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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古代哲学的终局 第二章 所谓法家 二、所谓“法家”的人物及其书


  (一)管仲与《管子》

  管仲在老子、孔子之前。他的书大概是前三世纪的人假造的,其后又被人加入许多不相干的材料(说详第一篇)。但此书有许多议论可作前三世纪史料的参考。

  (二)申不害与《申子》

  申不害曾作韩昭侯的国相。昭侯在位当西历前358至前333年。大概申不害在当时是一个大政治家。(《韩非子》屡称申子。《荀子·解蔽篇》也说:“申子蔽于势而不知智。由势谓之,道尽便矣。”)《韩非子·定法篇》说:“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又说:“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

  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顾千里校疑当作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依此看来,申不害虽是一个有手段(所谓术也)的政治家,却不是主张法治主义的人。今《申子》书已不传了。诸书所引佚文,有“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置法而不变”等语,似乎不是申不害的原著。

  (三)商鞅与《商君书》

  卫人公孙鞅于西历前361年入秦,见孝公,劝他变法。孝公用他的话,定变法之令,“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史记》云:“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与此互相印证)。

  赏厚而信,刑重而必。”(《韩非子·定法》篇)公孙鞅的政策只是用赏罚来提倡实业,提倡武力(《史记》所谓“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是也)。这种政策功效极大,秦国渐渐富强,立下后来吞并六国的基础。公孙鞅后封列侯,号商君,但他变法时结怨甚多,故孝公一死,商君遂遭车裂之刑而死(西历前338年)。商君是一个大政治家,主张用严刑重赏来治国。故他立法:“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韩非子·定法》篇)又“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新序)这不过是注重刑赏的政策,与法理学没有关系。今世所传《商君书》二十四篇(《汉书》作二十九篇),乃是商君死后的人所假造的书。如《徕民篇》说:“自魏襄以来,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魏襄王死在西历前296年,商君已死四十二年,如何能知他的谥法呢?《徕民篇》又称“长平之胜”,此事在前260年,商君已死七十八年了。书中又屡称秦王。秦称王在商君死后十余年。此皆可证《商君书》是假书。商君是一个实行的政治家,没有法理学的书。

  以上三种都是假书,况且这三个人都不配称为“法家”。这一流的人物——管仲、子产、申不害、商君——都是实行的政治家,不是法理学家,故不该称为“法家”。但申不害与商君同时,皆当前四世纪的中叶。他们的政策,都很有成效,故发生一种思想上的影响。有了他们那种用刑罚的政治,方才有学理的“法家”。正如先有农业,方才有农学;先有文法,方才有文法学;先有种种美术品,方才有美学。这是一定的道理。如今且说那些学理的“法家”和他们的书:

  (四)慎到与《慎子》

  见上章。

  (五)尹文与《尹文子》

  见上章《汉书·艺文志》尹文在“名家”是错的。

  (六)尸佼与《尸子》

  尸佼,楚人(据《史记·孟荀列传》及《集解》引刘向《别录》。班固以佼为鲁人,鲁灭于楚,鲁亦楚也。或作晋人,非)。古说相传,尸佼曾为商君之客;商君死,尸佼逃入蜀(《汉书·艺文志》)。《尸子》书二十卷,向来列在“杂家”。今原书已亡,但有从各书里辑成的《尸子》两种(一为孙星衍的,一为汪继培的。汪辑最好)。据这些引语看来,尸佼是一个儒家的后辈,但他也有许多法理的学说,故我把他排在这里。即使这些话不真是尸佼的,也可以代表当时的一派法理学者。

  (七)韩非与《韩非子》

  韩非是韩国的公子,与李斯同受学于荀卿。当时韩国削弱,韩非发愤著书,攻击当时政府“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因主张极端的“功用”主义,要国家变法,重刑罚,去无用的蠹虫,韩王不能用。后来秦始皇见韩非的书,想收用他,遂急攻韩。韩王使韩非入秦说存韩的利益(按《史记》所说。李斯劝秦王急攻韩欲得韩非,似乎不可信。李斯既举荐韩非,何以后来又害杀他。大概韩王遣韩非入秦说秦王存韩,是事实。但秦攻韩未必是李斯的主意)。秦王不能用,后因李斯、姚贾的谗言,遂收韩非下狱。李斯使人送药与韩非,叫他自杀。韩非遂死狱中,时为西历前233年。

  《汉书·艺文志》载《韩非子》五十五篇。今本也有五十五篇。但其中很多不可靠的。如《初见秦篇》乃是张仪说秦王的话,所以劝秦王攻韩。韩非是韩国的王族,岂有如此不爱国的道理?况且第二篇是《存韩》。既劝秦王攻韩,又劝他存韩,是决无之事。第六篇《有度》,说荆、齐、燕、魏四国之亡。韩非死时,六国都不曾亡。齐亡最后,那时韩非已死十二年了。可见《韩非子》决非原本,其中定多后人加入的东西。依我看来,《韩非子》十分之中,仅有一二分可靠,其余都是加入的。那可靠的诸篇如下:

  《显学》《五蠹》《定法》《难势》
  《诡使》《六反》《问辩》

  此外如《孤愤》《说难》《说林》《内外储》,虽是司马迁所举的篇名。但是司马迁的话是不很靠得住的(如所举《庄子》《渔父》《盗跖》诸篇,皆为伪作无疑)。我们所定这几篇,大都以学说内容为根据。大概《解老》《喻老》诸篇,另是一人所作。《主道》《扬権》(今作扬权,此从顾千里校)诸篇,又另是一派“法家”所作。《外储说·左上》似乎还有一部分可取。其余的更不可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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