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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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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的本刊付印之日,正是国联行政院会议开幕的第一天,也是日本政府发表对李顿报告的意见书全文的第二天。这次国联行政院会议对中日事件如何处理,有何结果,我们此时还不能有可靠的推论。日本政府的意见书,我们没有看见全文,只见了一篇短的摘要,但可以从这摘要上推知那是一篇很蛮横无理的对世界公论的挑战书。我们在没有看见全文之前,尽可以不理会他。世界上虽然也偶有为日本辩护的议论,然而在大体上我们可以相信这一篇意见书是不会变更世界谴责日本的公论的。 只有一点,在这个时期似乎值得我们的讨论。日本此次发表的意见书好像特别注重“中国不成一个有组织的国家”和“中国自民国以来迄今日系近于无政府的状态”那两句旧话。对于这种论调,李顿报告书(页十七,外部译本页二二)已替我们提出这样的答复了: 中国过渡时代的景况——那不能避免的政治,社会,文化,道德的紊乱——虽然是很可以使她的缺少耐心的朋友们失望,并且引起足以危害和平的敌意,然而中国尽管有种种的困难,阻碍和失败,却也做到了不少的进步。在这一次争执之中,常常有人发议论,说中国“不是一个有组织的国家”,或者说她“陷于完全纷乱和骇人听闻的无政府状态之中”,并且说,中国的现状应使她失去国联会员国的资格,不得继续享受国联盟约里的保护条文的保障。 在这一点上,我们何妨回头想想,在华盛顿会议的时候,与会的列强所持的态度完全不是这样的。然而,在那时候,中国有两个完全分离的政府,一在北京,一在广州;国内又有大帮匪乱,内地的交通时常受障害;而漫及全国的内战当时正在准备中。1922年1月13日,华府会议还正在开会时,内战的通牒竟送达中央政府;战事的结果,中央政府于五月间被推翻;后来北京成立了新政府,张作霖上将在七月间竟宣告东三省独立。当时中国至少有三个号称独立的政府,其他实际上自主的省分还不算咧。 现在虽然在有些省分内中央政府的权力还是薄弱的,究竟还没有公然否认中央政权的;若中央政府能这样继续存在,各省行政,军队与财政,都可望逐渐变成“国家的”性质。去年九月间国联大会所以选举中国入行政院,上述的几点当然是其原因之一。 李顿报告书答辩此点,用华府会议时代的中国政治状态来作比较,说,当日与会的列强(日本在内)并不曾因中国有内乱而否认中国的国家资格;又说,中国今日的政治状况比1922(民十一年)好的多了,所以1931年9月有被选入国联行政院的资格。其实日本人攻击中国不成一个有组织的国家的论调,是去年9月以后才起来的,起初不过是一两个阿世的法政学者倡出此说;10月中上海开太平洋国际学会,有一个日本代表提起此说,引起中国代表的责难,后来这位日本会员还当众道歉,说他不过是引证一位英国法理学家的理论,他自己并不信此说!但日本的军阀认此说为可以利用,在这一年之中,此种论调就屡次见于日本政府的公牍及宣言之中,成为日本侵略政策的唯一辩护理由了!我们看这种论调在这一年中骤然变时髦的历史,可以明了日本军阀政客的行为真是药死了人然后补开脉案,绞死了人然后搜求证据! 话虽如此,我们自己却不可不反省。我们不应该引李顿报告书中答辩日本人的话来替自己解嘲;我们不应该自安于这个过渡时期不可避免的紊乱状态之中。我们明知道敌人诋毁我们的话是一种借口,但我们应该努力不再给敌人有可以借口的材料。我们固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组织的国家,但我们的政治组织确有应该努力改进的必要。我们看此次山东内战的发生与处分,我们看此次四川内战的扩大,这都应该使我们低下头来感觉莫大的耻辱,感觉我们真有不敢抬头的羞耻。我们应该承认自己太不努力,太不长进,所以过渡过了二十年还不曾渡过这些不能避免的紊乱。 眼前就是中国国民党的三中全会了。我们希望,在那个大会的席上,负有政治责任的诸公,应该把一切对人对党派的小问题都暂时搁起,打起精神来想想中国当前的唯一大问题,就是:怎样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怎样组织一个可以肩负救国大责任的统一政府?日本军阀政客诋毁中国不统一,无组织,无政府的议论,别人可以不睬,负有政治责任的国民党诸公却不可不读,不可不铭刻在心上。如果这样空前的国耻与国难还不能惊醒我们的迷梦,如果敌人这样的公然嘲骂还不能督促我们努力做到统一国家的目标,那么,这个民族真不配自立于天地之间了! 本年8月29日汪精卫先生在中央党部纪念周的会场上有一篇演说,提出“用何方法达到统一的目的”的问题。