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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晚明:一个停滞但注重内省的时代(3)


  【倭寇的侵扰与蒙古犯边】

  在十六世纪的中期,大明帝国的雍容安静气氛被“倭寇”犯境而打破。倭寇在西方文件中称为“日本之海盗”,他们以波浪式的行动在中国沿海骚扰。按其实,他们的领袖为中国人,也有中国人参加其队伍。不过在作战方面讲,本地人效用浅。其进攻的根据地在日本,所有的战法和装具全由日本人供应。严格说来倭寇亦非海盗,他们从未在海上作战,只是登陆之后包围攻取城市。

  明帝国因为组织上的特殊情形,务必保持一种与外间绝缘的状态。倭寇之起与走私贸易有关,这样的不法活动业已进行一段相当的时期,政府官员既被沾染,地方上之士绅也杂身其间。中国向无海事法庭,当中有力量的船主在参加这贸易的人士中,便有了武力仲裁者的声望地位,一切以自然之态势形成,这些人终为倭寇之头目。

  当这些强人愈无忌惮的上陆修船,并且私出“传票”,指令村民在他们“判案”的程序中出“庭”作证时,明政府猛然省悟此风不可长。这海上之威权虽说尚在新生状态,如不及时对付,迟早会向以农立国之朝代挑战。可是问题愈严重化,明政府愈暴露了本身之弱点。有的卫所早已在历史之中被疏忽遗忘,此时无从动员,临时募集的士兵则不愿战,也不知战法,更缺乏款项足以供非常状态之开销。因之自公元一五五三年开始,倭寇流毒于东南沿海达二十年之久。

  只是坚持到最后终有想象力丰富之戚继光将之剿平。他凭空创造了一支军队,从召募、训练、给予补充装备几乎全部从头做起。他的军官由他一手提拔,所以保持着袍泽间密切的情谊。他的士兵全部由内地农村中招募而来,其选择之重点在于坚韧性而不在于灵活。他给队伍具有折磨性的操练,他要部队间生死与共,而以连坐法相胁迫。士兵的饷给只比农业的工资略高,他的武器全在本地制造。从政治的角度看来,他的戚家军完全符合明朝之农村气息,并无优秀部队之形影。军费之由来乃自现有各种税收内统添上一种“兵饷”的附加税,所征收限于为倭寇侵扰的地区,只因为附加率低,收集时尚不发生太大的困难。只是有些县份之内原有税额已近于最高限度,再经过此番之附加,则所有可以征收的税源至此用罄,以后再想增税,即无能为力矣。

  在北方蒙古酋领俺答(Altan Khan)自一五四〇年间即已从各部落间构成一种力量庞大的同盟,起自今日中国之东北,西迄青海,所以他能在一次战役中投入十万战士。自一五五〇年代以来,每到秋天即来犯边,无岁无之,有时甚至逼至北京郊外。所幸俺答无农业基础,为他服务的汉人,人数稀少。一五七〇年俺答之孙投奔明军阵内,中国防区将领乘着这机会与俺答媾和,授之以顺义王的名号,允许他每年互市,又予以津贴,自此之后,终明代,蒙古人未再为边防之患。简概言之,倭寇及俺答之侵犯,虽说一时局势紧张,其为患仍不深,未能逼使明帝国改组。

  我们今日看来明朝末季停滞而无生气,可是当时人的观感很可以与我们的不同,特别是身兼地方上绅士的官僚,他们习于一切维持原状,在这种永恒不变的环境之中,个人生活不是没有令人心悦之地,大凡个人在科举场中得意即有社会上之名望,而做了中等以上的地主,其优秀阶级的地位已有了相当的保障。这一时代地产换主的情形经常有之,反映着社会上的流动性依旧存在。大概一家一户之盛衰与科场之成败互为表里。此外不论做清官或贪官,只要像我们现代人物一样被逼着至死方休的求长进,那么只要做了几年的官便可以退居林下,虽然不足以过奢侈的生活,至少也可以舒适的享受清闲了。

  【明代的文艺】

  这种种条件构成一个注重内思的宇宙,在散文、诗词和绘画诸方面表现无遗,在哲理谈论上也可看出。明代的艺术家极少例外,都属于缙绅阶层,这批优闲人物逃避了世俗间的繁忙,他们目光所及的世界,表现着他们自己心境上的灵感。明人所写小说至今犹为人欣赏,其题材有历史与社会背景,又及于色情与幻想,可是最流通的小说,每篇都各有天地自成一系统。作者有把握的将人物和事物以极大规模的结构盘托出来,但通常其组织不脱离对称与均衡,在其衍进之间造成一段大循环。即使是现实的描写,也被笼罩于一原先具有轮廓的宇宙之内。如果还不算,小说家又在每章段之间以韵文和故事穿插,表现出作者的智慧,超过日常生活的畴范。这样看来,这种小说家的艺术可以与日本之石铺庭院相比。

