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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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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波堤上方的路段,吉普车行驶速度还算快,但道路延伸到稻田时,村民往往开挖沟渠,用来引水灌溉田地,因而常成为车辆的陷阱。有一天傍晚,我开吉普车通过沟渠密布的路段,如果我运气好,大可顺利通过,不会出事。但我在最后一刻才看到一条大水沟,紧急踩煞车,前轮因而绷紧,承受所有的压力。我从猛烈的振动中回神,庆幸只有前轮轮轴坏掉,我的内脏及脊椎安然无恙。我等了三小时,才等到日兵开着军用卡车来,是在修复队执勤的六部卡车之一。不论是中国人、日本人、守卫、战俘或百姓,大家一起同心协力,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坏掉的吉普车垫上临时做的木板推上卡车。 我们进行修复工作时,用的是简单的工具和简单的材料,绝对称不上是工程壮举。如果没有后续工作,我也无法保证路面能持续多久。不过,工程给我很大的成就感,因为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参与对大众有利的工作。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工程靠的是和日本人合作,而我从小学开始,对日本人虽有种种情绪,却从来没有想过合作的可能。 从那段时间以后,我持续远离安。我又结识了一位年轻几岁的女孩辛妮。她和安一样,都是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辛妮身材娇小,皮肤光滑白净。但是,我和她出去时,所引起的注视比不上和安同行时。我去找辛妮时,不必等待。她会尽快从楼上飞奔而下,穿着拖鞋或家居鞋,不管脸上有无化妆。她常问我问题,例如陆军上尉和海军上校有何不同,少校和中校哪一个比较大。有一次我对她抱怨部分军官没有品位,穿西式军裤时,却又穿着有装饰鞋钉的靴子。她说:“也许他们希望踩在烂泥地上时,不会弄脏了裤管。” 辛妮乐于助人。有一天我送她回家时,前方忽然跑出一辆脚踏车。我不太会开车,当然立刻用力煞车,根本不管离合器,引擎因此熄火。令我惊慌的是,车子居然发不动了。引擎盖下的电瓶发出柔和的低鸣声,但马达还是无法激活。我事先已经被警告过,这辆车的马达可能有问题,因此试了好几次后,我把车子——辛妮称之为“吉普车辆”——推到路边,然后打电话。回到吉普车旁时,我告诉辛妮,我回去见将军会迟到,必须改搭电车。 我问她是否可以行行好,在车旁等待,军队里的技工会在一个小时内出现,带她回家。她只问我,如何对技工说明车子的情况。依我的理论,是因为电线和磁场不合,但这种说法对她而言稍微复杂了些,我于是用中国驾驶的惯用说法:“马达的齿轮卡住了。”后来她如实转达给维修人员,他们就了解我的意思。我怀疑安是否会同意帮我忙,事实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胆子开口请她帮忙。 有一天,我要处理一些文书工作,辛妮答应我的请求,偷溜到我的营房,在我的床上睡了两个小时,我则在床边工作。她醒来时,对我微笑,我于是抱抱她。她脸上仍然挂着纵容的微笑,一边喃喃着说:“如果你想要,可以啊。” 那一瞬间,我不能说不动心,但多嘴的我又问:“你确定吗?” “当然,”她说:“只要你最后会娶我。” 婚姻是神奇的字眼,却也很有威胁性,一定使许多好冒险的年轻人突然变得胆小,立刻停止不成熟的举动,当时更是如此。我因此就僵在那里,在一刹那间,所有的狂野期待全都消失。穿过我脑中的,反而是当时面临的种种问题:中断的学业、经济状况、职业及未来。