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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二帝國:已有突破,但未竟事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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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創建的典章制度】 在中國帝王之中,李世民可算是最具有人身上的吸引力。隋朝末年群盜蜂起,世民慫恿父親李淵(時為唐國公)乘機稱帝,當時他才十六歲。迄至二十四歲時,他在鞏固朝廷削平群雄的關頭最著戰功。他有惻隱之心而又好奇心重,不懼危難也不辭勞瘁。他常直接指揮戰鬥,有時以數騎在前鋒之外與敵方將領談判。在作為一個政治人物的立場上講,他以一群智囊人物(多數為具有眼光的讀書人)追隨其左右。雖說唐朝制度大致循服隋朝的前例,內中實施的細則乃由於李世民的經理而產生。他在位共二十三年,本章一開始就提到,唐朝制度從當時的眼光看來近於至善,其中大部之功績應屬於此位青年君主。除了名義之外,李世民實為朝代的創始人。 唐朝中央政府的一大特色為「三省分工」。尚書省總攬六部,執行經常業務;中書省可視為設計廳,主持重要的敕詔起草,及有關於制度的更革;門下省則可以視作一種覆核機關,其官員審查各種公文,更正錯誤,有時提議政務上的調查。唐朝帝國政府所公布的各種規定,以律、令、格、式四大項目區分,大概律指刑法,令為行政上的指示,格為衙門內的規章,式為執行時的細則(因為當時的思想及習慣不同,以上只略示今日看來的大要)。這種組織上的區別,適合於重造帝國時的秩序安排。當日本人將此體系施行於他們國內時,即稱之為「律令政治」。 只是機警的讀者不難一眼看出,這體系與時下西洋所謂「互相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截然不同。李唐政府體制之內,沒有任何構成的因素代表選區(constituency)的利益;因此一種獨立的司法機關不可能在這樣的根基上出現。不論唐太宗李世民如何的開明,他的政府無可避免為一種專制體制。只不過因為儒教的紀律,促使當今天子在內部製造了些許監督方式來警惕他本身。史籍裡曾記載李世民有一次與臣下商議之後怒氣沖沖的自言自語:「有朝一日我要殺掉這老農夫!」他的皇后問他何所指,原來心直口快的魏徵,因為皇上的寬容,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揭舉御前的錯誤。這次皇后機靈應變,趁換著朝服時,慶賀至尊有此不怕死的忠臣,實為社稷之福。可是這故事也暴露李唐政體的合理化,其立場至為窄狹。它代表著皇帝之意志力,乃是一種人身上的品德,而非組織結構上之力量。 然則,我們也不能說中國人天性不容於代議政治。前一章我們曾談到,漢朝以一種推薦制度使百官來自各地區,可是代議政治無從下手,因為下端的小自耕農每人只有小塊耕地,而全國如是之農戶以百萬千萬計,如果以資產作選舉的標準,則等於承認兼併,亦即促成小自耕農為佃農。過去的經驗,讓這種趨勢發展下去的話,各世族必攫取大帝國的稅收來源,使官僚組織僵化,因之而使全國瓦解。唐朝已推行科舉取士,也控制著政府基層的人事權,只是讓人更覺得儒家的道德觀念為它施政之不可或缺。 可是以道德施政總離不開獨斷專制。如果皇帝以道德無虧作門面,其登臨寶座必至為不易。反過來說,如果要與它作對,則更是極端的危險。此中種種強調道德是一種絕對的品質,既不能分割,也無法討價還價,將它以人世間最高的官職搬托出來,則天無二日亦不能容許其他人效尤。這硬性的裁定還要在唐朝接二連三的接受考驗。 很多現代的讀者既佩服唐太宗李世民的人本主義,但在讀到他謀殺同胞兄弟以登極的故事,則又不免感到毛骨悚然。