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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委员会致校长之报告书(一)


  (一九二〇年五月七日)

  今将图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之七项,报告如左:

  一、预算案内之添购图书费,应定为每年六万元。

  二、图书部应设购书课。

  三、整理日报目录并添购南方各报。

  四、建议总务处组织消防队,以防火险,并从速建筑图书馆。

  五、纸片目录,每类应编总号数。

  六、各研究所阅览室书籍,均归图书部登录编目。

  七、订购书籍之函件,应编号存底。

  校长钧鉴。

  图书委员会 1920年5月7日

  图书委员长 顾孟余

  图书委员 李大钊①马 衡 孙国璋

  陈世璋陈启修 朱希祖

  《北京大学日刊》

  1920年5月10日原件存北京大学档案馆

  ①李大钊经章士钊先生推荐,1918年1月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按1919年10月21日校评议会议决的《评议会选举法》规定,评议会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综合全校教授总数互选五分之一”,二是“加入教务长、庶务主任、图书馆主任、仪器室主任,但无表决权”。根据这一规定,李大钊自然成为1919年11月25日组成的校评议会的评议员之一。同年12月8日,蔡元培校长在《北京大学日刊》公布,委任图书部主任李大钊为校总务委员会6位总务委员之一,12月11日又在日刊公布,指任李大钊为校图书委员和学生自治委员。1920年6月22日,校评议会派李大钊加入“修改职员(教职员统称)待遇章程委员会”,任委员。1920年7月8日校评议会特别会议全体议决:“图书馆主任改为教授”,7月23日,文牍课发出请“李大钊先生为本校教授聘书”;同年10月1日,注册部在《北大日刊》发出通告:“李大钊先生担任史学系唯物史观研究,自来周(开)始授课”,11月,他又担任本科政治学系教授,后又任本科经济学系教授。1920年10月14日,《北大日刊》发布校长《蔡元培启事》,宣布1920年度到1921年度校评议会选举结果,李大钊以教授身份当选为本届北京大学评议会评议员,并继续被校长指任为校总务委员会和图书委员会委员。此后在1921年、1922年和1923年连续3届的校评议会换届选举中,他连续当选,并连续被指任为总务委员会委员、图书委员会委员(此职1923年由新任图书馆主任皮宗石接替),1923年度至1924年度改任学生事业委员会委员长;1922年12月2日,李大钊在《北大日刊》发表“已辞图书主任职务”的《辞职启事》,事隔三日,12月5日,日刊发表《校长办公室通告》:“请李守常教授担任”“校长室秘书职务”。李大钊任这一职务近两年,直至1924年10月7日“因事告假出京”。另据1925年2月,蒋梦麟给蔡元培的信中说:“守常已回京,仍任校长室秘书”。由此看来,李大钊1925年时,仍是校长室秘书。(以上史实均见1918年至1924年《北京大学日刊》《北大职员录》及《北大评议会议事录》。其原件均存北大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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