为这是他的发明。

  关于土地储备问题也可以不坚持,因为如果我们反对赎买的人太少,那么我们现在公开反对土地所有者合适吗?我们谈到大土地所有者问题,但这在我们的定义中是指很大的土地所有者,但在中国总的说来这样的土地所有者不多。当然可以坚持这一点,但在中国的条件下,这样的土地所有者往往是不大的。我们可以坚持让农民得到土地,而不指出其来源。

  录自《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第一卷第四部分《国民党改组及其初步成果》第468—469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

  [1]题解 1924年1月20—30日,国民党第1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1月18日,鲍罗廷召集中共党团会议,出席大会的20名共产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会议期间共产党代表进行活动的组织形式问题。由毛泽东首先发言,报告昨已拟“分成几个小组,而不是集中在一起出席全体会议的决定。”鲍对此感到不解,毛又作了解释。说明按经验“不应该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在讨论每个问题时有特殊的组织形式。”因为,那样做“会引起其他团体有组织的反对”。于是,鲍提出用一个“委员会”来进行工作。李大钊由此提出补充意见。他说:“我建议除了委员会之外,还组织委员会同各独立代表团的联席会议。”鲍和其他人都同意,形成决定,由3名中央委员即谭平山、李大钊、毛泽东加上邀请一名团中央的委员组成大会期间的一个“委员会”,必要时与4个小组的代表(每组1名)组成联席会议进行工作。继而讨论会议宣言文件,由鲍罗廷作了长篇报告。提出在起草过程中,在四个问题上与孙中山等存在分歧,听取党内意见。即:(一)对少数民族是否现在就必要建立组织上的联系和实行合作(对方),还是现在不要着手建立组织上的联系,而只限于同这些少数民族实行友好互谅,随着宣传鼓动和革命运动的发展,再着手同他们实行合作和建立组织联系(国际)?(二)宣布向无地农民和佃农提供土地,但并不提土地的来源(对方),还是提对大土地所有者和所有者不耕种的土地实行“剥夺”、建立“土地储备”、反对“赎买的宣传”(国际)?(三)在民权主义条款中要不要说这是向“先进的民主国家”学来的?(四)要不要称“中国工人以其勤劳著称于世”?鲍认为,后两点或许没有任何分歧,他们会同意干脆删掉。鲍报告后,李大钊首先作了这篇发言。随后,谭平山、毛泽东赞同李大钊的意见,毛泽东还谈到农民运动中的实际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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