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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上梁山(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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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信颇能用白话作散文,但尚未能用之于韵文。私心颇欲以数年之力,实地练习之。倘数年之后,竟能用文言白话作文作诗,无不随心所欲,岂非一大快事? 我此时练习白话韵文,颇似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可惜须单身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同行。然我去志已决。公等假我数年之期。倘此新国尽是沙碛不毛之地,则我或终归老于“文言诗国”,亦未可知。倘幸而有成,则辟除棘荆之后,当开放门户,迎公等同来莅止耳。“狂言人道臣当烹。我自不吐定不快,人言未足为轻重。”足下定笑我狂耳。……(八月四日) 这封信是我对于一班讨论文学的朋友的告别书。我把路线认清楚了,决定努力做白话诗的试验,要用试验的结果来证明我的主张的是非。所以从此之后,我不再和梅任诸君打笔墨官司了。信中说的“可惜须单身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而行”,也是我当时心里感觉的一点寂寞。我心里最感觉失望的,是我平时最敬爱的一班朋友都不肯和我同去探险。一年多的讨论,还不能说服一两个好朋友,我还妄想要在国内提倡文学革命的大运动吗? 有一天,我坐在窗口吃我自做的午餐,窗下就是一大片长林乱草,远望着赫贞江。我忽然看见一对黄蝴蝶从树梢飞上来;一会儿,一只蝴蝶飞下去了;还有一只蝴蝶独自飞了一会,也慢慢的飞下去,去寻他的同伴去了,我心里颇有点感触,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所以我写了一首白话小诗,题目就叫做《朋友》(后来才改作《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八月二十三日) 这种孤单的情绪,并不含有怨望我的朋友的意思。我回想起来,若没有那一班朋友和我讨论,若没有那一日一邮片,三日一长函的朋友切磋的乐趣,我自己的文学主张决不会经过那几层大变化,决不会渐渐结晶成一个有系统的方案,决不会慢慢的寻出一条光明的大路来。况且那年(一九一六)的三月间,梅觐庄对于我的俗话文学的主张,已很明白的表示赞成了。(看上文引他的三月十九日来信。) 后来他们的坚决反对,也许是我当时少年意气太盛,叫朋友难堪,反引起他们的反感来了,就使他们不能平心静气的考虑我的历史见解,就使他们走上了反对的路上去。但是因为他们的反驳,我才有实地试验白话诗的决心。庄子说得好:“彼出于是,是亦因彼”。一班朋友做了我多年的“他山之错”,我对他们,只有感激,决没有丝毫的怨望。 我的决心试验白话诗,一半是朋友们一年多讨论的结果,一半也是我受的实验主义的哲学的影响。实验主义教训我们:一切学理都只是一种假设;必须要证实(verified),然后可算是真理。证实的步骤,只是先把一个假设的理论的种种可能的结果都推想出来,然后想法子来试验这些结果是否适用,或是否能解决原来的问题。我的白话文学论不过是一个假设,这个假设的一部分(小说词曲等)已有历史的证实了;其余一部分(诗)还须等待实地试验的结果。我的白话诗的实地试验,不过是我的实验主义的一种应用。所以我的白话诗还没有写得几首,我的诗集已有了名字了,就叫做《尝试集》。我读陆游的诗,有一首诗云: 能仁院前有石像丈余,盖作大像时样也。 江阁欲开千尺像, 云龛先定此规模。 斜阴徒倚空长叹, 尝试成功自古无。 陆放翁这首诗大概是别有所指,他的本意大概是说:小试而不得大用,是不会成功的,我借他这句诗,做我的白话诗集的名字,并且做了一首诗,说明我的尝试主义: 尝试篇 “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这话未必是。 我今为下一转语,自古成功在尝试。 请看药圣尝百草,尝了一味又一味。 又如名医试丹药,何嫌六百零六次。 莫想小试便成功,哪有这样容易事! 有时试到千百回,始知前功尽抛弃。 即使如此已无愧,即此失败便足记。 告人此路不通行,可使脚力莫浪费。 我生求师二十年,今得“尝试”两个字。 作诗做事要如此,虽未能到颇有志。 作“尝试歌”颂吾师,愿大家都来尝试! (八月三日) 这是我的实验主义的文学观。 这个长期讨论的结果,使我自己把许多散漫的思想汇集起来,成为一个系统。一九一六年的八月十九日,我写信给朱经农,中有一段说: 新文学之要点,约有八事: (一)不用典。 (二)不用陈套语。 (三)不讲对仗。 (四)不避俗字俗语。(不嫌以白话作诗词。) (五)须讲求文法。(以上为形式的方面。) (六)不作无病之呻吟。 (七)不摹仿古人。 (八)须言之有物。(以上为精神[内容]的方面) 那年十月中,我写信给陈独秀先生,就提出这八个“文学革命”的条件。次序也是这样的;不到一个月,我写了一篇《文学改良刍议》,用复写纸抄了两份,一份给《留美学生季报》发表,一份寄给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胡适文存》卷一,页七——二三)。在这篇文字里,八件事的次序大改变了: (一)须言之有物。 (二)不摹仿古人。 (三)须讲求文法。 (四)不作无病之呻吟。 (五)务去烂调套语。 (六)不用典。 (七)不讲对仗。 (八)不避俗字俗语。 这个新次第是有意改动的。我把“不避俗字俗语”一件放在最后,标题只是很委婉的说“不避俗字俗语”,其实是很郑重的提出我的白话文学的主张。我在那篇文字里说: 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为文学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语”之论也。盖吾国言文之背驰久矣。自佛书之输入,译者以文言不足以达意,故以浅近之文译之,其体已近白话。其后佛氏讲义语录尤多用白话为之者,是为语录体之原始。及宋人讲学,以白话为语录,此体遂成讲学正体(明人因之)。当是时,白话已久入韵文,观宋人之诗词可见。及至元时,中国北部在异族之下三百余年矣。此三百年中,中国乃发生一种通俗行远之文学,文则有《水浒》《西游》《三国》,曲则尤不可胜计。以今世眼光观之,则中国文学当以元代为最盛;传世不朽之作,当以元代为最多。此无可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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