  明代最大的哲学家王阳明。他将佛家顿悟之说施用于中国儒家的思想体系之内。只是迄至明末,王之借重于自然的倾向,被极泛滥的引用,因之也产生了不少的王学支派,这和王阳明的注重纪律有了很大的区别。

  从缙绅官僚阶级的立场上讲,教养在先,富庶在后。学术上之精到,文质上之选择和举止上的合乎大体超过一切。所以利玛窦(Matteo Ricci)于公元一五八三年来到中国时,他赞美这国家是由一大群的“哲学家”管理。可是向人炫耀为人之常情,尤以暴发户为甚。一个缙绅家庭可能在门前树立几桩旗竿,以表示子弟进学中举以及捐输为监生的人数,地方上显赫人物也有在轿前摆布着一大堆的随从;修筑花园和精制桌椅使富庶之家的屋内外更为讲究,这在明末风靡一时;收藏艺术品也成为风尚,古物尤被珍视,有时一块古砚可以值银三十至四十两,足为农家全年用度。

  【经济制度仍难突破】

  可是所谓资本家在这时代产生的说法并无根据,虽说间有商人成为巨富,但数目极少。农业商品化也只有间或一见的例子,并且缺乏继续经营的证据。制造棉布仍是一种家庭工业,妇女纺纱可以补助家庭的收入,在贫困佃农的户内尤不可少。虽说这与欧洲同时的“外放分工制”(Putting-out system)有若干相似之处,单独的有这样的安排却不足以使社会经济改观。总而言之,提倡晚明中国经济有突破的说法,有它基本的弱点在。

  与当日带服务性质之事业无从展开的情形相较,这种说法不攻自破。这时候无银行,无发放信用之机构,保险业始终未被提起,相反以高利贷为主的当铺倒以千计。此时也没有适当的法律和法庭组织足以提倡现代型的商业,而促进资本之存积。何况支持现代商业的法律程序以私人财产权作基础,首先即与孟子道德观念相反,而后者正是官僚体系奉为天经地义的。本书前面也曾提及,明政府自十五世纪中以来已无从制定有效的货币政策,当这么多必要的因素全付之阙如,现代商业如何能在中国发展?

  科技的进展经过宋代之最高峰后,明朝缺乏继续之进展。从丝绸之纺织至陶瓷之焙烤,特殊之机械设计及处理,似乎都端赖技工的眼光。水力工程及药物学因具有实际需要之价值,明人在这两方面颇有作为。可是无意于节省劳动力和不注重以探索知识为其本身之目的,可能为停滞的原因。因为中国人既已有了现阶段的成就,如果继续研钻,似乎不难引至利用更高深的数学工具,获悉宇宙内更奥妙的神秘。

  在农业方面,明代特别值得提出之处为烟叶、玉蜀黍、甜薯及花生自新大陆输入。后面两种农作物因其可以栽种于前未耕耘之山地,对于解决食物问题更具有特殊之价值。可是在农业技术方面说,明代甚少进展。元代忽必烈所颁发之《农桑辑要》内中图释之农具,几个世纪之后再无增进,可见得传统的农业技术在相当时间之前即已达到其最高限度。

  然则明朝尽力使中国内部均匀一致则超过以前任何朝代。中期之后华北即无异族逗留的痕迹,华南有了省区之间的移民,使人口更能疏散到广大的地区,也使西南之少数民族更感到压力。历史上估计中国的人口,总多少带有冒险性。可是中外学者已有共同的观念,认为公元一六〇〇年前后,中国人口已接近一亿五千万,这是历史上的最高点。虽说明律不许人民泛海,事实上向东南亚各国移民好像未曾间断。公元一五六七年明政府已片面开放福建之月港,当地接近厦门。以后国际贸易相次展开于广州及澳门似从一五七八年始。

  利玛窦于公元一五九五年来到南京,一五九八年到了北京,留下了一段有趣的晚明纪录。我们今日看来,可以想见中国在十六世纪末叶,颇像一种玉制的装饰品:从美术的角度看来有它本身之完满,可是在结构的方面看来实为脆弱。因为受着法律和制度的限制,内部的增进已至极限。用不着说,这样一个国家不容易动员,对外界的压力亦缺乏抵御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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