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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文法概论(6)


  我看了《水浒传》里这几条例,心里早已提出一个假设:“这种‘了’字是用来表示虚拟的口气(Subjunctive Mood)的。”上文引的五个例,都是虚拟(假定)的因果句子;前半截的虚拟的“因”,都有“若”字表出,故动词可不必变化;后半截虚拟的“果”,都用过去式的动词表出,如“便休了”,“便有了”,都是虚拟的口气。因为是虚拟的,故用过去式的动词表示未来的动作。

  这个假设是第二步。有了这个假设的通则,我再做第三步,另举一些例:

  (例六)我们若去求他,这就不是品行了。——(《儒林外史》)

  (例七)若还是这样傻,便不给你娶了岱。——(《石头记》)

  这两例与上五例相符合。我再举例:

  (例八)你这中书早晚是要革的了。—— (《儒》)

  (例九)我轻身更好逃窜了。——(《儒》)

  这都是虚拟的将来,故用“了”字。我再举例:

  (例十)只怕你吃不得了。—— (《水》)

  (例十一)可怜我那里赶得上,只怕不能够了。——(《石》)

  (例十二)押司来到这里,终不成不进去了?——(《水》)

  这都是疑惑不定的口气,故都用虚拟式。我再举例:

  (例十三)好汉息怒。且饶恕了,小人自有话说。——(《水》)

  (例十四)不要忘了许我的十两银子。——(《水》)

  (例十五)你可别多嘴了。——(《石》)

  这些本是命令的口气,因为命令式太重了,太硬了,故改用虚拟的口气,便觉得婉转柔和了。试看下文的比较,便懂得这个虚拟式的重要。

  文法1

  我举这些例来证明第二步提出的假设:“这种‘了’字是用来表示虚拟的口气的。”这个假设若是真的,那么,这一类的“了”字,应该都可用这个假设去解释。第三步举的例果然没有例外,故这条通则可以成立。

  这种研究法叫做归纳的研究法。我在上文说过,归纳法是根本法。凡不懂得归纳法的,决不能研究文法。故我要再举一类的例,把这个方法的用法说的格外明白些。

  马建忠作《文通》,用的方法很精密,我们看他自己说他研究文法的方法:

  古经籍历数千年传诵至今,其字句浑然,初无成法之可指。乃同一字也,同一句也,有一书迭见者,有他书互见者。是宜博引旁证,互相比拟,因其当然,以进求其所同所异之所以然,而后著为典则,义类昭然。(《例言》)

  他又说:

  愚故罔揣固陋,取《四书》、《三传》、《史》、《汉》韩文,……兼及诸子《语》(《国语》)、《策》(《国策》),为之字栉句比,繁称博引,比例而同之,触类而长之。穷古今之简篇,字里行间,涣然冰释,皆有以得其会通。

  这两段说归纳的研究法都很明白。我可引《文通》里的一条通则来做例:

  (例一)寡人好货。寡人好色。寡人好勇。

  (例二)客何好?客何事?客何能?

  例一的三句,都是先“主词”,次“表词”,次“止词”(主词《文通》作起词。表词《文通》作语词)。例二的三句都是先“主词”,次“止词”,“表词”最后。何以“寡人好货”的“货”字不可移作“寡人货好”?何以“客何好”不可改作“客好何”?

  我们用归纳法的第一步,看了这例二的三个例,再举几个同类的例:

  (例三)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孟》)

  (例四)生揣我何念?——(《史》)

  看了这些例,我们心里起一个假设:

  (假设一)“凡‘何’字用作止词,都该在动词之前。”

  这是第二步。 我们再举例:

  (例五)夫何忧何惧?——(《论》)

  (例六)客何为也?——(《史》)

  这些例都可以证明这个假设可以成为通则。我们旦叫他做“通则一”。这是第三步。

  这个“何”字的问题是暂时说明了。但我们还要进一步,问:“何以‘何’字用作止词便须在动词之前呢?”我们要解答这问题,先要看看那些与“何”字同类的字是否与“何”字有同样的用法。先看“谁”字:

  (例七)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左》)

  (例八)朕非属赵君,当谁任哉?——(《史》)

  (例九)吾谁欺?欺天乎? ——(《论》)

  从这些例上,可得一个通则:

  (通则二)“凡‘谁’字用作止词,也都在动词之前。”

  次举“孰”字的例:

  (例十)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孰从而听之?——(《韩》)

  次举“奚”字:

  (例十一)问戚奚事,则挟策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庄》)

  (例十二)子将奚先?——(《论》)

  次举“胡”、“曷”等字:

  (例十三)胡禁不止?——(《汉》)

  (例十四)昂令不行?——(《汉》)

  我们看这些例,可得许多小通则:可知何,谁,孰,奚,曷,胡,等字用作止词时,都在动词之前。但这些字都是“询问代名词”,故我们又可得一个大通则:

  “凡询问代词用作止词时,都该在动词之前。”

  这条通则,我们可再举例来试证;若没有例外,便可成立了。

  得了这条通则,我们就可以知道“客何好”的“何”字所以必须放在“好”字之前,是因为“何”字是一个询问代词用作止词。这就是《文通》的《例言》说的“博引旁证,互相比拟,因其当然,以进求其所同所异之所以然”。我们若把上文说的手续合为一表,便更明白了:

  文法2

  这就是《文通自序》说的“比例而同之,触类而长之,……皆有以得其会通”。这就是归纳的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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