雖然李世民奮身打下江山,但他是唐太祖李淵之次子,一到唐朝的地位安定鞏固之後,他和長兄太子李建成之間產生了極度緊張的局面。兩人間的傾軋傳至百官,而更使兄弟間賓客的關係惡化。世民的隨從堅持地說,他如不採取行動必被謀害。事實上,在公元六二六年,李世民設計埋伏掩殺建成,自己張弓將胞兄一箭射死。胞弟李元吉一向袒護長兄,也死於李世民隨從手下。這場變亂之後,李世民又把建成和元吉兩人的十個兒子全部處死,然後才逼著父親退位,自己登極。 這位英明的君主一再以各種名義將自己殘忍的行動解釋得合理化,但是他始終不將之掩飾。這場骨肉相殘經過,見於唐朝的歷史,與李世民很多成功的事蹟並列,歷史家對其功業不能懷疑。我們如果將這故事忽略不寫,或僅是不著痕跡的輕描淡寫,都可能使中國君主制度的真相含糊,而不能了解其本身的矛盾,因之抹殺了歷史的連續性。而下面武后的一段故事也不能以客觀的態度講出。本書不少讀者想必至少聽到過武則天的名字,她在俄羅斯凱瑟琳二世的一千一百年前,以女主的姿態君臨中國。 【一代女皇武則天】 武則天出身名門,她的父親早年參加唐太宗李世民的軍事行動,後來官至工部尚書、荊州都督。她年輕時被選為「才人」,其實等於宮女,也是沒有名分的姬妾。歷史家稱她容顏出眾,這不能在現有圖版上看出。可是毫無疑問的,她的天資極高,讀書極多,而尤以意志力極強稱。 公元六四九年李世民去世之後,武則天入寺為尼;李世民的兒子李治(後稱高宗者)巡經該地,之後她被納為昭儀,即下級之妃嬪,一年之後皇后被廢,武則天立為皇后,看來此時她在三十歲左右。所以唐朝開國的三個皇帝之中,有兩個即是她的丈夫,以下的十七個皇帝無一例外,全是她的兒孫。 武后能獲取實權乃因高宗李治御宇三十四年,史籍中稱他「苦風疾」,看來是高血壓妨礙了他的視力。武后不僅對國事有興趣,而且因她讀書多,有干政的能力。公元六七三年她與李治稱為「天皇天后」,又稱「二聖」,已有了「同等的國家主權最高人」(co-sovereign)的名位。十年之後李治去世,她實際君臨天下。她第一個兒子早死;第二個兒子顯然不與她合作,被她命令自殺;第三個兒子李顯被立為皇帝,只一個月即被廢,從此被幽禁了十四年;第四個兒子李旦百端憂懼之餘,再三辭皇帝位。武則天也下令殺她女兒太平公主的駙馬,可是她又認為女兒像自己而特加恩愛。 頭六年武則天以唐朝太后的名位治國。公元六九〇年她稱「革唐命」而開創一個「周朝」(她稱武家源出於周文王),她自己已不是皇太后而是「皇帝」。迄至公元七〇五年她以八十一歲高齡去世之前(有人說她年八十三),曾為皇帝十五年。此時不少唐皇子企圖舉兵造反。當她報復的時候,也將李唐後裔幾十人和他們從者幾百人處死刑。她的特務人員擁有廣大的權力可處置政治犯,造反的名目也隨著展開以擴大羅網,直到她年老生病臨危之際,恢復唐朝的計謀才得以成功。皇位由她的第三子李顯所繼承,以後為四子李旦所接替。她在唐朝歷史中的「本紀」地位無法刪除,全部中國歷史之中也再無其他例子近於武則天的經歷和作為。 自八世紀到今日,尚無一部武后的真傳出現。很明顯地,要將她的故事講得令人相信,講的人也要多方揣測。一個女子在男性社會裡的報復行動,不可忽略不說。可是武后也崇拜男子的決斷作風。她曾對一個朝臣吉瑣說起,制馬有三物,一鐵鞭,一鐵檛,一匕首。鞭之不服則撾其首,撾之不服則斷其喉。接著她又說,她制人如制馬。直到老年,她講到唐太宗李世民,還帶著敬愛的語氣。狄仁傑任刺史,後任平章事,已是朝中重臣,也屢因事關原則,冒死直言,贏得武后幾分的尊敬。武則天常讓美少年「傅粉施朱,衣錦繡服」和她燕居作樂。但是她的言官膽敢彈劾他們,指出「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所謂「簪履恩」即鬢髮與趾澤間的恩愛。另外有一個嬖幸薛懷義,武后使之剃度為僧出入禁中。此人曾被文昌左相蘇良嗣令左右批其頰。以後懷義訴於武后,后戒其出入北門,毋走南門觸宰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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