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蔡元培 > 蔡孑民先生传略 | 上页 下页
游学时代


  孑民在上海所图皆不成,意颇倦。适绍兴新设学务公所,延为总理。丙午春,遂回里任事。未久,以所延干事受人反对,后又以筹款设师范班,受人反对,遂辞职。

  是时清政府议派编检出洋留学,孑民遂进京销假,请留学欧洲。无何,愿赴欧美者人数太少,而政府又拙于经费,悉改派赴日本。孑民不愿。而译学馆自杨笃生君出京后,尚未得适当之国文教员,章一山君延孑民任之,兼授西洋史。教授数月,颇受学生欢迎。

  丁未,孙慕韩君任驻德公使,允每月助孑民以学费三十两。又商务印书馆亦订定,每月送编译费百元。孑民于是偕孙君赴柏林。

  在柏林一年,习德语外,并编书。又由孙君介绍,以国文授唐氏子弟四人(每月得脩德币百马克)。第二年,迁居来比锡,进大学听讲,凡三年。于哲学、文学、文明史、人类学之讲义,凡时间不冲突者,皆听之。尤注重于实验心理学及美学,曾进实验心理学研究所,于教员指导之下,试验各官能感觉之迟速、视后遗象、发音颤动状比较表等。进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比较文明史。又于课余,别延讲师,到寓所,讲授德国文学。此四年中,编《中学修身教科书》五册,《中国伦理学史》一册,译包而生《伦理学原理》一册。

  《中国伦理学史》,谓“孟子之杨朱即庄周为我即全己之义,《庄子》中说此义者甚多;至《列子·杨朱篇》乃魏、晋间颓废心理之产物,必非周季人所作”。又清儒中特揭黄梨洲、戴东原、俞理初三氏学说,以为合于民权、女权之新说。黄、戴二氏,前人已所注意,俞氏说,则孑民始拈出之。

  孑民在来比锡时,闻其友李石曾言肉食之害。又读俄国托尔斯泰氏著作,描写田猎惨状,遂不食肉。尝函告其友寿孝天君,谓“蔬食有三义:(一)卫生,(二)戒杀,(三)节用,然我之蔬食,实偏重戒杀一义。因人之好生恶死,是否迷惑,现尚未能断定。故卫生家最忌烟酒,而我尚未断之。至节用,则在外国饭庄,肉食者有长票可购,改为蔬食而特饪,未见便宜(是时尚未觅得蔬食饭馆,故云尔)。故可谓专是戒杀主义也”。寿君复函,述杜亚泉君说:“植物未尝无生命,戒杀义不能成立。”孑民复致函,谓:“戒杀者,非论理学问题,而感情问题。感情及于动物,故不食动物。他日,若感情又及于植物,则自然不食植物矣。且蔬食者亦非绝对不杀动物,一叶之蔬,一勺之水,安知不附有多数动物,既非人目所能见,而为感情所未及,则姑听之而已。不能以论理学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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