成都城外的甘蓝菜田再度浮现脑海,孟拱河的冷冽也再度贯穿心中。 我知道辛妮的念头。她父亲在上海有个稳当的生意,她哥哥取得英国文学的大学学位,抛弃学业在店里当助理,负责值夜班。他结婚后搬出家里,但租屋离家只有几步路,便利和太太回家吃饭。辛妮的姊姊和姊夫最近才从重庆搬回来,带着两个儿子一起搬回娘家住。他们需要找一个地方住一阵子,好找工作,但没有人在意他们会住多久,不管是三个月或三年都没有差别。我去过辛妮家,拥挤并不成问题。只要和家人达成协议,商量轮流用洗手间就可以了。 我受邀进入其中一个卧房。我们在地上铺张毯子,像野餐一样,坐着玩牌。我喜欢她的小外甥,让他骑在我的肩上,背着他上楼,教他唱:“谁要买小孩?我们有小孩要卖!”但有一次我太过兴奋,忘记楼梯顶的门楣很低,结果小男孩的头就撞到了。他放声大哭,但辛妮的姊姊和蔼笑着,把小孩抱走,一边说:“没关系,不用担心。” 如果辛妮的姊姊、姊夫、哥哥、嫂嫂都不介意,我们也应该不介意才对。所以人人都应该结婚,生计不成问题,人口过多也不是问题。人愈多愈好,因为大家可以彼此帮忙,这样的精神持续推动中国,不论是战争还是承平时期,不论是贫是富。但我不知在何时就学会反抗文化的强制力,也许正因如此,我才没有就读林彪的抗日军政大学。他们开始对生活的每个层面贴上“主义”的标签时,这种强制力道更形强劲。也许正因如此,我经历人生中的种种乱象,有时爆笑,有时哀凄,有时发人深思,可以说这并非意外。我生于1918年。 次年,五四运动诞生,领袖人物高喊:“打倒孔家店!”这个口号伴随着我成长,不断在耳边回响。辛妮可以质疑我:如果我要的无非是自己的浴室和小孩碰不到的高门楣,直说就是了,没有必要把孔子牵扯进来。她说的可能没错。但对我而言,这些东西总是一起出现,如果你屈服于其中一项,你也必须屈服于其他。因此,虽然床上的娇小女孩仍然保持着淘气的表情,牙齿轻咬下唇,嘴角尽是笑意,但我的热情早已冷却。 下一次安来电问我近况如何时,我又和她出去了。这次约会确定了我的疑心,我不知自己爱的是这女孩,还是她代表的文化,也可能两者是一样的。安不像白种妇女一样有外显而非内缩的下唇,但她的双眼并不细长,而是又亮又大。她的化妆恰到好处,刚好突显她细致的颧骨,在像我这样受到西方电影和杂志制约的眼睛中,显得非常吸引人。我们已习于欣赏雕刻般轮廓分明的线条,反而不太能接受中国式的柔和脸孔。安穿上高跟鞋非常自在,她披上外衣时,衣袖飘飘,转身时长发宛如波浪,一切显得再自然不过了。没有人会说,这个中国年轻女孩模仿西方的光鲜亮丽女郎。啊,安还很有主见,总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的一位朋友王先生,一天多管闲事建议我:“朋友,千万别想和那女人结婚,否则你会后悔。” “为啥?”他虽然直言无讳,我却不会太生气,以为他不过是忌妒我有这么令人艳羡的对象。 他的回答更直截了当:“我告诉你吧,朋友,因为太太比丈夫聪明绝对没好处!” 我吞下怒气,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王先生暗示安比我聪明,说的一点都没错。她不时展现她的敏锐聪慧。有一次,她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说她哥哥不过是花花公子。这种说法立刻激活我的防卫机制,我想不起来她哥哥哪一次不提到环游世界。我替自己找了一个借口:“要有钱才能当花花公子。” “不,”安嘲笑我的天真,“花花公子就是花花公子。如果要先有钱再谈玩乐,就不是花花公子了。如果花花公子没有钱,就用别人的钱。” 我无法理解,她也从不解释。我转而看着她咖啡杯上的口红印,满腔疑问,不知从何问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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