他提出了三项办法: 第一,能够统一的各省,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应替他们解决困难,极力整顿,建树起近代政治的榜样来。 第二,名义上服从中央而实际上不完全一致的各省,应该详密考察他们的政治;其中有一部分较好的,应该打算以建设来求统一,以均权来求共治;但是最低限度也要做到共赴国难的目的。 第三,民众组织起来,如国民参政会以及各省各县的民意机关。因为必须民主政治扶植起来,各省割据的局面才能根本推翻。 这三项办法,其实是一个办法的三个步骤。我们认为这是国民党的领袖人物第一次公然承认一个不必完全求一致的统一方案,这是值得全国关心政治的人的注意的。近年来谈统一者的大病就在于妄想全国一色的统一,而不肯虚心承认事实上的不能一致。因为梦想一致,所以一面要用武力去统一,一面对于鞭长莫及的省分又只求名义上的“易帜”,而不复计划逐渐“国家化”的步骤。汪精卫先生这篇演说的精采地方在于老实承认一个不一致的统一国家,把全国分作两个大门类,一是“能够统一”的直辖省分,一是“名义上服从中央而实际不完全一致的”远道省分。前者譬如德意志的普鲁士,是必须努力整顿成一个近代政治的榜样的。后者他又分作两小类,一类是政治较像样的,应该“以建设来求统一,以均权来求共治”。一类是政治落后的,应该至少也要能共赴国难。 在这里,我们可以指出,汪先生的计划在实际上就是一种联邦式的统一国家。若有人嫌“邦”字刺眼,不妨说是一个联省的统一国家。其实这是一个文字上的争执,不成实际上的问题。如罗文干先生在他的《狱中人语》里曾有反对联邦论的话: 北美……各邦或人种不同,或宗教不同,或言语不同,法律不同,风俗不同。简言之,大抵皆先有邦而后有国。我则何如乎?我则先有国而后有省,人种,宗教,法律,言语,文化也无不同。彼由邦而必使成国,今我已成国而再强分为邦,予期期以为不可也。 然而他在同书里又说: 省之组织,亦宜予以多少之权,自定制度。二十二行省,情状贫富不同,地势及人才互异,若强为一律,详细规定,事实不能。 其实新疆与广东福建的不同,何止美国罗得岛与乌尔芒(Rhode Islnd and Vermont)的不同?美国最初之十三州何尝有人种言语风俗等等不同呢?(法律有小差异)罗先生也承认各省“贫富不同,地势及人才互异”,所以也主张各省应有多少“自定制度”之权。我所谓“邦”,也不过如此而已。至于“已成国而再强分为邦”之说,事实上也不然。今日之大患正因为五六十年来,离心力超过于向心力,分崩之势远过于统一之势,二十二省无一省不曾宣告过“独立”,今日虽有名义上的服从中央,事实上各省自主的程度远过于美国与德国的各邦:军队是独立的,是可以自由开战的,官吏是省派的或防区军人派的,税收是各地自为政的,货物过省境是须抽重税的,甚至于过防区也须抽重税的:省久已成为邦,所以有“由邦再组成国”的需要了(但我已说过,邦与省只是文字之争,我决不愿固执)。 言归正传。汪先生提出的“以均权来求共治”一句话,最可以表示他心里确有联省式的统一制的意义。均权的意义应该是把中央与地方的权限明白订定:或中央列举权限,而其余权限都归各省依各省的情形自行订定;或明订地方权限,而其余权限统归中央。依现在国内的情形,似应该采用中央列举权限而以余权归地方的方式。汪先生所谓“以建设来求统一”一句话的意思不很明了;依我的揣度,他的意是要用铁路,电线,无线电,航空等等交通上的建设来连贯那较远的省分,使他们逐渐和那中央直辖的区域打成一片。 最后,汪先生的第三项办法,“扶植民主政治来根本推翻各省的割据局面”,我们也认为很重要。现在统一的最大障碍是在各地割据的局面之上绝没有一个代表全国或全省人民的机关,所以割据分裂的趋势终无法挽回。挽救的方法只有在各割据防区之上建立全省民意机关,在各省割据区域之上建立全国民意机关。只有国会和省议会一类的民意机关可以超越一切割据的区域,造成一个统一国家的最高统治权的基础。也只有这一类的民意机关可以领导民众在法律的轨道内逐渐造成制裁割据军阀的势力。(关于民意机关的问题,将来另有讨论。) 所以汪精卫先生的三项办法,可以归纳成几个原则: (一)从近处下手,先造成一个模范的中央政治区。 (二)发展交通,以造成统一国家的物质的基础。 (三)中央与地方均权,以造成共治的统一。 (四)建立民意机关,以造成超越割据局面的“全国的”最高统治权,以造成统一国家的政治的基础。 我们觉得这个方案是值得认真的考虑与试行的。我们希望在三中全会中有这一类的议题与讨论。倘使日本人的冷嘲热骂能够使中国从分裂紊乱之中爬出来走上统一的道路,这一年的苦痛的代价也还不算完全没有结果。 廿一,十一,廿一夜 (原载1932年11月27日《独立评论》第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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